研究动态
孙卫华
(中华女子学院 经济管理系, 北京 100101)
[摘 要]加拿大魁北克问题一直是其政治生活中的焦点,它突出的历史延续性与错综复杂性,使这一问题从英法七年战争结束(1763年)一直持续至今。本文第一部分叙述了魁北克问题的历史渊源与当代演进;第二部分概括出魁北克问题长期存在的五方面原因;第三部分预测了魁北克问题的前景。
[关键词] 加拿大 魁北克 英裔 法裔 分离
A Brief Introduction on the Causes of the Quebec Problem in Canada
Abstract: Quebec Issue has long been the focus of Canada’s politics. It has been existing since the end of British-France seven year’s war (1763) to today as a result of its prominent characteristics in historical continuity and complexity. The first part of this article analyzed the origin of Quebec issue and its development in modern society. From the view of history, the most important aspect of Quebec issue is the British Canadians’ conquering of its France counterpart. The second part of this article listed the five reasons that leading to the long existence of Quebec issue in Canada. After reviewing the history of Quebec and analyzing the causes why Quebec issue have been existing so long time, this article anticipated the trend of Quebec issue in the future.
Key words: Quebec British origin France origin separatism
魁北克是加拿大面积最大的省,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25.2%,其中81.2%的人讲法语,它不同的语言、文化、传统和制度,使它与加拿大其余九省截然不同。特别是从20世纪60年代至今,魁北克问题因民族矛盾、宪法争端、语言纠纷、政治主权、经济发展等多种症结相互交织而愈加错综复杂。
一、魁北克问题的历史渊源及在当代的演进
魁北克最早的居民是印第安人和因纽特人,1608年,法国在此建立毛皮贸易商站。到18世纪,这些保持着原有的风俗习惯、法语和天主教信仰的法兰西后裔自称为“新法兰西人”。此时的魁北克,已“不只是新法兰西的政治首府,它还是精神、文化和地理的中心。在它的内部和周围形成了种族的、文化的、宗教的和语言的坚强向心力量。”1(p. 60)
正当新法兰西人信心百倍的建设家园之时,以北美十三块殖民地为基地的英国殖民势力渗入加拿大,这就引发了英法在新法兰西的殖民争夺活动。双方的角逐至七年战争(1756-1763年)达到高潮,法国战败,将新法兰西殖民地割让给英国。扎根于此地的6万名法裔居民被置于英国殖民统治之下,加拿大历史步入了英属北美殖民地时代。
总之,从1763至1867的百年中,英国殖民者通过了“皇室公告”、 “魁北克法案”、 新的“宪法法案”, 在时而“同化”或“安抚”,时而分治或合并的“钟摆政策”中统治这块土地,但都未能从根本上消除英、法裔之间的民族矛盾。以魁北克为聚居地的法裔人愈演愈烈的分离活动为主要内容的魁北克问题,成为加拿大殖民地时代遗留下来的一个历史痼疾。
从19世纪末至今的100多年中,魁北克问题经历了一个由泛加拿大法裔民族主义到魁北克地区法裔民族主义,由原来的消极承受转为积极进攻,由一种思潮转变为一种分离活动的嬗变过程。其具体可划分为四个阶段。
1、魁北克问题的催化剂——持续近半个世纪的工业化、城市化进程
由于两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导致对工业品需求的急剧增加,这为处于大后方的魁北克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从一战至50年代末,魁北克制造业产量增长了92%,该行业投资额增长了188%,到1971年,魁北克城市人口占该省总人的80.6%。2(p.136)
魁北克在由传统的乡村农业社会向现代城市工业社会过渡的急剧变迁中,昔日的社会基础和社会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一方面,农业作为经济活动的方式不断减弱,引起了占主导地位的天主教势力和农业式民族主义者 的不满;另一方面,迁入城市的法裔人从事现代工业所需的各种职业,逐步形成了法裔社会的新型阶层,统称为“新中产阶级” ,他们既感受到工业文明所带来的益处,又日益不满自己所处的政治和经济地位,民族意识逐渐增强。
2、魁北克人的觉醒——平静革命(Quiet Revolution)
1960年,让•勒萨热领导的自由党在省选举中获胜,在“成为自己家园的主人”和“必须改变状况”的口号感召下,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民族主义改革。
(1)经济改革。勒萨热政府提出“购买魁北克计划”,力图将一些控制在私人手中的关键部门收归省有,并于1963年设立魁北克经济委员会。(2)教育与社会改革。1961年设立“教育调查皇家委员会”,颁布了被称为“教育大宪章”的改革法案;建立稳固的医疗保险制度。(3)扩大省权。魁北克设立移民部;拥有庞大的处理对外关系的机构。(4)增强政府职能。从1960—1966年,其政府机构由原来的39个增加到64个,雇员人数由原来的2万人增加到4万人。
“魁北克经历了一种新的觉醒,犹如一把夹住法裔加拿大社会的铁夹突然松开了,新的思想,新的活力和希望一起迸发了出来”。3(p.263)
3、魁北克分离运动的第一次高潮——1980年魁北克省全民公决
1968年10月,以勒维斯克为首的一部分激进派组成魁北克人党,党纲中明确规定了它的奋斗目标:通过民主渐进的方式,使魁北克成为政治上享有主权的国家,同时在经济上与加拿大保持共同市场的联系,即“主权—联系”。
1976年11月,魁北克人党赢得省大选的胜利,并决定分两步实现“主权—联系”方案。第一步,通过公民投票征得选民的支持,以便在“主权—联系”的旗帜下与联邦政府谈判;第二步,就谈判后魁北克地位的任何变化举行公民表决。1980年,魁北克省约86%的选民参加了公民表决,最终投票结果以59.6%的多数票否决了魁北克政府同联邦政府就分离问题谈判的主张,使加拿大度过了一次可能导致国家分裂的危机。
4、魁北克分离运动的第二次高潮——1995年魁北克省全民公投
1982年3月,英国议会批准了加拿大政府向众议院提交的宪法修正决议案,允许加拿大收回其宪法的制定、修改的权力。但令人遗憾的是,这部宪法是在魁北克反对的情况下,由特鲁多总理极力推动的结果,魁北克一贯坚持的“二元原则” 被否决,最终魁北克以该部宪法没有照顾到它的特殊利益而拒绝接受。
此后为了使魁北克回到宪法的大家庭中来。在联邦政府与魁北克省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先后制定了以五项条件 为主要内容的《米齐湖协议》和《夏洛特城协议》,但均以失败而告终。两协议的失败以及1994年9月魁北克人党领袖雅克•帕里佐出任省总理,导致魁北克分离运动再度走向高潮。
1995年10月30日,令全世界瞩目的关于魁北克分离问题的全民公决拉开了大幕,反对分离的联邦主义者以50.6%对49.4%的微弱多数战胜赞成分离主义者,避免了加拿大分裂的悲剧。魁北克省总理帕里佐于次日宣布辞职,但坚定表示决不放弃独立的梦想。
二、魁北克问题的症结所在
在两大民族共同生活的二百多年中,魁北克问题变得更为错综复杂,从大的方面来说,涉及到联邦制、修宪等问题,而小的层面上,就一块标示牌是用英语还是用法语也可引起激烈的争论。在这一部分中,本文拟从民族认同、语言文化、经济变迁、联邦与修宪等多重角度论述魁北克问题的症结所在。
(一)在英裔占主导地位的社会中,法裔保持和延续种族特性的强烈愿望是魁北克问题的主要症结
法裔的独特性,它包含三个方面:以法语为中心的法裔文化;天主教占统治地位的宗教传统;独特的法律制度体系。这种人文地理要素和文化语言要素构成了魁北克法裔民族认同中最主要、最基本的东西,高高飘扬在魁北克的蓝底白色百合花省旗,“我永志不忘”的座右铭,时刻提醒着他们的独特性。
纵观法裔加拿大人的历史,无论是新法兰西被征服以后,还是联邦成立至今,以魁北克为聚居地的法裔人如一叶小舟飘浮于英裔的汪洋中,他们逐渐的形成了自怜感、被歧视感以及严重的不安全感,“作为法裔群体,保持他们的独特性并得到承认,已成为法裔加拿大人始终如一追求的目标”。4(p. 84)
法裔加拿大人的这种不安全感最早来源于1763年“英法七年战争”之后《巴黎条约》的签订,他们开始把自己与英国殖民者区分开来,称自己是法裔加拿大人。1774年《魁北克法案》、1791年《宪法法案》,之所以受到法裔加拿大人的欢迎,因为这为他们提供了追求独特生活方式的机会。1837年下加拿大起义,特别是“德拉姆报告”中把法裔斥为“没有历史,没有文化”的民族以及1841年《联合法案》的出台,都使法裔加拿大人感到遭受了严重威胁,一种不安全感和忧虑感笼罩于每个人的心中,魁北克民族主义的精神增强了。
“平静革命”之后,无论是联邦主义者还是民族主义者,都认为魁北克社会和政治生活需要一种深刻的变革以适应时代的要求。这样,传统的以文化为中心的法裔民族主义也就逐渐发展成为以魁北克为中心的政治民族主义,保持他们的种族特性并使它延续的心态,则是贯穿其中的主线。
(二)以语言为载体的文化冲突贯穿于整个过程
魁北克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魁北克传统文化,首当其冲是法语的延续与发展的问题,也就是魁北克法裔人反英语化的问题。
无论是《皇室公告》、《魁北克法案》,还是《宪法法案》《联合法案》;深深扎根于这片土地的法裔居民从未泯灭自己的民族精神,尤其不甘心失去引以为豪的民族语言。但不可否认的事实是,两个世纪以来,英语在魁北克是一种强劲的,充满征服力的语言,“当时,魁北克的法裔劳动者在大多数企业中处于不利地位,就是因为那时的工作语言不是法语,而是英语;经济上的不平等是一切不公正之源;文化上的不平等同样如此”。
为了谋生的需要,越来越多的法裔人力求掌握英语,因此,经济因素成为威胁法语生存和发展的可怕力量;其次,移民的英语化问题不容忽视;再加上法裔人口出生率呈明显下降之势,1958年出生率为28.8%,到1972年则下降为13.8%,5(p. 84),这必然极大的影响到法语的延续问题。如此下去,魁北克的法裔居民难逃被英语化的命运,作为其民族灵魂的文化也会丧失殆尽。
在英语势力的入侵之下,法裔加拿大人一直为法语的振兴进行不懈的斗争,魁北克人称之为“法语的反攻”。 1969年,魁北克通过了“63法案”,确认了父母有为子女选择何种语言接受教育的权利。1974年,魁北克省政府颁布了“22法案”,宣布只有法语为魁北克的官方语言,并对当地少数民族采取了一些较为强硬的措施以维护法语的发展和传播。1976年,主张独立的魁北克人党上台,第一个举措便是制定了著名的“101法案”,从而将“法语的反攻”推向了高潮。该法案的第一章只有一条:“法语是魁北克省唯一的官方语言”。
从根本上来说,在语言政治问题上,渥太华与魁北克分别以不同的政治哲学作为基础。渥太华的语言政策是自由主义的,把语言权利看作是一种基本的人权,属于个人的权利,其政策的出发点是要保护英裔和法裔中其语言处于少数时的语言权利;而魁北克的语言政策是文化民族主义的,强调语言是一个民族集体生存权利的表现,因此,魁北克的单语政策与渥太华的双语制以及尊重个人语言选择权的原则是绝不相容的,那么在语言问题上的难以调和性便不难理解了。
(三)魁北克问题与加拿大宪法危机相互交织是重要的刺激因素
所谓加拿大宪法危机是指二战以后,由于联邦政府同各省,尤其是魁北克长期未能就修宪达成一致,而使宪法问题久拖未决,至今仍未有一部各方满意和拥护的宪法。
在百年之久的英属殖民地时期,英国颁布了三个宪法性文件,即《1763年皇室公告》,1774年《魁北克法案》以及《1791年宪法法案》,他们使英、法裔在联合与斗争、妥协与宽容中共存了下来。1867年,英国议会通过《英属北美法案》,成为加拿大第一部具有宪法性质的成文法,但许多规定都较为模糊。
从19世纪末至20世纪60年代,魁北克逐渐的完成由传统的乡村农业社会向现代城市工业社会的转变,他们开始在宪法框架内为魁北克要求新的角色,要求明确的表明加拿大是由两大民族或两种文化组成的。他们更多的以宪法的“合同理论” 作为重要理论依据来保障法裔的特殊地位,这种特殊性包含两个方面,一是事实上的特殊地位,二是法律上的特殊地位。
魁北克在事实上的特殊性已不言而喻。在经济方面,有权建立本省的福利和发展项目并扩大本省的税收份额;移民事务上,设有移民部,有权吸纳移居加拿大移民总量的四分之一;语言问题上,通过一系列法案,提高法语在魁北克的地位;在对外关系上,拥有庞大的处理对外关系的机构。
但问题在于魁北克的特殊地位应在多大程度上获得法律上的承认。其中最关键的分歧存在于魁北克与其它各省对“平等”的理解和认识上,在魁北克看来,平等是英、法两大主体民族之间的平等,并极力要求宪法上对它的“特殊地位”予以确认来保证这种平等;而在其它各省看来,平等是各省之间的平等,魁北克作为加拿大的一个省,它不应享有比其它省更多的权利,如果再在宪法中承认魁北克为“特殊社会”,也许魁北克会据此来削弱其它族裔神圣的自由。这种认识上的分歧无疑将使修宪进程困难重重。
(四)对联邦制认知上的深刻分歧为魁北克问题愈演愈烈提供了可乘之机
西方著名政治学家乔治•哈瑞认为,联邦制最基本的方面是多元,最基本的趋势是协调,其调节原则是团结,联邦制正是通过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权力平衡,而实现集中与分散之间的平衡、统一性与多样性的平衡。加拿大的联邦制恰恰在某些方面没有处理好平衡问题。
在加拿大联邦成立之初,不和谐的种子已经埋下。“魁北克省认为联邦的成立是英、法裔两大民族之间缔结的契约,而加拿大其余各省则认为加拿大是十个平等伙伴的结盟”。6(p.161)这一根本认知上的分歧造成魁北克与其余各省之间难以弥合的鸿沟。
“平静革命”以后,魁北克的民族主义从文化自主发展到要求政治和经济自主的层面,从而对加拿大联邦制的合理性与合法性提出诘难。对合理性的诘难是,认为联邦政府的权力过大,各省的事务随时处于联邦权力的威胁之中;对联邦制合法性的诘难是,认为1867年宪法并不是民意的产物,并以法裔加拿大人对联邦政府的臣服为代价得以维持。7(p. 82)他们进一步辩解道,既然联邦是由各省组成的统一体,在加入时未经过民意,那么现在如果魁北克在全民公决之后而脱离加拿大也是无可非议的。而且在联邦制下,就各省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脱离联邦并未作明确规定,这也为魁北克的分离主义者提供了可乘之机。
无论是各省在对加拿大联邦制认知上的分歧,还是魁北克民族主义者的诡辩,在他们当中都蕴涵着对加拿大国家认同感淡薄的因素。一位加拿大政治家曾感慨道:“在加拿大,有安大略省爱国主义、魁北克爱国主义、西北地区爱国主义,每一种爱国主义均以鲸吞别人为基础,但就是没有加拿大爱国主义”。8(p. 61)
(五)魁北克经济地位的变迁加剧了其分离的倾向
以20世纪60年代“平静革命”为分水岭,魁北克越来越多的权力要求与其经济地位变迁相吻合。
“平静革命”以前,魁北克基本上是一个相对封闭落后的天主教农业社会。首先,魁北克省内法裔与英裔之间的经济地位一直存在巨大差距。在魁北克,英裔外来者占据工业经济的上层,当地的法裔则屈居下层,他们在工业社会中无立足之地。职业的差异意味着收入的差距,1962年法裔的平均收入低于英裔22%。9(p. 156)其次,魁北克与其它省份在收入上的差距。魁北克人均年收入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5个百分点左右。10(p. 85)第三,魁北克经济对外来资本形成严重的依赖感。到1960年,美国投资额在魁北克的外来投资中占到74%。“平静革命”以前,魁北克经济主要呈落后性、依附性的特点,它在与联邦的摩擦中基本上处于守势。
但,这场既不平静,也不革命的“平静革命“的发生,打破了原有的状态。经济实力的增强以及本省政治机构的发展,使越来越多的魁北克人认识到自己有能力处理本省的事务,这种自信心的增强带来了两个后果,首先就是人们觉得独立的魁北克国家似乎唾手可得;其次,在看待联邦政府的措施时,则判定不是破坏就是侵犯了魁北克的地方事务。
其实,自“平静革命”以来,魁北克经济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但毕竟由于基础相对薄弱,再加上周期性世界经济危机的冲击,它经济的发展不是十分令人满意。魁北克的出口额在全加拿大的出口总额中的比例一直呈下降趋势,1968年比例为22.5%,而1987年则为16.2%;特别是魁北克人党在1976年执政以后的总体经济形势也并不理想,执政前的1972至1976年,魁北克省内生产总值分别为11.2%,14.3%,18.1%,12.2%和14.7%,但魁北克人党上台后的第一年—1977年,省内生产总值增长率骤然下降到7.6%。
总体上而言,魁北克的经济仍很脆弱,它不得不实行北美的大陆战略,即与加拿大市场和美国市场保持经济上的联系。因此,在过去的两次全民公决中,尽量用“模糊战略”赢得不明其真正意图的选民支持,因此,这种“主权-联系”方案,即一方面要为通向完全的主权独立开辟道路,同时,又要保留现存的经济利益联系,这种一厢情愿式的理想策略也许还要继续运用下去。
三、魁北克难圆分离梦
以“平静革命”为分水岭,魁北克人开始由被动防御转为积极进攻;从文化地区主义上升为政治民族主义;从要求经济上的振兴转为企图摆脱联邦政府,一句话,即魁北克激进派人士的目标是希望本省脱离加拿大联邦而独立。客观的讲,这种要求是不现实的,不应该以政治手段去解决文化问题。
(一)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魁北克的分离梦难以实现
在北美乃至世界经济趋向一体化的当今世界,魁北克的经济发展越来越离不开加拿大其它各省及美国。帕里佐在1995年全民公决后的告别演讲中宣称:“这次全民公决有了新的内容,其中之一是经济因素已摆到了这次公投的中心,因为我们的星球今天几乎是唯一的一个大市场。”11(p. 99)由此看来,魁北克分离派的最大困难在于,他们无力说服省内居民去接受他们所宣传的分离可以带来经济利益的观点。
(二)加拿大联邦政府及非法裔人民的“挽留”活动使魁北克的分离困难重重
加拿大联邦已经存在了138年,虽然在联邦与省的关系上摩擦与碰撞接连不断,但毕竟妥协与合作是主流。正如前总理克雷蒂安所说:“没有魁北克的加拿大将不再是加拿大,没有加拿大的魁北克也将不再是魁北克”。
加拿大内阁于1996年2月底通过了自由党政府任内第二阶段施政方案,其中对维护国家统一有了新的解释,一方面承认魁北克为独特社会;另一方面,在事关加拿大国家前途的大问题上,所有加拿大公民都有权参与和发表意见。这意味着在反对魁北克分裂的问题上,加拿大政府将采取比过去更为强硬的立场。
2000年3月,加拿大联邦议会通过《C-20法案》,即《明晰法案》 ,从中可以看出,联邦政府为魁北克分离设立了重重限制条件。即使魁北克通过了“清晰的问题”和“清晰的多数”这两个关口,还需要与联邦政府及其它省进行艰难的谈判,在这种条件下,魁北克的分离几乎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事情。
除了联邦政府,加拿大其它族裔也强烈反对魁北克分离出去。人数最多的英裔人民,生活于魁北克的土著人和其他少数民族,也不支持魁北克的分离梦。
(三)魁北克政坛的最新动向以及魁北克人的微妙心态
2001年2月,新接任的魁北克省总理伯纳德•兰德里(Bernard Landry)声称要在2005年以前进行全民公决,以争取在布宜诺斯艾利斯举行的美洲国家首脑会议时成为独立国家。
但911事件的发生改变了大部分魁北克人的心态,他们转而更加关注工作和安全,国家意识大大增强,民意表明,73.8%的法裔认为魁北克作为加拿大的一个省更为安全, 12但这并不意味着分离运动已消逝,它只是暂时位于次要地位而已。兰德里声称“主权运动是我们永恒的追求,将永不放弃。”
从2002年8月起,魁北克人党兰德里政府更加关注就业问题,希望实现完全就业。兰德里表示,“一旦可能,我们会获得主权,但不会拿魁北克的政治命运开玩笑,因此,只有我们在确保获胜的条件下,才会举行全民公决。”
2003年4月14日,魁北克就选举新一届省政府进行了公民投票。虽然此前兰德里曾明确表示他的目的是使魁北克人党再次成为执政党,而不是为了使魁北克获得分离,但选民却把选票投给了更为关注自身利益的自由党。笔者认为自由党上台有如下原因:自由党抓住了魁北克人民关注的焦点问题:医疗、教育、经济、减税等;伊拉克战争的爆发使魁北克人更加关注自身安全,普遍认为在联邦内是更好的选择;魁北克人党已连续执政两届,因此魁北克人渴望改变的心态起到重要作用。
4月29日,查斯特宣誓就职,在国民议会庄严的大厅内,加拿大国旗飘扬在显著的位置上,这在魁北克人党执政的近十年中是从未有过的,这充分显示了自由党与魁北克人党的不同之处。
由此笔者判断,今后的魁北克问题可能有以下几种动向:
(1) 魁北克居民多数不希望国家分裂,而是希望政府重振魁北克经济,魁北克人党的目标难以实现。
(2) 此次魁北克人党的败北看来,自由党的执政是大势所趋,也给魁北克人党的分离梦带来严重一击。
(3)由于支持魁北克人党分离主义的选民大为减少,因此就分离问题举行全民公投的行动更会无限期推迟下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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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加拿大地平线丛书 . 爵士乐.文学与民主[M] .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
12 “Landry admits Quebeckers weary of referendums”http://www.globeandmail.ca/20011123/
canada
2006-12-10 22:3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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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志艳
(中共天津市南开区委党校 天津 300113)
[摘 要] 20世纪60年代,加拿大在古巴导弹危机、美国为加拿大装备核武器及美国发展反弹道导弹体系等问题上面临着防务困境,充分体现了加拿大维护本国利益与履行北美一体化防务义务之间的两难处境。加拿大防务困境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美苏之间由于“安全困境”引起的核武器竞赛,把加拿大牵扯其中;美国不愿加拿大只是搭乘北美防务便车,而是要求其承担相应的义务;加拿大担心在防务上被美国牢牢牵制,主张防止核武器扩散和实现全面裁军。
[关键词] 加拿大,防务政策,防务困境,加美关系,北美防务
A Simple Analysis of Canadian Defense Difficulty in the 1960s
Abstract: In the 1960s, Canadian government was faced with great defense difficulty because of Cuban missile crisis, the installment of nuclear weapons for Canadian military force and the development of American anti-ballistic missile system. The reflection of Canada in these issues displayed its dilemma in maintaining Canadian interest and fulfilling its obligation in North American unified defense. These were the reasons of Canada defense difficulty : Firstly, Canada had involved in the nuclear weapon contest caused by peace dilemma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and Soviet Union. Secondly, the United States didn’t want Canada just shared the interests of North American defense, it should undertake some obligation. Finally, Canada worried that it would be firmly controlled by America in defense field, so it hold that overall disarmament and prohibited the spread of nuclear weapons.
Key Words: Canada, Defense Policy, Canada-America Relations, Defense Difficulty, North America Defense
安全防务是每个主权国家最关注的重大问题之一,体现了一国的外交政策理念。加拿大也不例外,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历史决定,它的防务无可避免地同美国联系在一起。二战以来,加拿大通过与美国签订《奥格登斯堡协定》、《海德公园宣言》以及《北美空防协定》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同美国在防务领域中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实现了北美防务一体化。1949年加拿大又加入北约组织。这样一来,战后加拿大的防务政策就形成了两大支柱,即同美国的双边战略和防务合作,参与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的集体防务。战后初期,加拿大通过发展同美国的特殊军事防务关系,维护了本国的安全。
20世纪60年代,随着美苏冷战进一步激化以及北约组织内部矛盾扩展、联盟关系的重新调整,加拿大防务政策面临严峻挑战。围绕古巴导弹危机、装备核武器危机以及美国发展反弹道导弹体系等问题,加拿大承受着来自美国的巨大压力。
一、 古巴导弹危机与加拿大的艰难抉择
1962年的古巴导弹危机,是对加拿大防务政策的严峻考验。在瞬息万变的十三天中,美国为应对苏联的挑衅行为,十分需要在北美防务上存在密切关系的加拿大协同行动。但是,加拿大却成为惟一给美国造成烦恼的国家,“只有一个盟国的首脑对美国表示怀疑:那就是加拿大的约翰•迪芬贝克。” [1](p.987)
在古巴导弹危机中,美国为争取盟国的支持,积极进行外交沟通。10月21日,前驻加拿大大使、美国助理国务卿利文斯顿•麦钱特携带肯尼迪的亲笔信飞往渥太华,与加拿大总理迪芬贝克会晤,负责向加拿大政府介绍危机的情况。
10月22日下午5点15分双方在一间小会议室举行会谈,迪芬贝克对麦钱特的态度十分冷淡,会议气氛也很凝滞。据麦钱特后来回忆,迪芬贝克对美国的行为十分不满,“因为没有得到肯尼迪的亲自咨询,倍感失望和恼怒”。 [2](p.184)他在会上特别提到,在肯尼迪即将进行公开演说前两个小时,他才得到美国关于处理危机情况的通知。同时,他怀疑美国提供的证据——苏联在古巴部署导弹的照片的真实性。迪芬贝克仔细观察麦钱特向他展示的苏联导弹基地放大照片,并要求看更多照片。迪芬贝克尽管心存疑虑,但是还是对美国的行动表示理解,保证一旦发生来自古巴的导弹进攻,加拿大将履行其在北约及北美空防司令部中的责任。
迪芬贝克虽然表示支持美国,但是担心肯尼迪的激烈行为将会把世界推向毁灭,因此在解决危机的具体办法上与之发生了分歧。为了让全世界全面了解古巴正在发生的事情,加拿大建议联合国出面解决争端,由联合国裁军委员会18个成员国中的8个不结盟国家到古巴进行一次实地调查,以便对古巴导弹危机做出客观的评介。
此外,迪芬贝克政府也迟迟不随同美国采取一致军事行动。10月22日美国宣布它在北美空防司令部的部队进入三级警戒状态。按照加美 “北美空防协定”的规定,加拿大应于美国发出警报后两小时内发出同样警报,并使其空防部队进入戒备状态。但迪芬贝克既没有下令发布警报,也没有按照美国的要求,把核导弹弹头安装到伏都截击机和波马克反轰炸机上。在23日上午召开的加拿大内阁会议上,国防部长道格拉斯•哈克尼斯力主加拿大应随美国之后立即发布警报,迪芬贝克坚决反对,并说:“一个警报会不适当地使人民陷于恐慌之中。我们应该等待并观望事态的发展。”[3](p.96) 同时, 对于美国提出的三个要求,即允许美国把核导弹弹头运到古斯湾、拉布拉多、斯蒂芬维尔和纽芬兰的战斗机机场;允许装有核武器的美国B-52型轰炸机在加拿大上空飞行640航次(后加方批准了8个航次);将加拿大其它基地上装有核弹头的战斗机分散到各机场,加拿大政府持保留态度,并当即拒绝了第三个要求。
至危机后期,迪芬贝克迫于形势的转变和国内压力,态度逐步发生转变。1962年10月24日下午,加拿大政府宣布其北美空防部队进入警戒状态。在次日众议院会议上,迪芬贝克总理给予美国更多政治支持,政策调门发生显著变化。他说:“正如以往每一个北美人所认为的那样,苏维埃的导弹对美国和加拿大来说确实是一种威胁。” 加拿大政府“准备支持美国”,但同时“将尽可能地寻求运用非战争的方式来解决这些问题,避免出现挑衅行为”,因为“加拿大的目的是尽量减缓紧张局势”。他还指出,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不仅要避免冲突,而且要找到和平解决来自苏维埃新挑战的途径”。[4](p.168)迪芬贝克也认同了肯尼迪的观点,即苏联在古巴的导弹是进攻性的,应予以拆除。当严重的危机过去之后,加拿大最终站在了美国这一边。
迪芬贝克政府在危机中的表现招致国内外的尖锐批评。英国首相麦克米伦讥讽迪芬贝克是盟国领导人中“惟一的懦夫”。美国对加拿大在危机中既不执行也不表态的消极立场十分不满,《华盛顿邮报》专栏作家批评说,“与其他盟国相比,加拿大表现出无精打采的样子”;“迪芬贝克的迟钝使美国面对潜在的来自北极的进攻,大片土地成为无防区”;“加拿大妨碍了美国的行动计划,并增加了战争的危险性”。[4](p.176)就连加拿大国内一些人,如联合防卫部长皮埃尔•塞维涅及保守党官员达尔顿•坎普等,也对迪芬贝克的举措颇有微辞,认为他的优柔寡断损害了加拿大的形象。
笔者认为,迪芬贝克政府在古巴导弹危机期间的“迟钝”反应,客观上有助于减缓极端紧张的对峙状态。加拿大在危机中采取的防务决策,体现了世界上一些国家和平解决危机的愿望,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其推行独立防务政策的诉求。
二、加美关于为加拿大装备核武器的争论
古巴导弹危机暴露出北美防务上的漏洞。美国认为加拿大北美空防司令部的军队缺少核弹头,使美国的领土直接暴露在苏联的军事威胁之下,因此加快了用核武器武装加拿大的步伐,强烈要求加拿大为波马克-B型导弹安装核弹头。这给加拿大政府和军事部门出了一个难题,因为它已确立了不发展核武器、不用核武器武装本国军队的防务政策,现在如果接受核武器就违背了本国的政策原则,如果拒绝又与盟国所承担的责任相抵牾,加拿大一时之间进退两难。
以古巴导弹危机为分界点,有关接受美国核武器问题,迪芬贝克总理以及自由党的态度前后均发生重大转变。最初,保守党和自由党都表示,加拿大将接受美国为波马克导弹安装核弹头的建议。迪芬贝克曾指出,“这些防御武器(指波马克-B型导弹)的全部潜能只有安装上核弹头才能有效发挥。……为此,加拿大正同美国磋商,以便为波马克导弹和其它防御武器安装核弹头。我们相信将能同美国达成一致意见。”[2](p.75)
当美国准备安装核弹头时,迪芬贝克的态度却一直不明朗。自1960年到1962年,迪芬贝克政府虽然表面上一直向美国保证,会认真考虑装备核弹头问题,但是却迟迟不做出是否接收的答复。迪芬贝克托辞此事需同内阁和众议院进行充分磋商,鉴于公众强烈反对加拿大拥有核武器,也需要获得公众的支持。
加拿大这种犹豫不决态度是由以下原因造成的。首先,时任加拿大外交部长霍华德•格林在内阁影响力增强,对迪芬贝克的立场产生有力影响。格林支持全面裁军,反对加拿大接受核武器,而且他更关注加拿大的主权及独立。其次,加拿大担心接受核武器会对美苏两个超级大国正在进行的防止核武器扩散的谈判造成不利影响。第三,迪芬贝克政府对如何部署、控制和使用这些核武器一直不能同美国达成一致。最初,加拿大政府表示同意美国提出的“两把钥匙”体系,对将来可能部署在加拿大的核弹头进行管理和使用,也就是核武器无论放置在何处,所有权归属美国,由总统做出是否使用的决定,然后再由东道国决定是否发射。肯尼迪就任总统后,迪芬贝克要求在控制核武器使用方面加强加拿大的主导权,提出如果接收核武器,“那些武器将由加拿大人控制,由加拿大政府决定如何使用它们。” [5](p.421)1962年初,加拿大又提出将核弹头运至加美边境,以便发生战争时,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加拿大方面估计需要1-2小时)把这些核武器运抵北美空防司令部及美国驻加拿大军事基地。美国对此建议深感震惊,五角大楼的专家指出,将核弹头运送到加拿大并进行安装至少需要15小时,而且加美之间不存在万一战争爆发将向加拿大运送核弹头的协定。 但是迪芬贝克仍然固执己见,不明确表明是否接收核武器。1962年2月26日,迪芬贝克在众议院的演讲时宣布,只要美苏之间的裁军谈判尚在进行,加拿大政府就不会接受核武器。1962年10月17日,迪芬贝克重申了这一政策原则。最后,加拿大民众的态度也对迪芬贝克的立场产生了重要影响。1962年10月,加拿大民众在议会厅前进行了为期72小时的反核示威活动。在此期间,迪芬贝克收到的反对加拿大接收核武器的请愿书重达21磅,并附有142000人的签名。[2](p.141)这种情况使迪芬贝克确信,多数加拿大人不愿意接受有核国家的地位。
无论出于何种考虑,迪芬贝克政府直到古巴导弹危机过后,仍然不做出是否接受核武器的决定,继续就部署和使用核武器的方式问题同美国进行讨论。与此同时,加拿大各派政治势力的态度也发生了分化,国防部长哈克尼斯建议为加拿大驻北约和本土部队装备核武器,而外交部长格林则坚决主张加拿大本土不能拥有核武器。迪芬贝克支持格林的主张,并继续采取拖延策略。
1963年初,美国厌烦了迪芬贝克自相矛盾的行为,决心选择更佳人选商谈核武器问题。他们看中了皮尔逊,希望他在1963年加拿大总理选举中获胜,迫使迪芬贝克下台。皮尔逊此时也积极转变立场,表示出接收核武器的姿态。皮尔逊认为,“如果我们不履行北美空防协定的规定,就会激怒美国,招致它的政治和经济制裁”。[2](pp.214~215)1963年1月12日,皮尔逊发表公开演讲时声称,“作为加拿大人,我对加拿大同意承担责任、但拒绝加以履行感到耻辱。此举欺骗了我们自己,削弱了武装部队的力量,背叛了盟友。政府应该尽快履行加拿大的义务,为那些战略防御武器安装核弹头”。[2](p.227)皮尔逊的这席话不仅获得了美国的欢心,而且为日后自由党竞选赢得了支持,使迪芬贝克为首的保守党陷于被动境地。
1963年2月4日,皮尔逊竞选获胜。加拿大政府权力更迭的结果是将核武器带给加拿大,解决了加美之间长期未能解决的防务悬案。1963年8月16日,皮尔逊总理访问肯尼迪总统,并签署了“特殊防御手段”声明。1963年12月31日,第一枚核弹头秘密运抵魁北克的拉马卡兹。
三、美国发展反弹道导弹体系引起的加美争端
20世纪60年代中后期,美国试图发展反弹道导弹体系,鉴于加美之间的防务合作关系,希望加拿大会参加该体系。美国最初制定的反弹道导弹计划也显示,加拿大将被包括在内。
加拿大十分关注美国反弹道导弹体系的发展情况,但是并不情愿参与其中。皮尔逊总理在1967年9月22日的记者招待会上表示加拿大无意加入任何反弹道导弹体系。9月25日,他在众议院讲话时又一次指出,加拿大不会以任何方式参加反弹道导弹计划之中,也未得到美国要求在加拿大土地上安装任何与之相关设备的信息。[4](p.214)继任的特鲁多在就职之初也采取了相同立场。
皮尔逊及其后的特鲁多政府之所以反对加拿大参与反弹道导弹体系,主要是因为加美之间就三个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其一,该体系同北美空防司令部的关系。加拿大极力主张将反弹道导弹体系与北美空防司令部相区别,使之独立于北美空防系统之外。1969年3月17日,特鲁多总理表示,在没有征得加拿大同意的情况下,北美空防司令部不应部署反弹道导弹体系。19日,他对此做了详细说明:“让我提醒在座的外交部长、国防部长以及我本人,美国正在考虑建设的太空防御体系——反弹道导弹体系,并未同北美空防司令部联成一个整体,而是某种处于其外的防御体系”。[6](p.65)
其二,美国部署反弹道导弹系统是否将为加拿大带来严重的灾难。针对反弹道导弹体系,加拿大民众存在很多疑问,诸如美国是否要求允许“飞毛腿”导弹和“斯巴达”导弹飞跃加拿大领空、加拿大是否将参加、如果用于拦截洲际导弹的 “斯巴达”导弹在加拿大上空爆炸将带来何种后果等。曾参与“曼哈顿工程”的美国核武器专家拉尔夫•莱普博士认为,当“斯巴达”的核弹头发生爆炸时,将对加拿大造成如下破坏:(1)增加飘向加拿大的辐射性微尘;(2)由于高海拔爆炸引起的亮光可能对居民的眼睛形成损伤;(3)如果安装特殊燃料的洲际导弹引爆时,会产生高海拔的额外核辐射性微尘;(4)偏离其目标的洲际导弹可能会在加拿大国土爆炸;(5)在核爆炸地点100英里之外的地方也会受到热核破坏。[4](p.215)鉴于这些不利影响,民众反对加拿大参加反弹道导弹体系。加拿大政府面临着来自各方的强大政治压力,不敢贸然做出决定。
其三,加拿大关心的另一个重要问题是,在反弹道导弹体系中,能否事先得到美国的咨询。当众议院质询美国是否提前就发展新的防御体系与加拿大磋商时,皮尔逊总理回答美国是在该问题公开之前,才将其决定告知加拿大的。加拿大的许多官员对美国这种只是将本国的计划通知盟国,而并不提前同它们进行密切协商的做法深表不满。1969年3月14日,随着尼克松总统宣布继续发展导弹保护体系,加拿大国内更加关注“事先咨询”问题。当众议院问询加拿大是否得到提前磋商,特鲁多总理表示,美国已将其决定告知加拿大,在反弹道导弹计划发展的不同阶段加拿大均得到了美国的通知,但美国没有就具体问题向加拿大咨询。在加拿大政府做出上述解释后,国内关于“事先咨询”问题的争论本该就此告一段落,但此时美国国防部长麦利文•莱尔德发表一项声明,使这一问题的争论又趋激烈。3月20日,莱尔德在参议院武器服务委员会和外交关系委员会发表声明,批评加拿大自美国宣布反弹道导弹体系后的态度,认为加拿大过于莽撞。美国国务院发言人罗伯特•J•麦克洛斯基也发表声明,认为美国在同加拿大进行咨询的过程中,态度是认真的,并且已经清楚地向加拿大说明防御体系如何运作的技术细节及影响。加美在防务知情权问题的上述争论表明,在双方实力悬殊的前提下,加拿大不可能得到美国任何具有实质意义的咨询。
尽管加拿大担心反弹道导弹体系在技术上的可行性,及其可能导致的美苏军事竞赛升级,但是随着美国施加的强大政治军事压力,加拿大政府的防务政策立场不断变化。特鲁多总理在1969年4月出访美国前,曾经保证,“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反弹道导弹体系构成核武器竞赛升级,那么加拿大将谴责美国发展这样的防御体系。”当特鲁多总理结束对华盛顿的访问返回加拿大后,他又宣布,直到美国就反弹道导弹问题进行公开投票表决前,加拿大不准备公开申明本国的立场。1969年4月23日,特鲁多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加拿大政府不会对目前美国正在进行的辩论发表意见”。[4](p.217)但是,当1969年5月23日众议院进行辩论时,特鲁多总理开始反对建设反弹道导弹体系,申明加拿大不会热衷于建设该体系,如果有权在此领域做出决定,加拿大不主张发展反弹道导弹体系。
特鲁多总理不公开表明立场是因为他担心受到美国的经济报复,并相信尼克松政府的说法,即反弹道导弹体系不是美苏军备竞赛的升级,而是必要的防御系统。此外,美国向其承诺将会支持加拿大的某些政策。总之,诸多因素交织在一起,对加拿大政府的立场产生了重要影响。
四、60年代加拿大防务困境的原因
综上所述, 20世纪60年代加拿大防务政策面临着巨大困扰,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一方面加拿大力图推行独立的防务政策,在一些具体问题上发出与美国不同的声音。另一方面,它的很多主张不是无疾而终,就是迫于压力而改变初衷,甚至违背自己的意图,接受符合美国需求的防务政策。
造成这种困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从国际大环境来看,美苏之间的“安全困境”是造成加拿大防务困境的直接原因。各国的安全环境是互相排斥的,“生活在形式上无政府的国家体系中的个人或集团必须,而且事实上关心自己的安全,以免被其他个人或集团攻击、奴役、统治或者消灭。为获得安全,避免这种攻击,他们被迫取得越来越多的实力以免受外来势力的威胁。反过来,这又让别人觉得不安全,迫使他们做最坏的打算。既然在一个由互相竞争的个体组成的世界上,没有一个人觉得是完全安全的,实力的竞争就随之而来,安全和积聚实力的恶性循环就发生。”[7](pp.52~53) 这样,一个国家的安全可以被视为并定义为另一个国家的不安全。一个国家准备用于保护自己领土和人民的手段对别国来说可能是个威胁。这一理论有助于解释美苏之间越演越烈的核武器竞赛。正是由于冷战期间,美国始终担心来自苏联的攻击,而加以积极防范,才会把在地缘政治上对美国具有重大意义的加拿大纳入本国的防务体系,共同发展并提高两国的防御能力。在一定程度上,美国的安全防御措施,也同样构成了对加拿大的防务威胁,造成了它防务上的困境。
其次,从美国的角度来看。美国完全有能力独自建立本土的安全防御体系,之所以紧紧拉住加拿大,主要是基于如下原因:一是从地缘政治角度讲,美国希望加拿大辽阔的地域成为防范苏联攻击的缓冲带,让其分担北美大陆的防务压力;二是冷战思维的影响。美国积极发展与加拿大的防务合作,还包含着控制盟友的战略意图。如果美国无法成功地把自己的近邻纳入势力范围之内,那么它充任西方冷战领袖的说服力就要下降。三是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美国为北美防务做出了巨大贡献,加拿大的安全很大程度上由美国来保证。美国不想光让加拿大免费搭乘北美防务便车,而是希望它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后,从加拿大政府本身的处境看。自20世纪60年代始,加拿大一直致力于全面裁军和防止核武器扩散,在国际社会以维和形象出现,拥有核武器并进行导弹防御有悖加拿大的初衷。同时,加拿大担心随着合作的进一步深化,自己将会在防务上被美国越拴越牢。上述两点结合在一起,是造成涉及具体防务问题时,加拿大犹疑不决的主要原因。
加拿大防务困境的产生不是偶然的,它是在冷战的大背景下,加美之间长期军事防务合作过程中积累的矛盾的集中体现。由于自身实力同美国存在巨大差距,防务安全依赖美国保障,加拿大独立的防务政策无法彻底推行,不得不继续跟随美国的防务政策。但是我们不应就此否定加拿大所做出的积极努力,在冷战的形势下既然无力挣脱美国的防务束缚,那么采取模棱两可、静观时变的态度无疑更加符合加拿大的国家利益,客观上也对维护和平产生了一定的积极影响。
[作者简介] 宋志艳(1975-),女,内蒙古赤峰人,历史学硕士,中共天津市南开区委党校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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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10 22:3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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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 世 新
(复旦大学 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 上海 200433)
[摘要]根据议会中政党的数目和地位,加拿大的政党体制被分为四个阶段。从执政时间上来看,自由党长期执政的趋势增强;从议会议席的构成来看,自由党始终处于主导地位,并在第四阶段呈现一党独大的特点;从议席来源来看,魁北克和安大略是自由党的两大票仓,但在第四阶段自由党虽然失去了魁北克的不少选票,但却几乎独占了安大略的选票。
[关键词]自由党 保守党 政党体制
The Canadian liberal party in the evolution of the political party system
Abstract: According to the number and status of the political party in the parliament, we divide Canadian political party system into four phases. In the four phases, the liberal party has more and more times in office and is always in the dominant position in the parliament; it becomes the biggest party in the forth period. Quebec and Ontario is the main vote source of the liberal party, but the liberal party lost the most vote of Quebec and get the almost all the vote of Ontario in forth period.
Key Words: the liberal party, the conservative party, party system
加拿大自由党是目前加拿大最大的一个政党,也是最主要的执政党。它的前身是十七世纪英国殖民统治时期上、下加拿大的改革派,他们强烈反对当时的特权阶层和家族派别政治,主张建立责任政府,但是在联邦建立之前他们并未形成正式的政党组织。在联邦建立的过程中,上加拿大(安大略)的砂砾派和下加拿大(魁北克)的红党,组成了松散的联合,对联邦的建立发挥了很大的作用。联邦建立后,他们逐渐具备了政党的明显特征,[1](p233)并且自称为自由党,到1872年第二次大选的时候,自由党开始与保守党竞选,加拿大两党竞争的模式形成。
按照议会中政党的数目和地位,加拿大学者将加拿大的政党体制的发展分为四个时期,[2](p442)第一个时期从联邦建立到1917年,其特征是自由党和保守党两党竞争;第二个时期是从1921年到1962年,其特点是两党制的部分坍塌。第三党的出现,使得一部分议席被吸引到了第三党,对传统的两大政党形成了有限的挑战,这些第三党有进步党、平民合作联盟(新民主党的前身)、社会信用党等,[3](p88)但是这些新成立的政党谁也没有强大到可以获得大选的胜利,而单独执政。这个时期的政党体制被称为“两个半”政党制度;第三个时期从1963年到1988年,在这一阶段第三党的数目减少到一个,或者说第三党固定为新民主党,新民主党成了“两个半”政党制度的半个政党;1988至1993年期间为第三时期向第四时期的过渡阶段。第四个时期从1993年大选开始一直到现在,1993年的大选产生了政党体制的地区碎片,[3](7-27)随着这次大选,魁北克出现了魁北克人党、自由党被安大略化(安大略成了自由党的主要票仓),新民主党实际上成了东部地区的政党,保守党的影响仍然存在,但是却分裂为小党。
我们根据这四个阶段的划分,从执政时间、议会议席的构成和议会议席的来源来观察自由党在加拿大整个政党体制演进中的历史地位和发展趋势。
一、从执政时间来看
1873年的太平洋铁路贿赂丑闻给了自由党一个入主渥太华的机会,亚历山大.麦肯齐(Alexander. Mackenize)组成了加拿大历史上第一届自由党政府,但自由党第一次上台执政的时间并不长。由于严重的经济衰退和麦肯齐本人缺乏远见,[4](p235)在1878年的大选中,自由党失败,保守党再次上台,开始了长时间的麦克唐纳(John A Macdonald)执政的时期。自由党刚开始并没有显现出自己是一个能长期执政的政党,接下来的爱德华.布莱克(Edward Blake)时期的自由党也无多大建树,屡次大选的失败使布莱克心灰意冷,提出了辞职,1887年在布莱克建议下,自由党议会委员会选举威尔弗雷德.劳里埃(Wilfrid Laurier)为党的领袖,开始了自由党执政的第一个较长的时期,也是加拿大自由党世纪的开始。此后,自由党每位领袖都曾担任过总理职务,其中麦肯齐.金(W.L.Mackenize king)的任期最长达21年零6个月,特纳(John Napier Tuner)的任期最短仅为3个月。从联邦建立到目前,自由党一共执政达80多年(见图一)。保守党经过联邦初期麦克唐纳的长期执政后,再也没有长期执政的经历,虽然保守党也出现过迪芬贝克(John G Diefenbbaker)和马尔罗尼(Martin Brian Mulroney)等一些具有个人魅力的政治家,但是保守党更多的时间是处于反对党的位置。1900年到2000年整个20世纪里自由党共执政68年9个月,其中从世纪开始到1911年10月为劳里埃时期,从1921年12月一直到1957年6月,其中除了1926年6月-9月,1930年8月-1935年10月被打断外,联邦自由党执政30年零1个月,其间经历了麦肯齐.金和路易斯.圣劳伦特(Louis St.Laurent)两位总理。从1963年4月皮尔逊(Lester Bowles Pearson)大选获胜,又开始了一个自由党长期执政的时期,这一时期除中间被保守党克拉克政府短暂打断,一直持续到1984年9月,共计20年零9个月;从1993年10月克雷蒂安(John Chretien)任领袖的自由党大选获胜一直到世纪末是第四个长期执政时期,在这里我们的统计只截止到2000年1月共计6年又2个月。整个二十世纪保守党执政27年零1个月,其余为联合执政时期,各党执政比重见图二,自由党执政时间占总时间的68.7%,相比保守党远远超出。
我们把自由党放在不同的政党体制阶段来看,其执政时间呈递增的趋势。第一时期从1867年7月联邦建立到1917年10月大选,共计50年零3个月,其中自由党共执政20年2个月占40.1%,保守党执政30年零1个月占59.9%,自由党执政时期出任总理的有亚历山大.麦肯齐和劳里埃,保守党执政时期主要是麦克唐纳,其后走马观花更换了四任总理。第二个阶段从1921年12月大选到1962年12月大选,共计41年,其中自由党执政30年零1个月占73.4%,保守党10年11个月占26.6%,其中自由党执政时期是麦肯齐.金和圣劳伦特时期,保守党则主要是贝内特(Richard Bedford Bennett)政府和迪芬贝克政府,阿瑟.米恩(Arothur Meighen)仅仅执政了3个月;第三个阶段从1963年4月大选到1988年11月大选共计25年7个月,其中自由党共执政20年8个月占80.8%,保守党4年11个月占19.2%。自由党执政的是皮尔逊和特鲁多(Pierre Elliott Trudeau),保守党则主要是马尔罗尼执政的前期和克拉克(Joe Clark)的短期执政。第四个时期从1993年10月到现在,1993年大选开始了新的政党体制,自由党在大选中获胜,其后克雷蒂安又连续两次以多数席位获胜组阁,其法定任期将到2004年。 从图三我们可以看出在这四个阶段自由党执政的时间越来越长,而保守党执政的时间则越来越短,从1993年10月到现在,保守党尚未执政。从图一、二、三中我们可看出,从联邦建立到现在,尤其是从20世纪到现在,加拿大自由党的执政时间的一个特点:即从总体上看,自由党长期处于执政党的地们,到20世纪后,这一特点更加明显,从加拿大政党体制的发展来看,自由党长期执政的趋势越来越明显。
二、从议会议席构成来看
在加拿大政党体制发展的第一阶段,加拿大是典型的两党制,所以议会议席除个别被独立候选人获得外,绝大多数都被保守党和自由党获得。唯一的变化即是保守党和自由党各自议席的消长,如保守党在1878年大选获胜,处于执政党地位,由于在开始时麦克唐纳精心构筑了英法裔的联盟,所以在议会中的席位比例高达68%,自由党只占31.6%。1896年,自由党在大选中获胜,其议席在议会中的比例超出保守党,1911年大选和1917年大选,自由党失败,其在议会中的议席比例再次下降。低于保守党。
在加拿大政党体制的第二、第三阶段,虽然产生了第三党,但是这仍未改变两大政党的地位。自由党和保守党仍是互相替换的两大党,第三党只是打破两大政党平衡的一支力量,比如进步党也曾经取得过反对党的地位,但是很快就丧失了,因此,在议会议席的构成中,两大政党仍然占据80%以上的席位;第三党只占有20%到10%的席位(见图四)。两大政党在议会中仍是互相替代的政党,我们可以看出自由党的曲线在保守党的曲线上方的部分比较多,即自由党的议席比例高于保守党的时候明显要多。这也就说明,自由党在选举中获胜执掌政权要远多于保守党,执政时间也长于保守党。图四还显示1984年保守党获得了巨大的胜利,在议会中议席比例高达74.8%,而自由党则经历了其历史最低点。从图四我们可以看出自由党和保守党大政党在议会中的议席是此消彼长的特点,在议会内自由党议席比例的增加意味着保守党议席比例的下降,两条曲线显现对称的特点。第三阶段虽然出现了第三党,但这些党在议会中的议席有限,并未影响两大政党的地位。第二、第三阶段的特点是,两大党占据议席绝大多数,自由党在议会中的议席比例高于保守党的次数明显的多。
进入第四个阶段,这种议会议席的构成发生了变化(见图五),首先,议会中政党的数目增加,由以前的三个增加到五个,两个新党则为魁北克人党和改革党(2000年大选后改名为加拿大联盟)。其次, 三个传统大党中的两个在议会中的议席比例发生了巨大变化。保守党从1988年57.3%下降到0.7%,也就是说从1988年的169下降为2席,新民主党从1988年的14.6%下降到3.1%,从43席下降到9席。而两个新党魁北克人党和改革党所占的议席分别为18.3%、17.7%,即分别拥有54席和52席;第三,议会中五大政党的地位趋向稳定,自由党作为执政党,在议会中占有多数席位。进步保守党和新民主党在1997年、2000年大选中虽有所恢复,但仍然处于十分弱的地位,仍没有回复到以前的地位,改革党从1993年的17.7%到2000年的21.9%成为第二大党---正式的反对党。
从议会议席构成的变化,我们可以看出:议会中的政党数目增多。从自由党和保守党两大政党到第三党的出现,最后发展到议会中存在五大政党。严格意义上说,除自由党是全国性政党外,其余各党都可称为地区性政党(从议席来源看只有自由党的议席来自全国各个地区,当然保守党在各地也有一定的选票,仍维持着在全国的影响),而在议会中占据主导地们的两大政党则由于保守党席位的减少而只剩下自由党,与以往任何一个政党体制阶段相比,自由党处于更有力的地位,议会议席的分散使得自由党的优势地位更加明显,呈现出自由党一党独大的特征。
三、议席来源来看
安大略和魁北克是加拿大两个最大的省,也是产生议席最多的两个省,这两个省为自由党提供了大量的席位,图六是第一政党体制阶段的自由党从魁北克获得的席位占魁北克总席位的比例曲线图。1878年大选,保守党获魁北克席位的69.2%,到1882年则上升到80%,自由党则相应地从30.8%下降到20%。1882年后保守党开始失去魁北克的支持,到1891年大选时,自由党已经在魁北克第一次超过保守党所获议席,这种趋势逐渐增强到1896年获得了75.4%的席位,而保守党则下降到24.6%,从1891年以后魁北克就成了自由党议会议席的稳定来源,魁北克省达80%、90%的席位都归于自由党的旗下,除了1958年之外,这种情况一直到1984年马尔罗尼任总理时。保守党始终没有恢复在魁北克的影响。
年 份 1935 1940 1945 1949 1953 1957 1958 1962
总席位 82 82 82 83 85 85 85 85
自由党 56 57 34 56 51 21 15 44
保守党 25 25 48 25 33 61 67 35
表一 自由、保守两党在安大略席位分割情况表
1963 1965 1968 1972 1974 1979 1980 1984 1988
85 85 88 88 88 95 95 95 99
52 51 64 36 55 32 52 14 43
27 25 17 40 25 57 38 67 46
安大略也是自由党一个重要的议席来源地,安大略一直是保守党和自由党两党竞争的主要地区,1930年以前保守党在安大略获得的席位每次都高于自由党,1935年以后自由党比保守党获得的席位多一些。从表一我们可以看出在1935年以后的17次大选中,有10次自由党从安大略获得的席位多于保守党,自由党比保守党略占上风,1993年大选中,这种状况发生了变化,自由党获得了安大略省99席中的98席,1997年获得了该省103席,从而结束了与保守党在安大略分割席位的历史。但是与此同时自由党似乎失去了魁北克。在1993年的大选中,魁北克人党作为魁北克省的地区性党获得了该省75席中的54席,自1984年大选丢失了魁北克的大多数席位后,自由党就再也没有夺回来。1997年大选自由党在魁北克的席位有所上升,达到26席,魁北克党团获44席,2000年大选获得36席,魁北克党团37席。[5]自由党在丧失了魁北克的大部分席位后似乎从安大略获得了补偿。
从执政时间、议会席次何议席来源的三个方面的分折中,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几点认识:第一、自由党在加拿大联邦建立以来的历史中,长期处于执政的地位,尤其是在二十世纪自由党的执政形象更加突出。在对加拿大四个政党体制阶段的对比中,我们可以看出自由党长期执政的趋势是不断增强的;第二、与自由党长期执政的地位相对应的是,自由党在议会中所占比例始终是居于主要地位。这种地位在1993年大选后呈现出一党独大的特征。在1993年大选以前,与自由党的这种地位相辅相成,相互竞争的是保守党,两个政党在议会中议席比例是此消彼长,尽管后来出现了第三党,也没有影响两党的这种关系。但1993年以后保守党的分裂使得自由党成了议会中的最大的政党,两个新党的出现使议会中的席位一方面集中于自由党,一方面分散于四个政党。加拿大的政治格局呈现出一党独大的特征,自由党的主导地位更趋加强了;第三、自由党长期执政的主要基础,即主要的议席来源,是安大略和魁北克,历史上魁北克一直是支持自由党的,他的大多数议席一般为自由党所得,安大略和魁北克一起构成自由党长期执政的基础。但是在政党体制的第四个阶段,由于魁北克出现了魁北克人党,使自由党在魁北克的票源受到很大削弱,与此同时保守党在安大略的退出使得自由党获得了补偿。自由党的优势地位建立在几乎独占安大略议席的基础上。自由党取得成功的原因值得我们探索。
canada
2006-12-10 22:3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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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华
(北京联合大学师范学院 北京 100011)
[摘 要] 加拿大是一个移民国家,也是世界上最早最积极地将“多元文化主义”作为国家基本观念提出的国家之一。多元文化教育的主旨是把少数民族文化视为民族文化富有特色的组成部分,目的是使各民族文化群体不分种族、性别和社会阶层都能得到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多元文化教育是加拿大时代发展的产物,是人类理性不断提高的结果。由于加拿大的历史渊源和现实因素与其他国家的不同,加拿大的多元文化教育在历史形成、政策导向和实践模式及其影响和发展前景上都表现出自己的特点。
[关键词] 加拿大, 多元文化主义, 少数民族, 多元文化教育
The multicultural education in Canada
under the Conditions of the Unusual History and Culture
Abstract: Canada is an immigrant country. It’s one of the countries that take the multiculturalism as its national basic conception in the world. The major idea of the multicultural education is to regard the culture of the minority group as component of the national culture with the national characteristic, and the main intention of it is that each national cultural group, no matter which race, gender differences or social status will have the rights to receive an equal education. The multicultural education is the result of the epoch in the development of Canada and also the inevitable product of the human’s senses. Because of the unique historical origin and realistic factor, the multicultural education in Canada has its own characteristics in historical shape, policy guide and practice models as well as the influence and the development.
Key words: Canada, multiculturalism, minority group, multicultural education
在加拿大,多元文化教育之所以能够产生,是因为其文化的多元化,而文化的多元化源于移民成份的多元性。多元文化教育思想与随民权运动而兴起的“种族意识”有密切联系。在多元文化教育方面,偏重于强调社会中不同民族文化各自在教育中的独立价值。加拿大多元文化主义的兴起以早期英法二元文化为基础,20世纪60年代的民权运动只不过是多元文化主义产生的直接促因。加拿大一直是民族各异的社会,移民是考察其多元文化社会的源头。
一、移民是加拿大多元文化社会的基本元素
二战后加拿大多种因素的发展促进了对移民和少数族裔的宽容态度并推动了民族多样性和多元文化的成长。1962年以前基本上实行歧视性移民政策,欧洲移民占主导地位,约占90%以上[1](p.181)。1962年,来自欧洲大陆的移民占62.7%,英国移民占29.9%[2](p.207-208) 。1966-1970年间,欧洲移民(包括英国移民)虽然仍占移民的主体,但其比例已降为65.1%。自1981年以来,欧洲移民在加拿大的比例进一步下降至25%;亚洲和中东地区的移民比例则上升为48%;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的移民基本上保持平衡;美国移民占55%;其余为大洋洲和非洲的移民[3](p.30) 。由于历史的积淀,英裔和法裔的人口比例虽不断下降,但仍占人口的主体。这使得加拿大的民族成份更加多样化,民族关系也较以前更复杂,民族多样化使加拿大在二元文化基础上的多元文化更加突出。
加拿大的主流文化是二元性的,移民的多样性为加拿大多元文化的形成提供了历史和社会背景。然而,在加拿大,英、法裔两大“创始民族”(the founding peoples)的文化始终保持着强烈的自我认同(self-identity)和各自根深蒂固的传统,英、法两种文化的并存因此而成为加拿大文化发展史上最具特色的因素。加拿大多元文化主义政策的出台实际是针对“二元文化”而提出的,其初衷是要说明多种文化的平等共存的必要性,不存在其中一种文化属于统治或主流地位。这种在双语结构内的多元文化主义政策使多元文化主义更能得到大众的共识。1971年,为了执行双语框架中的多元文化政策,特鲁多总理在提到如何使加拿大人的多元文化有一种最合适的手段时,提出四项基本方针。第一,尽可能帮助所有不同规模和能力的文化集团继续发挥作用,为加拿大做出贡献。第二,帮助所有文化集团的人克服文化障碍,全面参与加拿大社会。第三,促进所有文化集团之间的接触和交流。第四,帮助移民学习掌握一种官方语言[4](p.518-520)。1988年,加拿大正式通过《加拿大多元文化法》,其核心内容是在确保所有加拿大人平等充分有效地参与加拿大的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生活的同时,保存和加强加拿大的多元文化遗产。与1971年的多元文化政策相比,这项法案更加明确了。1971年联邦政府拔出专款用于实施和支持多元文化项目为150万加元,1988年增加了2980万加元,1990年为4100加元[5](p.192)。《加拿大多元文化法》使多元文化主义理想和政策转化为与普通民众息息相关的事情——多元文化教育。
加拿大多元文化教育增强了各族裔的平等意识和自尊心并强化了他们对国家的认同感。政府试图通过教育让人们客观地认识并处理好多元文化与国家统一的关系、多元文化与民族融合的关系、以及多元文化与二元文化的关系。
二.加拿大多元文化教育产生的历史背景
加拿大多元文化主义作为一种理念和政策,在承认各种族和族裔文化的平等、反对各种形式的种族歧视上,得到加拿大人的普遍支持。根据加拿大民意测验调查,绝大多数加拿大人支持多元文化主义政策。在加拿大,多元文化主义的深入反过来又促进多元文化教育的兴起,多元文化教育是多元文化主义的必然结果。同时,多元文化主义是多元文化教育的指导思想。
1. 加拿大多元文化主义政策
加拿大是第一和惟一由政府官方提倡多元文化主义的国家。这一政策对主流社会的意义是为了应对二元结构出现的分离现象,缓和民族关系。对各种族群体来说,保持族裔文化传统,缓和同化压力。加拿大的民族矛盾、文化纷争和社会冲突往往与种族矛盾相伴随,它们从不同的侧面促动了多元文化主义政策的产生。不少人常把加拿大的文化结构比喻为各放异彩的“马赛克”。加拿大推行的多元文化主义政策,是鼓励和保留各民族文化的遗产。1909年,在美国最先出现“熔炉论”这个概念,随即在加拿大被提倡。这种理论主张从各个民族的融合中创造出新的民族和新的文化类型,其目的在于发挥各民族在新文化建设中的积极性。从一定意义上讲,这个理念调动和发挥了非英法裔的加拿大人在加拿大社会文化生活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多元文化主义政策提供了思想和理论的准备。但同化理论在加拿大难以奏效,取而代之的是“拼盘理论”,主张所有种族和文化群体在保持各自文化特色的前提下相互合作和共同发展,这一理论可以看作多元文化主义的雏形[6](p.104)。
种族矛盾和文化冲突反映了加拿大文化多元化的历史进程。它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第一民族”(the First Nation)之争,主要是在土著居民和后来的移民之中展开。二是“两个开国民族”(the Two Founded Nations)之争,主要是在英裔和法裔加拿大人之间展开。英法两族虽然同样被称作开国民族或特权集团,但他们实际上并非完全平等的伙伴。三是“主流文化”(the Dominant Culture)之争,主要是在英法文化与非英法文化社会之间展开。英法文化被看作是主流文化,而非英法族裔尽管人数众多、文化多样,却被排斥在主流社会和主流文化之外。上述纷争是加拿大多元文化主义政策产生的历史基础。
加拿大的二元文化及二十世纪60年代美国民权运动的兴起是加拿大多元文化主义产生的内在和外在动力。这些因素推动联邦政府反思和调整自己的社会和文化政策,最终促使多元文化主义形成。加拿大政府推行的多元文化主义是双语框架内的多元文化主义,实际上就是协调“二元文化”与多元文化的关系,承认英法集团业已形成的利益优势和对加拿大的巨大影响。加拿大政府也为多元文化主义政策的贯彻做出实际性的努力,实施多元文化主义教育就是其最佳途径。除了多元文化主义政策外,联邦政府的大多数文化项目也集中在与多元文化有关的机构变化、种族关系、公民的整合及参与方面。许多省则在基础教育、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了适应多元文化主义政策的调整。
2. 加拿大对多元文化教育的态度
二十世纪70年代后期到80年代,加拿大多元文化教育趋于成熟。在多元文化主义思潮的影响下,多元文化教育受到了不同程度的重视,其教育体系、教育政策和教育方法在这一时期已初具规模。
多元文化教育最初兴起时,是以一种多种族教育的形式出现在公众和教育理论家的视野当中的。人们把多种族教育理解为,在学校计划中纳入少数民族生活方式及文化传统。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多元文化现象的理解不再仅仅局限于多种民族构成带来的不同民族或文化上的分歧,而是将文化的多元现象延伸到了性别、社会阶层和个体等不同文化的差异。譬如,有些学者在关注校园多元文化现象的同时,还将学生年龄特征与选择学习方式方面的不同列入了考察范围之中。还有的学者把多元文化教育理解为是建立在种族、民族、语言牢固基础之上的三个层面上,这三个领域为观察多元文化教育提供了重要视角。
加拿大的多元文化教育是作为一种国家政策进行贯彻实施的,政府出于特殊的历史原因和社会状况,把多元文化看作是加拿大社会本质的、永恒的和基本的特征,把多元文化主义政策作为处理种族关系和文化冲突的最基本原则,提出在多样性中锻造统一性的根本目标。多元文化教育体现在文化方面,则是承认英裔和法裔以外各民族集团的合法地位,保护和提高文化的多样性。1972年,联邦政府任命一位部长负责多元文化。1973年,政府设立加拿大多元文化协商委员会,并在国务秘书部设立多元文化专员,组织协调多元文化事务。此外,国家资助族裔文化组织,通过各种媒介宣传文化多元性。在教育方面,联邦政府每年设立专门款项,支持多元文化教育建设,包括移民的语言和其它教育、各省的民族语言项目、高等院校的族裔研究和教学、族裔文学艺术创作和出版等。除了联邦政府的多元文化项目外,各省政府也有各项财政投入,族裔语言教育都得到广泛的开展。由于族裔语言是作为一种活生生的知识传播工具被使用的,而不单纯是一种语言学习课程,学生们能更容易地加深对族裔语言的理解。为使多元文化教育顺利进行,联邦政府在支出收紧的情况下仍维持稳定的多元文化项目的拨款,已经相当不容易了[7](p.253)。
二十世纪90年代以来,绝大多数加拿大人支持多元文化教育,反映了加拿大社会宽容的态度和普遍的共识。它的社会意义已超出了教学范畴,并已超出了加拿大的国界,为不少多元文化国家所效仿,如,新西兰和澳大利亚。尽管人们对多元文化教育存在着种种担心和疑虑,但是却不能不承认其对实现公民平等、发展多样文化、减少种族歧视和繁荣社会生活起到的积极作用。
三、加拿大多元文化教育的模式与实施
加拿大多元文化教育的实施过程,实际上是加拿大根据国情所经历的不同阶段的探索、实践的过程。多元文化教育的开展在二十世纪70年代,主要侧重种族和社会阶层属性问题,二十世纪80年代才扩展到性别、宗教、语言和特殊人群等更为广泛的层面,构成纵横交错、形形色色的多元文化教育模式。二十世纪80年代,学术界对多元文化教育的研究逐渐提上议事日程。认为不能把它仅仅理解为是即时活动、或单纯的课程内容改革,而是学校生活乃至社会生活中长期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30多年来,加拿大已经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多元文化教育的理论范型、实践模式和教育体系。
1. 加拿大多元文化教育模式的演化
在加拿大,多元文化教育最初被认为除了具有挑战文化霸权(hegemony)、清除文化差异的意义,还具有消除种族歧视和民族偏见之功能[8] (p.803),而今,则更侧重于促进各民族之间相互尊重、相互平等的作用了。多元文化教育的实施途径不仅是通过学校的教育来进行,还通过社会的其它领域来实施。加拿大政府实施多元文化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编写出能全面反映加拿大社会各种族、文化和地区的差异性的教材,如反映多元文化的教育文集、有关种族关系的书籍和补充教材、反映多元文化的地区艺术和社会研究的直观教材,还有反映不同种族和文化历史的教材。联邦政府要求所有省和地区结合本省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多元文化教育,各省、地区的学校教学内容中必须包括多元文化课程。例如,在艾尔伯塔省的多元文化课程内容中有:“多元文化主义”、“移民政策”、“民族和民族文化”、“民族与社会制度”及“多元文化的国际前景”等。安大略省的多元文化课程内容更为广泛,如“加拿大社会的起源”、“加拿大国家的建立和社会的变迁”等。还有的省在有关多元文化教育方面编有印第安人历史和移民历史、文化和传统等资料。因各省、地区所实行的省权相对独立,多元文化教育的实施反而在加拿大没有形成统一的教育模式。加拿大各省对多元文化教育反应更强烈,实施多元文化教育行动更积极,如魁北克、艾尔伯塔省更加注重法语教学,安大略省也很注重双语教学。
二十世纪80年代后期,在众多的多元文化教育概念中,人们常议论的是“文化多元主义教育”(education for cultural pluralism)、“文化差异教育”(education for cultural difference)、“文化保存教育”(education for cultural preservation)和“多元文化适应教育”(education for multicultural adaptation)等。这几种教育概念并生并存,并不相互排斥。1992年,麦克洛德(Macleod)针对加拿大多元文化教育模式的分类,提出了三种典型的多元文化教育模式,即“种族特定模式”(ethnic specific)、“问题定位模式”(problem oriented)和“文化之间的文化模式”(cultural intercultural)[9](p.808)。
种族特定模式所特指的范围是,保持和发展特定族群的文化,主要目标是反对同化主义、增加知识内容、了解各种族文化遗产和促进积极的自我限定(self-definition)。安大略省和魁北克省都建立了汉语、希腊语和希伯来语等语言学校,为的是保留和发扬各种语言文化。问题定位模式主要帮助移民把英语作为母语之外的第一语言,以适应加拿大社会生存的能力,它也是一个阻止种族歧视行为的计划,为了在全国教育系统内推行多元文化主义所崇尚的民族的精神气质(ethos)。文化之间的文化模式的主要目标是帮助各个群体增加平等意识和自尊(self-esteem),超越文化障碍,探索一种新的文化境界,从而有效地在文化多元的环境中发挥其各自的功效。二十世纪70、80年代以来,加拿大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法案[10]。这些法案在法律上保障了少数民族语言教育的权力并规定了对歧视行为的惩处,保证了多元文化教育的有效进行。但在实践中,真正有效地进行多元文化教育并不是一种容易的事情。
2. 加拿大的少数族裔教育
加拿大多元文化教育是通过少数族裔教育而实现的。少数族裔教育包括两种基本的并相对立的观点:社会病源学(social-pathological)观点与平等主义(egalitarian)观点[11](p.806)。社会病源学观点主要关注“问题”(problem)的来源和少数族裔文化背景及生活方式。出于温和的态度(benign intention),教育家们通常从文化的根源来解释某些少数族裔教育失败的原因。在加拿大的教育中,有许多印第安人儿童强制地被带离他们的家庭使其不受其“罪恶”(malignant)文化影响的例子。这种观点认为,少数族裔问题的根源出于他们的家庭经历,他们的家庭没有向孩子传授学校和社会需要的适当的文化模式。这种责怪受害者的方式,其特征是忽视了政治、经济、社会之间复杂的内在关系,这一观点导致了许多教育补偿计划(compensatory programs)的出台,为的是通过各种丰富的活动计划来改善“文化不足”(cultural deficits)而达到一体化。
与改善“文化不足”模式相反的是基于人类学的相对模式(relativistic model)。相对主义模式的核心是平等主义观点,即强调所有文化应得到同等尊重,具有同样的价值;某一种文化的内容应从“族裔内的人”(insider)角度加以评价。这种模式的目标是同化外来者(outsider)。而相对主义模式与多元文化观点相似,着重强调主流文化以外的文化群体的合法性[12](p.807)。
加拿大少数族裔教育参照上述两种观点,根据各省、地区对多元文化主义政策的回应,制订和实施了一系列针对少数族裔的教育计划。一是官方语言教育计划(official-language education):官方语言教育是指英法语教育,目的是为了促使少数族裔在校内外能有效地运用官方语言,除了本民族语言外,学一种官方语言并掌握第二种语言,因此,双语教育在加拿大很普遍。二是文化保存计划(cultural maintenance programs),对多种族文化群体给予支持,通过非官方语言教学保持他们原有的文化。如在温哥华的一些学校中,对印第安儿童进行有关印第安人文化遗产知识的教育,每天每周都留有一定的时间来阅读印第安人的历史或民间艺术等类型的书刊和印第安人文化的材料,某些学校对黑人教育也采用了同样的方法。在加拿大东部地区的希腊人居住区,有的学校用三种语言教学,即英语、法语和希腊语。结果表明:1971年该地区还只有4%高中毕业生进入大学,而二十世纪90年代,这种特殊学校毕业的学生已有80%接受了高等教育。 三是反种族主义教育(antiracism education)与多元文化教育拥有共同的基础,其目的是为了在机构和权力结构中培养个人和群体的民族平等意识。在安大略省的个别学校中声明本校是反种族主义学校,因在校学生400人中,70%以上是黑人学生,并且该校的多数学生是来自低等收入的家庭[13](p.812-813)。加拿大针对少数族裔的教育是在教育过程中,认真地考虑学生所具有的价值观、行为模式、认知方式、文化特征和家庭背景,对来自不同社会阶层的学生在教育计划上进行调整,使少数族裔学生感到学校文化与他们家庭文化是一致的,使其尽可能适应学校的这种环境。
3.加拿大的双语教育
双语教育也是多元文化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在加拿大,双语教育指的就是英语和法语教育。因为双语教育是多元文化教育的根基、延伸和必要的补充,所以加拿大各级政府多年来把它摆在非常重要的地位,仅1989年至1990年度,就为全国各类学校的双语教育项目投入了2.5亿多加元,约占全部教育经费的4%[14](p.57)。从机构设置上,在首都渥太华设有“全国语言文化委员会”,每个省的教育部都有一名官方语言专员,负责指导全省的双语教育工作。为了推行双语教学,1965年在魁北克省,蒙特利尔市圣•兰伯特小学由部分说英语的儿童家长们发起了一个双语教育的试验。该试验的研究在麦吉尔大学心理学教授W•兰伯特的指导下逐年进行总结、研究和提高。二十世纪90年代,加拿大普遍推行的是“双语沉浸式”(Bilingual Immersion Programs)教学模式或称为“法语浸入式教学”(French Immersion programs),包括早期浸入式课程[15]、延迟浸入式教学[16]、后期浸入式教学[17]和双语浸入式教学[18]。这些教学方式不仅在加拿大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上引起了一场以法语为第二语言教育的巨大变革,而且对于整个加拿大的高等教育也产生了强烈的“震动”[19](p.931-939)。从二十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为了适应加拿大社会的双语和多元文化的特点,加拿大各大学便着手对大学阶段的教学内容和方式进行相应的改革和调整,其主要措施之一,就是增加第二语言教育在整个大学阶段的比重。渥太华大学是加拿大双语教学的成功典范之一,几乎所有专业都由英语和法语两种官方语言来讲授。校园内的一切服务设施如运动场、图书馆及各种娱乐设施都提供两种语言的服务,在校讲英语和讲法语的学生人数几乎是相等的。
加拿大在双语教学方面进行了十分有益的尝试,其所取得的成就,体现在井然有序的组织工作、根据语言学和教育学的研究成果规范化的严格性、双语沉浸教学模式受欢迎的程度,及联邦政府政策上的鼓励和财政上的支持。加拿大以国家政策来推行双语教育,其基点是承认没有哪一种文化比另一种文化优越,表明了主流文化的宽容和豁达,这是使双语教育能够成功的政治保证。加拿大能够保持国家的稳定和团结的原因之一在于全社会对坚持两种官方语言的不懈努力和对少数民族语言的尊重。
四、加拿大多元文化教育的地位与社会意义
加拿大多元文化教育发展至今,其教育功能集中体现在学校中的各项改革措施上。通过教育这一社会化过程使学生接受这一不可避免的历史和现实社会的状况。多元文化教育将成为少数族裔的社会地位向主流社会迈进的工具。
在加拿大多元文化中,英裔和法裔文化居于主导地位,长期以来,英法文化表现着强烈的民族优越感和民族独立的情绪,表现在对自己优先的历史的怀旧和繁盛的现实的自豪。虽然移民浪潮的冲击,带来了各民族文化的多样化,但二元文化远未被各种文化所淹没,并构成了多元文化的核心。
从历史进程看,针对二元文化而提出的多元文化教育,实施最初只是为了干扰英法裔之间的矛盾,保存各民族文化,强调少数民族学生教育与主流文化教育的平等性,现已发展为保护不同文化和不同种族出身的所有加拿大人在社会、经济、政治上的平等。多元文化教育实施数十年来,尽管政府为保护和提高少数族裔文化和教育上做了很多工作,如成立了不同民族文化教育委员会、定期召开多元文化教育讨论会、出版多元文化教育书籍等,但由于长期受主流文化的影响,种族主义仍残留在人们的思想意识之中。多元文化教育的实施虽困难重重,却使人们认识到了各种不同文化存在的客观事实,并重新审视主流文化的局限性。
在主流文化下的加拿大多元文化教育,在尊重过去存在的少数民族文化的同时,对促进加拿大社会的统一,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人们在逐渐地接受它的同时,其地位也在实践中不断得到强化。但是加拿大的多元文化教育须以辅之各种相关的法律、政策和措施才能真正改变教育上不平等的历史和现实。在加拿大多元文化的框架内,实现多元文化教育的目标,也必然把少数民族的文化充分地纳入到教育过程中去,与主流文化相统一。
经过数十年的宣传提倡,加拿大多元文化主义思想已成为处理社会内部关系的指导原则、基本国策和法律基础,从而促进了把多元文化理想和政策转变为加拿大公民的行动。由于多元文化主义制度化和政策化的保障,加拿大多元文化教育在国家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它调整和缓和了民族矛盾,强调在教育上对所有民族公平对待。实践证明,多元文化教育保证了加拿大社会的相对稳定,1975-1979年,加拿大犯罪率很低,每10万人中犯罪人数不足3人。1991年加拿大在报告的凶杀案中仅有762起,在过去几十年中,凶杀率没有增加[20](p.87)。而对加拿大全体国民来讲,多元文化教育不单纯是教育体系,而是凝集力的象征,对增加社会的活跃性和稳定性具有积极的作用。二十世纪60、70年代加拿大人自信心增强,有47%的人为自己是一个加拿大人而自豪。到二十世纪90年代,这个比例增加到87%。多元文化教育弘扬了各民族文化的多姿多彩一面,少数民族在加拿大社会中,有更多的机会认识自我形象,展示自我价值,平等地参与社会。多元文化教育丰富了少数民族教育的内容、开拓了他们的视野、有利于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保持族裔文化传统和缓和同化压力。对二元结构出现的分离倾向,起到了缓和作用。
无论多元文化教育的社会效果是否令人满意,在加拿大社会中,大多数人都不得不承认,多元文化教育是反种族歧视的社会历史进步;它有利于不同文化的共存与发展;会使一个国家的文化、教育更加丰富多彩、生气勃勃。当今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不同国家、地域和民族文化之间的互动增强,在原有文化的基础上,创造并发展各自文化的特征,形成一种“文化+文化”的现象[21](p152)。从这个意义上说,多元文化教育符合了历史发展的潮流。
[作者简介]:高华,女,黑龙江哈尔滨市人,1964年11月生,史学硕士,北京联合大学师范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美国与加拿大多元文化教育的比较研究及英语教学。
参考文献:
[1] Dominion Bureau of Statistics, Canada Year Book.
[2] Dominion Bureau of Statistics, Canada Year Book.
[3] Canadian Social Trends, Volume 2.
[4] Mallea, et al., Cultural Diversity and Canadian Education.
[5] 李钟善主编:《加拿大教育研究》,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年。
[6] James H. Marsh, The Canadian Encyclopedia,Hurting Publishers, Edmonton, 1988, Volume 3.
[7] 在1992-1993年度加拿大多元文化和公民部的预算为1.18亿加元,多元文化方面的款项占整个国家预算的1/1500(参见Stephen Brooks, Public Policy in Canada: An Introduction, Toronto, 1993)。
[8] Kogila A. Moodley, “Multicultural Education in Canada: Historical Development and Current Status”, in James A. Banks, Handbook of Research on Multicultural Education, Simon & Schuster, Macmillan, 1995.
[9] Moodley, “Multicultural Education in Canada: Historical Development and Current Status”.
[10] 1976年的《公民法》,1988年的《官方语言法》和《多元文化主义法案》。
[11] Moodley, “Multicultural Education in Canada: Historical Development and Current Status”.
[12] Moodley, “Multicultural Education in Canada: Historical Development and Current Status”.
[13] Moodley, “Multicultural Education in Canada: Historical Development and Current Status”.
[14] 转引自李钟善主编:《加拿大教育研究》。
[15] 由于魁北克省的大力支持,这种课程实际上从幼儿园阶段开始,一直持续到小学毕业,全部课程都 用第二语言法语讲授。
[16] 是指推迟使用第二语言作为中小学中等年级的主要教学媒介。
[17] 通常是将第二语言做媒介语来讲授知识,并推迟到小学4-5年级进行,以便使教学效果得到巩固和强化。
[18] 主要为犹太儿童设置的,既学习法语作为交际语言,又学习希伯来语。
[19] Wesche M.B., “Immersion and Universities”, in The Canadian Modern Language Review, Volume 41.
[20] Stephen Brook, Canada Democracy: An Introduction, Meclelland&Steward Inc.
[21] 参见麻国庆:“全球化:文化的生产与文化认同——族群、地方社会与跨国文化圈”,《北京大学学报》,2000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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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10 22:3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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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未醉 高伟浓
(暨南大学华侨华人研究所,广东广州,510632)
[提要]尽管早期华侨华人为加拿大的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但不列颠哥伦比亚反对亚洲人的情绪达到顶点,导致了加拿大1923年的移民法。根据此法,只有少量华人作为例外可以进入加拿大,其余华人禁止入境。1947年加拿大废除了这一法案,华人大量进入加拿大。加拿大废除1923年的移民法,是有着深刻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原因的,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但是1947年加拿大对华移民政策还不彻底,华人还是继续受到种族歧视。到1967年, 华人才取得移民的平等权利。
[关键词]加拿大,1923年的移民法, 1947年的移民法,华侨华人,种族歧视
A Brief Discussion on Canada’s Abrogation of the Act of Chinese in 1947
Abstract:The Province of British Columbia against immigrant Chinese arrived at top and passed a Chinese Act in 1923, although early Chinese immigrant had tried their best for Canada. According to the Act,no Chinese can enter to Canada except some special cases. Many Chinese entered Canada after Canadian government had abrogated the 1923 act. There were some reasons about politics, economically and socially for Canadian government to abolish the so said act, and it had a great effect in history. However, Chinese were still receiving discrimination until 1967.
Keywords: Canada, The Act of Chinese immigrant in 1923, The Act of Chinese immigrant in 1947, Oversea Chinese, Racial prejudice.
一.1923年加拿大移民法实施的背景
从19世纪中期开始,潮涌般的大规模中国移民被招募到东南亚、太平洋岛屿、澳大利亚以及北美等地去从事种植园和矿山的工作。来到加拿大的华人仅仅是那些去海外的华人中的一小部分。华人移民加拿大,一般从1858年讲起。在国外的加拿大华人史著作中, 加拿大华人史的划分稍有不同,有的史家把它分为四个阶段,有的分为五个阶段或者更多的阶段。但无外乎这几个时期:自由移民时期(1858-1885);征税限制时期(1885-1923);禁止时期(1923-1947);解禁放宽时期(1947-1967);平等时期(1967-目前)。①
在加拿大的早期中国移民中主要有两种人,一是淘金客,二是为修建太平洋铁路而被招募来的工人。在不列颠哥伦比亚地区的弗雷塞河和汤普逊河边蕴藏着丰富的金矿,早在1851年就有一个印第安人发现了金块,但是未引起人们的重视。在1855-1857年间,美国加州探险队与英国殖民政府合作,对这一地区进行了勘探,结果发现了大量的金矿。弗雷塞河发现金矿的消息不胫而走,吸引了许多人前来淘金。1848年被加州淘金热所吸引而来到美国的中国人也不甘落后。仅仅在1858年和1859年的两年里,就有大约2000名华侨离开美国到达加拿大。[1](P. 27)至1860年,又有许多来自香港,澳门和夏威夷的华侨来到不列颠哥伦比亚地区,加入淘金队伍。除少数人外,移民主要来自珠江三角洲这一小块地方,即三邑:顺德、番禺和南海的乡村;四邑:台山(1914年以前叫新宁)、开平、恩平和新会;还有邻近的中山(1925年前叫香山)。这些移民主要是农民、小贩和工匠。二十年后的1879年,仅在不列颠哥伦比亚地区的中国农民就有5700余名,其中淘金者、农民、渔夫各有千人以上,还有一千余人为一般劳工、家庭佣人、洗衣者、鞋匠和商贩等。[2](p. 210)1860年1月26日,维多利亚的《殖民者日报》提到有1,175名华裔矿工在弗雷塞河谷一带从事开采工作。[3](p. .62)1864年,为修建从昆斯涅尔到棉花木的马车路,来了200名华工和100名白人劳工。由于华工的努力,这条路才顺利建成。[4](p. 192)不列颠哥伦比亚于1871年加入联邦政府,之后,开始了建设横贯全加拿大的铁路和公路。据记载,从1876年到1880年即加拿大太平洋铁路建设之前的四年,坐船来加拿大的华人总数仅仅是2326人,而1881年这一年移民的数量就增加到2939人,到1882年全年移民数量增加到8083人。[6](p. 15)在1880年到1884年太平洋铁路建设期间,有11000名中国工人被送到加拿大,在修建这条铁路的过程中,有4000名中国工人失去了他们的生命。[7](P. .357)1884年有4577名中国人从事制钉、车衣、印刷、火柴、制鱼罐头、蔬菜、烧砖等。
早期中国移民为加拿大做出了巨大贡献。在发展交通运输方面,太平洋铁路把东海岸和西海岸连结在一起,使加拿大真正成为一个国家。当时的加拿大首相麦克唐纳说过:“没有华人就没有太平洋铁路。”1860年初,殖民政府在金矿区修建驿道所雇筑路工人大部分是华工, 在驿道上赶马车的工人有 60%是华工。 [7] <P.356.>在工农业生产方面,据皇家调查报告认为如果没有华工, 制鱼罐头, 制火柴和蔬菜生产是不可能的。蔬菜生产是中国人开创,而且几乎全部由华人经营。在加拿大资本积累中华人也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一是对华工超经济剥削而形成的资本原始积累。1858年到1884年,先后来到加拿大的华工按25000人计算,每人付给赊单的高利按60元计算,一共要付给高利达1500000元。至于压低华工的工资进行的剥削就更多了。二是向华侨征收的各类税款。自1874-1884年,由中国输入不列颠哥伦比亚的货物价值是1369779元,缴纳关税为410970元。而当时输入的货物多数是华侨需要的消费品,办理输入的绝大部分是华商,因此关税的绝大部分由华商缴纳;1879-1883年,仅在维多利亚市所收华侨商业牌照税、水费、道路费和房地产税四项共有39706元;而在1860年,温哥华和不列颠哥伦比亚殖民政府的全部收入只有150000元。[7](p. 359)由此可见华人缴纳的各类税款是多么巨大。
加拿大种族主义者出于对华人日渐增多的惊恐而不断制造排华事件。在华人刚进入加拿大的1858年,《维多利亚公报》在报道加利福利亚的排华消息后,就要求当局禁止华人妇女来温哥华和不列颠哥伦比亚,以免将来华人人口超过白人。[7](p. .361)1860年3月,在维多利亚的殖民地七人立法会议上,有人提议对华人入境每人征收10元人头税,但没有通过。在金矿区, 白人欺压华人的事件不断发生。1871年以后,政客和报上的排华叫嚣变本加厉,有组织的活动也增加了。1873年,加拿大出现了一个名叫“反华社”的组织,要求议会修改允许华人移民法案。1875年2月,在维多利亚市有人提议修改市政案例,以剥夺华人的选举权;1876年5月, 维多利亚市举行了反华集会, 市长也加入其中。1879年,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省长要求众议院限制华人移民,提出报告促使联邦通过反华立法,1884年,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议会通过了两个排华法案,即“1884年华人管制条例”和“1883—1884阻止华人移民条例”。在太平洋铁路建成以前,由于需要华工筑路, 联邦政府没有同意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通过的排华法案, 反华活动和对华人的暴力事件受到一定的限制。1885年太平洋铁路建成以后, 联邦议会通过了限制华人移民法案,并开始征收华人的人头税,而且以后一再加征,企图借此限制华人移民。1885年,每个华人缴纳50加元,到1907年增加至500加元。从1886年至1900年有28637名华人缴纳人头税,他们共缴纳1454239加元。1911年至1920年期间,29476个华人缴纳人头税共15198518加元。[4](p. 194)不列颠哥伦比亚反对亚洲人的情绪在此期间达到了顶点。由于白人对日渐增多的华人惊慌失措,导致了1923年的移民法。
总之, 1923年的移民法是在华人特别是华工大批涌入加拿大,而加拿大白人出于对华人的恐惧,在强迫华人交纳人头税企图迫使华人停止移民而无效之后,只好运用行政权通过专门立法而制订的。
二. 1923年的移民法分析
1923年的移民法,又叫“华人移民条例”,或“禁止华人入境法案”,共43条, 华人称之为“四三苛例”,它的主要内容是:
1.中国或具有中国血统的人, 以后不许以移民身份进入加拿大。
2.中国的外交人员、正式商人、大学留学生和在加拿大出生到中国受教育数年回来的人,准许入境。商人,不包括开设餐馆和洗衣店的人,也不包括零星产品售卖者(按:指自产自销的菜农)及其类似的人。实际上商人仅限于有资本从事中国与加拿大之间进出口贸易的人。商人带家属须经移民部长审批,只能短期居留。大学生限在学习期间居留。
3.取消人头税(按:这一条毫无意义,因为不准许入境,所以无须缴纳人头税),但以前以商人身份进入加拿大经商的华人或以商人子女身份来加拿大读书的华人,要补交税金500元。
4.现居留加拿大的华人,其家属不得来加拿大居留。
5.现居留加拿大的华人,离境以两年为限,逾期不准重返加拿大。
6.所有华人要在1924年6月30日以前向移民局登记,否则押解出境。
7.重返加拿大的华人, 以温哥华为入境口岸。轮船载运华人只准每250吨载重量接载一人。
加拿大禁止华人入境的原因,主要有:
一是经济方面,当时加拿大经济还比较落后, 经济上严重依赖英国。 加拿大白人的生活水平还比较低。据李胜生研究成果表明, 加拿大在铁路建成后至少二十年的时间里, 经济情况一直持续的不景气,从1890年到1914年, 经济情况极其恶劣。[6] (p. .24)出于对华人人口增加的恐惧, 加拿大白人种族主义者在白人工人中恶意散布謡言,说华人在商业上对白人的竞争增加;华人小贩肩挑货物沿街叫卖,还用马和马车载货到乡村叫卖,把白人的生意夺走了。还胡说华工的增加使白种工人不能增加工资。[7](p. .362)挑拨白种工人反华,其目的是禁止华人入境,这经济方面的原因是白人种族主义者禁止华人入境的主要原因。
二是政治方面, 加拿大很早之前是法国人的殖民地,接着英国人进行统治,在1867年加拿大才建立国家,名之为“加拿大自治领”,人口以英国人和法国人为主,吸引的人口以英法等西方国家人口为目的。加拿大是一个白人占主体的国家,在白人的思想里,“天定命运”和“闪米特逻辑”已深深扎下根来。所谓“天定命运”,即白人注定要统治世界。所谓“闪米特逻辑”, 即其他人种要做白人的奴隶。“适者生存”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在北美地区的泛滥。按照这一理论,19世纪欧洲和美洲殖民者对亚洲(包括中国)和非洲的征服,对土著居民的赶尽杀绝,证明白人人种事实上要优胜于其他人种。 因此当白人工人的短缺不能满足于西部工业发展对劳动力日渐增长的需要的时候, 加拿大自治领曾认可华人的勤劳和对加拿大的潜在用途。当经济衰退时, 白人把异族群体华人说成是不可同化和低劣之种族,并加以排斥。剥夺华人的公民权利、拒绝华人移民以及华人在谋取职业时进行各种限制,并由国家以法律形式认可,使之制度化。Guida C. Man 认为,种族主义不仅是个人和态度上的问题,它们不是存在于真空之中,它们是制度化的行为,深藏在社会结构、劳工组织以及在社会和政治体制之中,而且深入其内部和遍布各地。[8](p.68)
三是文化方面, 加拿大受英帝国主义传统的影响。在英国文化、机构、习俗和思想及态度等各个方面, “白人优越论”已深深散播在其中,那种认为亚洲人、黑人和土著居民天生低劣的思想,是英帝国主义留给加拿大的一份传家宝。加拿大虽然没有变成帝国主义的一员,但是她继承了英国人那种来源于“种族优越论”的种族主义传统。白人优越论得到广泛传播,通俗文学总是不厌其烦地把中国描绘成一个普遍贫穷的、令人恶心的疾病流行、极度虚荣、生活标准低劣的社会。[1](p. .73)加拿大的报界大肆宣传中国人是低劣的、不文明不开化的民族。
加拿大还受到邻国美国的影响。在美国,优生学与种族问题紧密地结合起来,在二十世纪前十年里解放的黑人问题和欧洲的大众问题,后者是从十九世纪九十年代起到来的,他们的到来是被看作是对纯美国人素质的一种威胁,为此他们进行了大规模限制移民的运动,在较小程度上,采取绝育法。优生学提出他们的理由是作为爱国的一种表现。他们认为斯堪的纳维亚人的优秀的特征创造了美国的制度,而下等种族的特征则对他们的制度有潜在的威胁。这一挑战是对优生学的一种否定,优生学派要阻止国家制度被那些传播缺陷的人所破坏。在这一点上,非常类似于十九世纪农业方面的养殖理论。有人这样认为,相隔很远品种的混杂会导致返祖或野种。[9](p.108)
美国在1921年,1924年,1929年先后通过了移民法案,20世纪美国移民政策发生的重要转变是以质量选择前提下的数量限制取代单纯的质量限制,它欢迎西北欧移民,歧视东南欧移民,继续排斥亚洲人和非洲人。[10](p. 81)
1923年的移民法案对华人社会造成了严重后果。
1.导致华人社会的严重的男女比例失调。根据这一法案,只有少数华人作为例行可以进入加拿大,甚至华人的家属也不准进入。这就导致华人社会的严重的男女比例失调,它使居住在加拿大的华人从1931年的46,519人减少到1941年的34,627人。在华侨中绝大多数人是男人,而且大部分居住在加拿大的不列颠哥伦比亚省。[4](p. 194)
2.使华人人数减少,整个华人社会的发展停滞不前。“在此例施行23年间,华人获得加籍者仅8人,全加四五万华侨减至3万人,华侨至感痛苦与损失。”[5](p. .862)
这一苛刻的条例引起华侨的强烈抗议。各地华侨在多伦多进行集会,成立“全加华侨驳例总局”,会后到加拿大首都渥太华请愿,向联邦议会提出抗议书,对“四三苛例”进行逐条批驳,指出“1923年的移民法”不合人道主义,违背国际公法。1924年维多利亚的华侨社团发起,把每年的7月1日定为“加拿大华侨耻辱日”,借以抗议1923年的移民法案的实施。1927年5月温哥华华侨社团发出“关于华人移民条例给加拿大公民的呼吁书”,要求给予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华人以平等待遇。
三.1947年加拿大废除1923年的移民法
物极必反,天道如此,人事亦然, 加拿大的华人长期遭受歧视,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情况终于有所改变。1947年加拿大联邦政府废除了1923年的移民法,并由加拿大联邦政府公布了新的移民法。
1947年加拿大废除1923年的移民法的原因有:
其一,抗日战争提高了华侨华人在加拿大社会的地位和影响。 抗日战争极大地提高了中国的国际地位。中国和美国、英国、加拿大成了反法西斯战争的盟国。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中国是联合国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中国和加拿大在1943年提高了外交使节的级别,第一次互派大使。1944年中国和加拿大签订协定,规定两国互相保护对方侨民的正当权益。同时, 中国坚持抗日战争达八年之久,付出了巨大牺牲,从而大大地提高了中国在全世界人民包括加拿大人民在内的心中的地位。加拿大华侨华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不论是对祖国还是对加拿大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后, 加拿大宣布对日作战, 中国和加拿大成了反法盟国。加拿大华侨华人有500多人加入加拿大军队, 华侨华人还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购买了加拿大政府发行的胜利公债1000万加拿大元。[7](p. 421)华侨华人还自愿在海外提供优质服务,加入红十字会等。[6](p. 110)祖籍广东中山的雷昆照,出生于温哥华,1942年在加拿大皇家空军服兵役,1944年3月前往英国服役 ,担任轰炸机飞行员,曾飞行欧洲30次,后来不幸被德国飞机击落,英勇献身,年仅23岁。[11](p. 40)>这种舍己为公的己于人精神给加拿大人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大大改善了中国人的形象。
其二, 国际社会的影响。美国废除排华法案的影响。早在1943年, 美国就已废除排华法案,并且每年接受105名来自中国的移民。同时,中国人的形象有了变化。当中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以一个战胜日本国的胜利国出现时, 加拿大很难再对来自盟国中国的移民实行歧视性的政策,特别是当这种政策与联合国宪章中的人权声明相矛盾时更是如此。《联合国宪章》要求实行民主平等和人权,而加拿大已于1944年在联合国宪章中签字,成为签字国之一,有义务遵守公约。
其三,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加拿大已经开始逐步改变对华移民政策。1945年,即加拿大自治政府开始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征召加拿大华侨进行义务兵军事训练的一年以后,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政府在是否给予东方血统加拿大人以公民权利的问题上做出了让步,授予加拿大华人士兵以投票权。1946年加拿大颁布的加拿大人公民身份法,使得加拿大很难再使东方血统的加拿大人保持那种二等公民的地位。一年以后, 公民权利的授予又扩大到普通的华裔加拿大人。[6](p.111)废除1923年的移民法的问题,在1947年已是当务之急了。
其四,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加拿大和中国两国政府和人民之间已建立起伟大的友谊。抗日战争爆发后,为支援中国人民的正义战争, 加拿大共产党和美国共产党联合成立了援华委员会,派遣以著名胸外科专家加拿大共产党员白求恩大夫为首的医疗队来华。1938年4月, 白求恩等人从延安出发,前往晋察冀根据地,6月到达五台山。1939年11月, 白求恩在一次手术中因细菌感染而不幸牺牲。在中国近两年的时间里, 白求恩为中国人民的抗日战争做出了重要贡献。 加拿大教会医生罗光普早在抗日战争爆发后不久就担任了中国北部和中部地区的国际红十字会主任,领导和组织以郑州为中心的战地救援工作。从1939年起直到抗日战争胜利,他主要在大西南负责领导国际援华物资的运输工作,并组织战地医疗队帮助前线救治伤病员。抗日战争期间, 罗光普曾借参加国际红十字会会议的机会前往英国、美国、荷兰、德国等国进行演说;他还利用回加拿大休假的机会在学校、教会等处发表演说。罗光普的演说宣传了中国人民的正义战争,为中国募集到了一定数量的救援基金和物资。[12](p.611) 加拿大和中国两国政府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互相支持。1941年7月31日加拿大内阁做出了与华建交的决策。中国国民政府表示同意,并于1942年派遣刘师舜赴加拿大担任首席公使。加拿大总理在1942年任命维克托为驻华公使。943年维克托飞抵重庆,建立加拿大驻华使馆。[13](p.104) 加拿大还向中国国民政府提供军事援助达1亿美元,对中国的抗日战争有一定的帮助。
其五, 华侨华人25年来不断争取平等移民权利。在1923年到1947年的25年间, 华人不断进行斗争。一是组织反苛例社团。各地华侨在多伦多进行集会,成立“全加华侨驳例总局”,会后到加拿大首都渥太华请愿,向联邦议会提出抗议书,对苛例进行逐条批驳,指出“1923年的移民法”不合人道主义,违背国际公法。二是每年开会声讨“加拿大华侨耻辱日”。1924年维多利亚的华侨社团发起,把每年的7月1日定为“加拿大华侨耻辱日”,借以抗议1923年的移民法案的实施。1927年5月温哥华华侨社团发出“关于华人移民条例给加拿大公民的呼吁书”,要求给予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华人以平等待遇。三是反对其他种族歧视的斗争。例如,各地政府制定的东方移民商店不得雇佣白人妇女的法令影响了他们的生活。有的华侨店主故意雇佣白人妇女,希望通过打官司废除此条例,但是没有结果。华侨店主于是效仿日本侨民的做法,聘请律师上诉到法院。1931年各省议会终于废除此法令。[1](p. 202)
四. 1947年加拿大联邦政府新的移民法及其影响
1947年加拿大联邦政府公布了新的移民法。根据此法规,凡是已经加入了加拿大国籍的公民,可以申请妻子及未满18岁的子女来加拿大团聚。华文教师、编辑与特殊技术人员可以以非移民身份申请入境。
新的移民法与过去的1923年的移民法相比,是有利于华人的。这是华人25年来不断争取平等移民权利斗争的重大胜利。
但是这只是放宽了对华人移民的限制,并没有让华人取得和欧美移民平等的权利。居住在加拿大的华侨华人仍然需要按照1930年9月30日颁布的2115号内阁命令,先入籍取得公民资格后才可以向加拿大申请妻子和18岁以下的子女入境,而对欧美移民只要在加拿大居住5年,即使他们不加入加拿大国籍就可以申请起家属到加拿大,并且加拿大对欧美移民的子女不限制在18岁以下。[7]<P.437>由于加拿大当局从1924年起就禁止华人家属来加拿大, 华人在祖国的1924年以前出生的子女到了1947年都已超出18岁,因此在实际上等于继续禁止华人子女到加拿大。长期研究加拿大华人的专家李胜生教授认为, 1947年至1962年加拿大对中国移民的限制反映了加拿大反亚裔和其他非白种族裔移民者之移民政策的种族偏见。虽然加拿大在1947年废除了1923年的移民法,但是加拿大政府并没有必要像对待欧洲或美国移民那样同等地对待中国移民。既然在1947年以后的十年内这些限制性的措施仅允许华裔加拿大人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和未婚的子女向加拿大移民,一些华人不得不采取非法手段才能进入加拿大。[6](p. 113)
此后, 加拿大颁布了一系列对华人移民政策,但是都是不彻底的, 都带有种族歧视的性质。1967年10月, 加拿大政府宣布实行《新移民条例》,此条例实行计分制。即申请移民到加拿大的移民根据年龄、教育程度和职业来打分。按分数的高低安排到加拿大的时间。
《新移民条例》与过去的移民法相比,它具有以下进步性:一方面,不再按种族、国家来选择移民,而是把申请者的能力作为独立移民身份来加拿大的标准;但从人道主义出发,公民或居民的亲属仍可申请移民。另一方面, 移民厅官员的权利被削弱。过去, 移民厅官员可以根据自己的意见允许或者否决申请者的要求。假如他们清廉,能使移民条例保持较大的公平性。反之, 假如他们与申请者有交情或接受了他们的礼品,一些不具备条件的申请者就可以顺利地通过审查从而排挤了那些本来有条件的人,这对后者来说是不公的。1967年的移民法在分数面前人人平等,使移民法更具有客观性和公正性。正是因为《新移民条例》的进步性,它获得了许多亚洲人的拥护,同时有利于加拿大政府吸纳更多的技术人才,并且表明加拿大朝着多元文化主义方向大大迈出了步伐。
华人在战后的加拿大获得了许多机会。正如李胜生所指出的那样:“自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西方国家的华人已得到更多的社会承认并且在工业增长的发展机遇中和战后的繁荣中受益匪浅。同时,这些资本主义国家不得不处理民族不平等的矛盾和他们在历史环境中对少数民族不公平所产生的文化多样性问题,把公平原则和非歧视纳入了自由民主的框架之中。在加拿大、澳大利亚和许多欧洲国家的力量结果,改变了在战后十年的移民政策,反过来,为分居在各地的华人社区的发展和通过移民增加人口创造了新的机遇。”[14](p.27)
1947年移民条例虽然不是彻底的,但是它为以后移民法的改进奠定了基础。我们可以这样说,没有1947年移民条例,就没有1967年《新移民条例》的诞生;1947年移民条例是华人获得平等移民权利的预报,它鼓舞着华人不断争取平等移民权利斗争的重大胜利。1947年移民条例是加拿大政府正确对待华人的开始,在国际社会倡导人类平等的形势发展下,最终使华人得到她应当得到的移民权利。这也是加拿大政府顺应时代潮流的结果。
[作者简介 ]李未醉(1965-),男,江西余干人,暨南大学华侨华人研究所在读博士生, 上饶师范学院讲师,从事华侨华人研究。高伟浓(1953-),男,广东恩平人,暨南大学华侨华人研究所教授,从事华侨华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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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10 22: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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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家炳
(复旦大学 历史系, 上海 200433)
【摘 要】 加拿大少数民族为加国政治、经济、社会与文化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长期以来他们在教育、就业和住房等方面仍遭受各种歧视。20世纪60年代加拿大少数民族强烈表达平等分享政治、经济和文化权利诉求,多元文化主义在加拿大逐渐兴起。
【关键词】 少数民族,贡献,歧视,多元文化主义
The Emergence of Multiculturalism in Canada
——A Investigation focuses on the Contribution and Experience of Canada Minorities
Abstract: The minorities in Canada have made huge contribution to the politics, economy, society and culture of Canada, but they experienced all kinds of discrimination in education, employment, housing and so on for a long time. Canada minorities expressed strongly the sues of sharing the rights of politics, economy and culture in the 60s’ of the 20th century, Canada saw the emergence of multiculturalism little by little.
Key Words: Minority, Contribution, Discrimination, Multiculturalism
加拿大是世界上典型的移民国家,源源不断来自不同地域的移民带来了各自
母国相异的语言、风俗、宗教信仰、历史文化背景、经济环境和生活方式,共同创造了加拿大灿烂而丰富的多元文化。在加拿大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虽然没有形成加拿大风格的加拿大文化,但英语文化和法语文化是加拿大的主流文化,然而并非所有的加拿大公民都能享受主流文化并融入到主流社会中去。各少数民族为加国的政治、经济、社会与文化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但是他们在政治参与、就业、教育、住房等方面遭到种种歧视,无法取得与白人完全平等的地位。20世纪60年代,那些长期遭受歧视和压迫的群体(尤其是印第安人、黑人和新近移入的亚裔等)表达种种权利诉求,要求改变现有的不合理的政治和经济权力结构,拥有分享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资源方面的平等权利。20世纪70年代,多元文化主义思潮在加拿大悄然涌现。
一
早在哥伦布到达北美之前,土著人就已经创造了灿烂的农业文明。印第安人还发明了精密复杂的运输与居住模式,象独木舟、平底雪橇、雪鞋、棚屋和圆锥型帐篷等,可以说,没有这些早期独特的技术,法国和英国后来深入大陆内部的考察是根本不可能的。 [1] (\p. 14)印第安人在艺术方面也有突出的贡献,他们的部落典礼和社区庆祝活动所包括的丰富内涵及意义成为印第安人和因纽特人生活的基本特征,现在又体现于春节与秋季博览会上而成为加拿大人的文化生活的根本组成部分。[1] (\p. 15)
虽然加拿大土著居民创造的悠久的历史文化对加拿大以后的历史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但他们在投票选举、教育、就业以及住房方面应享有的权利远远落在白人后面。加拿大土著居民公民权的获得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1898年公民权法规定只有在省级选举中享有投票权的人才能在联邦级选举中拥有投票资格。[2] (\p. 15) 1924年,参加过印第安人战争的老兵获得了联邦投票权,其他印第安人在1949年纽芬兰加入联邦后才获得在联邦级选举中的投票资格。直到1960年,所有的成年印第安人才获得了在联邦级选举中进行投票的权利。
教育方面,自保留地制度开创之初,加拿大联邦政府就承担了印第安儿童教育的责任,但它一直被认为是那些自愿者尤其是教堂的事情。1958年,印第安人事务部在保留地建立了第一所学校,在此之前,联邦政府没有提出任何教育规划。1965年,学校被迫停办,印第安儿童只好乘坐校车去嘉斯珀城继续求学。[3] (\p. 106)即使今天,令人灰心的反常的高失学率仍是印第安人教育特征之一。正如萨斯喀彻温(Saskatchewan)特别工作小组所指出:
1969年2月,萨斯喀彻温省学校共有10,010名条约印第安人学生……对印第安人学生来说,入学率最明显的特征是入学人数急剧和持续不断的下降,尤其是3年级的学生,这一情况也波及到其它年级,12年级的学生入学率只有5%,在萨斯喀彻温省北部仅仅达到3%。[4] (\p. 39)
就业方面,随着印第安人被圈入保留地,他们的就业问题日渐增多。即使近几年来,情况也未发生多大改观。1969年,萨斯喀彻温省保留地待业人数为11,634人,只有698(6.2%)人拥有全职工作,大约1,200人充当临时工,失业对印第安青年来说是司空见惯的事情。萨斯喀彻温省保留地居民收入超过1,000美元的不到其居民总数的40%。[2] (\p. 18)在不列颠哥伦比亚,一个四口完全失业的印第安人家庭从政府各项计划中所能得到的最多补助不过2862美元 。[5] (\p20) 1970年,加拿大52%的的男性和14%的女性年收入超过6000美元,而印第安人男性这一比例仅有24%,女性只占5%。[6] (\pp. 2-5)由于政府无法提供过多的就业机会,印第安人接受的文化教育程度又比较低,再加上加拿大劳工联合会对印第安人就业的抵制及其它种种原因,印第安人的就业和收入水平达到何种程度可想而知。
住房方面,没有比住房困难更糟糕的事情。迟至1967年底,政府发言人承认保留地超过6000户印第安人家庭住房条件恶劣。与全国9%的平均水平相比,保留地一半以上印第安人家庭栖身于低标准的住房里。5个保留地中仅有两个保留地住房配有电力设施,大部分缺水或者没有卫生设备。即使在条件相对较好的燕子湖保留地,1969年,135所住房中只有94所有电力设施,仅有一部电话,没有污水处理系统,没有室内抽水马桶,更谈不上防火消防装备了。[4] (\p. 59)
二
加拿大黑人在加拿大早期开发和铁路建设中发挥了一定作用。两次世界大战中,黑人官兵与其他军人并肩作战,赢得了广泛地赞誉。20世纪60年代以来,加拿大警察队伍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黑人面孔。除此之外,加拿大其它个条战线、各种行业中也涌现出一大批杰出的黑人。尤其在体育方面,加拿大的体育强项上都有黑人运动员,他们象美国黑人一样在国际大赛中为国争光。
加拿大黑人应享受的权利待遇与其对加国所作的贡献极不相称。新斯科舍早期,黑人无法同其他新斯科舍让人一样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新斯科舍(Nova Scotia)黑人学校的儿童比加拿大其他地区的儿童要遭到更多的敌视。[7] (\pp. 164-191) 1918年,新斯科舍教育法(Nova Scotia’s Education Act)虽然强调不能把黑人学生排除在公立学校之外,但它仍然容忍学校检查人员为不同种族设立隔离措施的建议。二战后,新斯科舍黑人的教育机会仍严重不足,黑人教师住在隔离学校那些既破旧不堪又缺少设备的校舍里,工资也常常得不到兑现。在盖斯鲍鲁夫县(Guysborough County)的林肯维尔(Lincolnville)地区,19世纪80年代烧毁的新斯科舍校舍直到1930年才得以修复。直到1954年,有关种族歧视的条款才最终从法令中消除。[8] (\p. 49)虽然政府在提高印第安人教育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比如提高教学标准、设立同情性政府机构、撤销种族隔离学校、加强对黑人的人文关怀,然而欲改变黑人受教育不利状况需要一个长期过程。正如温克斯(Winks)1969年指出:
目前新斯科舍这一代黑人绝对不可能获得解放,不可能摆脱贫困、无知、失业的恶性循环。除了理想主义者之外,没有人认为新斯科舍的黑人会轻而易举地融入新斯科舍社会,或者新斯科舍白人当中……黑人要想获得真正的解放应该不是在这一代,而是在下一代。[9] (\p. 191)
就业方面,黑人处在就业等级中的最底层。1970年,瓦勒海文(Vale Haven)黑人社区的黑人经常失业,他们对重新找到工作不抱任何希望。一项对西印度妇女的研究表明,虽然她们中相当一部分人已经承担了相当大的责任并且在没有政府帮助的情况下努力钻研去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许多妇女在民政服务中已经找到了诸如护士或护士助理这样的工作,但绝大部分西印度妇女仍处在充满艰难、孤独与隔离的生活之中。[10] (\p. 86)联邦政府对行政机构中黑人工作者的调查显示,与其它所有职业等级相比,新斯科舍的黑人受到了制度性歧视,而且这种问题不仅仅局限在省级或者政府级服务上。[2] (\p. 54) 由此可知,加拿大的黑人就业歧视涉及到各种行业和各个领域,黑人无法取得与白人平等的就业机会,就更谈不上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了。
住房方面,新斯科舍的黑人比白人要穷,甚至比白人穷人和其它地区的大部分加拿大人还要穷。1970年,瓦勒海文黑人社区的大部分房屋都摇摇欲坠,没有装修并且无人管理。1/3住房没有电力供应,根本看不到什么电器,家具又旧又破。大部分人穿着劣质服装且破烂不堪。[11] (\pp. 42-43)几乎没有供暖设备,更不用说抽水马桶了。即使是居住在大城市的黑人也是被限定在隔离区。黑人的居住条件可见一斑。
三
在加拿大,任何人提到横贯加拿大的太平洋铁路,都不能不想到早期华人的贡献。据估计,太平洋铁路修成后每公里铁轨下面就有4具华人尸骨。[12] (\p. 24) 1884年加拿大总理麦克唐纳(John A. Macdonald)也公开承认华工的杰出贡献,他说:“没有华工的巨大努力,太平洋铁路就不能按时完工,加拿大的西部资源也就得不到开发。” [13] (\p. 30)两次世界大战期间,华人青年热血沸腾,奔赴欧洲战场。二战时期,有500多名华人军人在前线流血牺牲。战后他们的英名被镌刻在温哥华中山公园中山门的墙上。他们的行为不仅是对加拿大和世界和平的贡献,也促进了加拿大主流社会改变了对华人的态度,从而推动了反种族歧视、争取基本人权和多元文化思想的发展。
加拿大华人并没有因为他们为加国所作的重大贡献而受到种种礼遇,相反,二战前他们在加拿大受到各种歧视。即使在二战后以致今天,华人由于体质特征,如肤色、面貌、头发等而在就业、住房和其它服务业方面遭到种族歧视的事件仍不断发生。[14] (\p. 51)
太平洋铁路修建期间,华工所得工资大大低于同工种的白人的工资,“白人日薪2至2.5美元,华工日薪0.8至1.25美元”。[15] (\p. 5) 1885年太平洋铁路完工后,许多中国人并没有积聚到他们所期望的财产,而且铁路公司与加拿大联邦政府并不愿意承担他们返乡的路费,大批华工滞留在温哥华(Vancouver)附近的哈蒙德港(Port Hammond)、耶鲁(Yale)与维多利亚(Victoria)等海滨地区。他们不得不从事工时长、报酬少的低贱工作,如家政服务、厨师、园艺工、侍者等。[16] (\p84)大部分处于赤贫状态,很多人只好乞讨、偷窃或挨饿。确实,加拿大的华人一直受偏见、歧视与替罪羊的困扰。仅举简单一例,1892年,卡尔加里(Calgary)突发了一场天花传染病,9个感染者中有3个不幸死去。 加拿大公众对华人发起猛烈攻击,认为华人从不列颠哥伦比亚带来了天花,事件直到加拿大骑警赶到才避免了对华人动用私刑而结束。
加拿大华人选举投票权的获得经历了一段艰难的历史过程。早在1875年,不列颠哥伦比亚的中国居民就被剥夺了投票权 。《1895年法》剥夺了华人在省级选举中的投票权,1896年又延伸到市政选举中。省级公民权的否定是一把双刃剑,它一方面把公民从选举人的名单中清除掉,另一方面对公民的就业机会的获得也是极其不利。1899年《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酒类许可证法》(British Columbia’s Liquor Licence Act)吊销了出生背景为中国与日本人的售酒权,只有那些名列选民单的人能够获得营业执照。1919年,公民投票权的否决波及到联邦一级。不列颠哥伦比亚国会议员反对中国人与日本人有在联邦选举中的投票权,结果,1920年《多米宁公民权法案》(Dominion Franchise Bill)加入了新的条款,规定:按照加拿大省法规定,那些由于种族原因而被剥夺了选为省立法院成员的人,不得根据该法在此省享有投票权。20世纪30年代,日本法西斯入侵中国,加拿大对中国人民遭受的苦难表示了深刻的同情,然而,不列颠哥伦比亚在战前或战后仍没有能够给予中国出生的公民投票权。直到1947年,关于华裔投票权的种种限制才得以撤销。两年之后,华裔获得了在联邦和省级选举中的投票权。由此可见,20世纪50年代以前,加拿大的华人基本上是没有参政议政权的,他们是生活在主流社会边缘的“二等公民”。即使到了80年代,华人由于语言能力限制和缺乏英联邦文化背景,也很难在政治上崭露头角。[17] (\p. 397)
四
总之,所有不同来源国的移民群体都积极参与了发展加拿大的活动,他们把其长处、技术和传统带给了这个新的祖国,为加拿大各项事业的发展与繁荣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然而他们却无法全面参与到加拿大的政治生活当中,无法与英裔、法裔平等地分享国家的经济、文化资源。当1963年加拿大成立了“二元文化皇家委员会”(Royal Commission on Bilingualism and Biculturalism)并希望通过这个委员会使加拿大实现英、法两种语言、文化并存的目标时,少数民族群体就变得怒不可遏了。他们告诉委员会,这些移民和他们的子女,与其他加拿大人肩并肩地同甘共苦地度过大萧条时期,为战争献出了他们的子女,他们不比其他加拿大人少做贡献。如果对法裔加拿大人来说保存他们的独特的文化和特性是很重要的,那么别的民族集团为什么不可以依样照办呢?为了平息他们的愤怒,皇家双语双元文化委员会在全国各地进行听证。委员会在各地的听证中不仅听到英裔和法裔的关系问题,还听到许多人有一种强烈的种族情绪,这种情绪把非英、法裔的民族集团看作二等公民。在这种情境下,1965年,委员会发表初步报告评定存在的紧张情势,其主要结论之一是“在对事实完全没有知觉下,加拿大正经历其史上最大的危机”。[19] (\p. 127) 1967年,皇家双语双元文化委员会发表了《双语双元文化调查报告(第4册):少数民族群体的文化贡献》,表达了对各少数民族贡献的最初认同:
由于天生的原因具有显著不同语言文化的人们在加拿大的存在不可估量地丰富了加拿大社会生活,这是不可忽视的。主流文化从这些其他的文化中只会得到好处。……我们所称的文化群体的其他民族人民也必须享有同样的好处,受到同样的限制。就民主精神和最根深蒂固的人类准则而言,民族大融合能在和谐和生气勃勃的整体中增加健康的多样化的生机。
其他文化群体在加拿大的存在是所有加拿大人都应该感到幸运的事。他们的成员应永远享有一个基本的人权——保护他们语言和文化的权利。……他们的文化价值观不仅在大众传统中,而且也在文学艺术中得到表现。我们认为,这些文化价值观远远超越了民族差异,我们把它看着我们全民族财富的补课分割的一部分,因此我们有充分理由关注“其他民族的文化贡献”问题。我们在认真细致地做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建议,以便使我国的文化、社会、经济、政治机构能够对其他文化群体成员的合法期望做出反应,并为他们提供在充满生机的、繁荣的加拿大充分发展的机会。[20] (\p. 14)
既然各少数民族为加拿大各项事业的繁荣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加拿大政府也认识并承认了这一点,而且同化政策非但没有取得任何效果反而遭到各少数民族的反感与抵制,那么在这种形势下,加拿大政府采取何种民族文化政策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诚如各少数民族向皇家双语和双文化委员会所提供的一种蓝图:一个加拿大人的认同要以公众所接受的差异和对多元文化的支持为基础,他们不喜欢美国的大熔炉模式,而宁要文化马赛克的观念,即共同性的部分将大家团结成一个统一的整体。民族性并不破坏加拿大的认同,承认多样性正是加拿大的认同。特鲁多总理认为,我们正在实施的皇家委员会建议表明双语言和双文化是不可分离的。但是,双文化并没有准确地描绘我们目前社会现实,在这方面多元文化主义这一词语更为精确。[21] (\p. 123) 1971年10月8日,特鲁多总理在众议院讲话中指出:“虽然我们有两种官方语言,但没有官方文化,没有任何族裔群体优先于其他群体。没有任何公民或公民群体不属于加拿大人,所有人都应该受到公平对待。” [22] (\p. 518)加拿大联邦政府认为:“我们坚信多元文化主义就是加拿大认同的实质。每一个族裔群体都有权在加拿大范畴内保留和发展自己文化和价值。我们说有两种官方语言并不是说有两种官方文化,没有任何一种文化比其他文化更具官方色彩。多元文化主义政策必须是所有加拿大人的政策。” [23] (\p. 180)为了维护国家的统一,促进民族间的和谐,稳定社会的发展,加拿大政府于1971年确立并正式公布实施多元文化主义政策。
【作者简介】韩家炳(1972-),男,安徽师范大学历史系讲师,复旦大学历史系在读博士生。研究方向为加美关系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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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ada
2006-12-10 22:3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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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艳萍
(河北廊坊师范学院社会发展学院,廊坊)
内容提要:20世纪40年代以来,随着加拿大移民政策的不断松动,新移民大量涌入与土生华人群体力量壮大等因素的影响,加拿大华人的社会地位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他们的教育水平、职业结构和收入水平日益改善,政治地位逐步提高,社会文化环境渐趋宽松。当然,在华人社会地位改善进程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阻力,还有待于全体华人的努力和争取。
关键词:加拿大 华人 社会地位
The Evolution and Reason of Canadian Chinese’s Social Status after WWII
Abstract: Since 1940s, with the immigration policies becoming more flexible and the native-Chinese stronger, their social status have been largely changed. They have had more education, better work and more income than before. Their political status have been improved, and their social and cultural environments have become free. However, there are still many problems and obstacles in the improvement that need to solve and overcome by all Chinese.
Key words: Canada Chinese Immigrants Social Status
一、 二战前加拿大华人的社会地位
华人是在1858年弗雷泽河谷发现金矿后,开始源源不断地涌入加拿大和当时尚未加入自治领的不列颠哥伦比亚的。自由移民时期,华人入境较多,人口不断增加。这一时期华人主要来自中国广东省,以三邑和四邑地区为主,大多是目不识丁的农民,受教育程度极低。初期的华人移民除极少数商人、小店主外,绝大多数都是体力劳动者,主要从事淘金业,在白人废弃的金矿区工作,另外还修筑各种道路。后来淘金业衰落,华人职业开始多样化,从事较为稳定的花果栽培、农业种植、零售及家庭仆佣等工作。他们的工资水平极低,一般来说,仅相当于白人工资的一半到三分之二,劳动时间却很长,从事辛苦的季节性工作,并且通常工作在远离居住地的地方[1](p. 35)。根据1885年加拿大皇家委员会的调查,华工平均每年只能挣得225加元的收入,除去130加元的衣食费用,24加元的房租,28加元的道路、医疗及其他费用,每年只能节省下来43加元。[2](p. 67)在自由移民时期,加拿大华人虽然受到主流社会的歧视与排斥,政治、经济权利受到诸多限制,但仍然享有基本的人身与财产权利,可以自由进入加拿大,种族主义也相对平和。
从19世纪80年代开始,加拿大排华倾向日益严重,1884年加皇家委员会开始调查华人问题并得出结论,华人移民必须受到限制。1885年自治领政府通过了《中国移民法案》,对华人移民征收50加元的人头税。此后随着排华倾向日益加剧,人头税税额一次次提高,最高竟增至500加元。 1923年加拿大国会废黜了1885年以来征收人头税限制华人移民的政策,悍然通过了禁止华人入境的“华人移民法”,禁止除外交官员、商人和留学生之外的华人入境,也不准华人申请其亲属来加拿大团聚。[3](pp. 117-189) “华人移民法”共43条,被加拿大华人称之为“四三苛例”,并将颁布法令的7月1日定为耻辱节。1923年移民法案是一个排华法案,也是加拿大历史上唯一一个针对某个民族而实施的移民法。直到1947年,加拿大政府为了政治、经济和多元文化发展的需要,才废除了这项执行长达24年之久的法令。
在限制与排斥华人移民时期,华人教育水平依然低下,职业结构单一,多为劳工。因为没有政治权利,很少有人从事社会地位较高的工作。同时还遭到一系列制度性歧视,加拿大各省及市政府先后通过了许多法令,建立起歧视华人的制度。不仅华人的工作权利受到限制,政治权利如入籍权、选举权等也横遭剥夺。华人成为加拿大境内的外国人,沦落为“二等侨民”。不仅如此,迫害华人的暴乱事件还屡屡发生。其中最主要的有1887-1896年的排华事件、纳莫奈的反华事件和1907年温哥华的反华暴乱。这些反华、排华的暴力事件,给华人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4](pp. 389-390)
这就导致这一时期加拿大华人的处境非常悲惨。他们倍受歧视与排斥,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是挣扎在贫困与死亡边缘的社会最底层的人。这是华人在加拿大生存的最黑暗的年代,华人称其为“难忘的黑色岁月”。但是能够留下来的华人没有屈服,他们凭着顽强与坚忍的民族性格,在异国的土地上苦苦争斗,默默等待着历史进程前行到晨曦初露的时刻。
二、 二战后加拿大华人社会地位的逐步提高
二战成为加拿大华人社会地位变化的重要转折点,战后华人的社会地位逐步提高,社会经济状况也不断改善,取得了一定的政治权利,并开始积极参与加国的政治和社会文化生活。
战后加拿大华人的教育水平在整体上得到了较大提高,华人人均教育水平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在各少数族裔平均受教育年数上位于前列,华人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数及比例也都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加拿大华人中,有许多是来自香港、台湾及东南亚的移民,其中不少人是留学生或求学的青少年,还有相当一部分是技术移民。他们在本国已具有较高的教育水平。如1981年,加拿大15岁及以上的华人所受教育年限的调查表明,华人接受教育的平均年数为12.12年(而加拿大其他族裔的平均年数为11.56年),大学毕业的人数占17.5%(其他族裔的人数占7.9%),未完成大学教育的学生人数占11.3%,这两项相加近30%,高于其他加拿大人的25.5%的比例。[5](p. 108)
与教育水平的提高相适应,二战后加拿大华人职业地位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主要趋势是体力劳动者的比例逐渐降低,专业技术与管理人员的比例不断增加,社会职业地位不断提高。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华人职业结构的变化更大。1971年华人中从事专业与管理的人员占30%,到1981年这个比例上升至41.2%。这说明华人中技术人员的比例也在不断增加。加拿大华人的社会职业地位不断改善,赶上甚至已经超过了其他族裔。与加拿大其他族裔相比,华人中从事专业与管理类职业的比例为41.1%,其他族裔为39.4%,而从事技术性职业的华人为16.5%,稍逊于后者的20.1%。[6](p. 260)到1986年,在非农业领域从事自营职业的华人中,以零售商的比例最高,为26.9%,其次是旅馆业,为25.2%。其他比例较高的行业,分别是医疗卫生业,占11.7%;企业管理业,占8.6%;机器制造业,占7.6%。[7](p. 191)又据1954—1984年对70,989华人的统计数字,大约四分之一的人是专业人员,办公室工作人员及推销员占20.6%,专业技术与管理人员占53%。[8](pp. 120-121)
二战后,随着加拿大华人教育水平与职业地位的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也有了较大提高,已接近全国平均水平。1983年,普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3.65加元,每月薪水可达700—1000加元,每周工作五天;高级专业人员收入更高,医生、律师、会计师等年收入少则4.5万加元,多者达20万加元。1981年,自己开业的华人医生平均年收入为57,553加元,律师为44,660加元,会计师为35,976加元,工程师、建筑师平均年收入为34,469加元。1981年华人教师平均年收入为21,988加元,大学教授、公共学校教师和工程技术人员属于中上收入阶层,年工资为2—8万加元,个别超过10万加元。[9](p. 22)
二战中及战后,加拿大华人的政治地位逐步提高,
二战后,加拿大及各省陆续废除了臭名昭著的四三苛例,并废除了诸如公民权、选举权等方面对华人的法律限制。华人在法律上成为加拿大社会的平等一员,社会地位逐步提高,以前被剥夺的各项政治权利慢慢得以恢复,华人逐渐参与到国家的政治生活中,产生了许多杰出的政治人物。如1976—1988年6月华人被任命为参议员的有14人。[10](p. 238)另外,维多利亚市在1971至1988年6月共有8名华人被授予荣誉市民。[10](p. 239)华人陆续取得选举权为他们积极参政打下了基础,从此他们开始参与到加拿大的社会政治生活中。华人参政人数日益增多,其中的代表人物既有1957年在温哥华市当选的第一位华人国会议员郑天华(Douglas Jung),又有1966年第一位华人市长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坎卢普斯(Kamloops)市的吴荣添(Peter Wing),还有1987年出任安大略省能源部部长的第一位华裔省级部长黄景培(Bob Wong)。
到20世纪80年代以后,华人参政更为踊跃,所担任的官职也越来越高。其中最著名的是1988—1995年担任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省督的林思齐。他是加拿大历史上第一位华裔省督。林思齐是华人成功融于社会“主流”的典型。他以主动、谦恭而富有创造的姿态,树立了多元文化的良好形象,得到加拿大社会的普遍肯定。正是由于他献身社会所取得的精神成就,使得他在海内外华人界获得了极高的声望。在他退休的前一年获得了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亲自颁发的“尊贵”COV勋章。这在加拿大历任总督和省督中,尚属首次。1993年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里士满选区自由党候选人陈卓愉以较大优势当选为加拿大联邦国会议员,并被克雷蒂安总理任命为负责亚洲与太平洋事务的国务部长。他是加拿大历史上第一位非土生的华裔国会议员和联邦政府内阁第一位华裔部长。
20世纪40年代以来,随着加拿大华人政治、经济地位的逐步改善以及对华人的制度性歧视逐渐被废除,华人可以更多地参与到国家的社会文化生活中。华人的历史也重新受到人们的尊重与肯定。许多唐人街在战后复兴起来,并实施了许多城市美化项目。1971年温哥华唐人街被《考古与历史遗址保护法》指定为特殊保护区。1975年,加拿大政府成立了“唐人街历史遗迹规划委员会”,以保护唐人街区域的历史风貌和特征并与城市的有关部门协调执行该区域的相关政策和项目。加拿大官方也正式承认了华人在加拿大历史与现实中的作用。特别是华工对修建西部铁路的特殊贡献,直到今天加拿大政府也认为:“毫无疑义,如果没有华工的惊人努力,加拿大太平洋铁路是不可能于1885年完成的。”[9](p. 23)为了表彰华人修筑太平洋铁路的伟大功绩,1981年10月,多伦多市议会在斯多巴丹那兴建了一座高达35英尺的铁路华工纪念碑,并刻碑文以示对华工筑路功绩的永志不忘。其文曰:“1880—1885年,1,7000多名中国广东省的男工来到加拿大西部,参加了穿越洛基山危险地段的修建,……在筑路过程中,4,000多人丧命,另有数千人在完工后飘零异乡无法回国。他们在加拿大历史上默默无闻,特立此碑以表纪念。”[9](p. 23) 1982年,加拿大历史遗迹与纪念碑委员会又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耶鲁竖立了一座铜质纪念碑,以怀念修建加拿大太平洋铁路的华工。碑文用英、法和华文三种文字写成,它简短的回顾了太平洋铁路的修筑史,在这个过程中“工作十分危险、生活条件十分艰苦,数百名华人死于事故和疾病。”[10](p. 121)
战后加拿大华人的文化教育事业也繁荣发展起来。阅读中文书报和看中文电视是华人重要的文化生活。在报刊方面,原有的一些报纸如1907年创办的《大汉公报》一直持续到1992年才停办。1922年多伦多复办的《醒华日报》到90年代仍在发行。20世纪50、60年代后,华人报纸日益兴旺,进入蓬勃发展时期,70-80年代在加出版的中文报纸有温哥华的《大汉公报》、《侨声日报》、《大众报》、《新民国日报》、《多伦多商报》、《醒华日报》等。香港的《大公报》、《文汇报》、《明报》、《成报》、《新报》、《星岛日报》、《中报》在加拿大发行美洲版,读者比加拿大出版的中文报纸还要多。80年代中国大陆的《人民日报》(海外版)、广州的《羊城晚报》和《南方日报》也在加拿大销售,大大促进了华人对祖国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动态的了解。1983年以来,在温哥华有两个华语电视台:一个是“华侨之夜”,每周播放6次,每次1-2小时;另一个是收费的“世界电视”,每日播放2-3小时,节目主要是香港的电视片和电影,偶而也播放中国大陆的电影和体育节目。1984年以后,华语收费电视遍及整个加拿大,华语广播在温哥华有“华侨之声”和“轻歌唤早晨”两台。二者除播放文娱节目外,还播放侨乡动态、祖国大事、加拿大和香港新闻、股票行情以及生活节目。在温哥华和多伦多都有中文书店,销售香港出版的电视、电影画报,期刊、言情小说、武侠小说、台湾和中国内地印的章回小说等。
50年代华文教育也日渐兴盛。1950年陈匡民先生列出有校名的华文学校,在西部有11家,东部有1家,共有1,045名学生, 38名教员。人数最多的学校是温哥华华侨公立小学,有230名学生,最少的是维多利亚禺山小学,仅有22人。[11](p. 433) 60年代,华文学校一度衰落。在60年代中期,全加只有中文学校18所,其中略具规模的只有温哥华的华侨公立学校和文疆学校,维多利亚的华侨公立学校,多伦多、卡尔加里和艾德蒙顿的华侨学校等,全加华侨学校入学人数不足2千人。70年代以来,随着多元文化政策的推行和华人人数的不断增加,华文教育的发展又加快起来。1993年安大略省教育局开办了685个粤语班,学生1.4万人。天主教会创办了150个粤语班,学员共3,826人。教育局开办的普通话班有49个,学生3,360人,而天主教会办的普通话班也多达51个。[12](p. 122)
战后,华人可以更多的参与到加拿大的社会政治、文化生活中来,并且在这些领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华人社会地位的提高不但是华人自身努力的结果,而且同外界社会因素的变化息息相关。
三 、影响加拿大华人社会地位变化的主导因素
二战成为加拿大华人社会地位变化的重要转折点。战后加拿大国内移民政策不断松动、社会文化环境逐步宽松、土生华人群体日益壮大,这些无疑都对加拿大华人社会地位的提高起了催化剂的作用。
第二次世界大战不仅对当时的世界局势产生了重大影响,而且对加拿大华人社会的变化也产生了举足轻重的影响,成为加国内华人社会地位变化的起点和诱因。
二战中,加拿大华人踊跃参军,共有600多人在军队服役,他们被派至英联邦各国,直接参与反法西斯战争。他们中最为出色的12人,参加了 “特别部队”,由英国军官直接指挥,其中四人获得了“勇敢参战军事勋章”的最高荣誉。不仅如此,华人还积极购买战争债券,从经济上支持这场正义战争。加拿大政府战时曾发行胜利公债,华人认购了1000多万加元,平均每人认购将近220加元。维多利亚华侨占全加中国移民的10%,但认购的公债占华侨的20%,平均每人近500加元,当地政府曾5次予以嘉奖。[6](p. 225)
加拿大华人在二战中所作的重大贡献、日本军国主义具有蛊惑性的宣传以及中国国际地位不断提高,都推动着加拿大政府不得不开始改变对国内华人限制与排斥了几十年的移民政策,逐步恢复他们的公民权利。1943年加拿大总理麦肯齐•金公开承认,1923年的“华人移民法”是一个错误。[13](p.192)二战后加拿大各省也逐步废除了1923年的移民法并恢复了华人的基本权利。
二战后,世界与北美的形势都发生了重大变化,直接或间接地冲击着战前的殖民主义、种族主义和大国沙文主义的思想意识,白人种族优越论与社会达尔文主义已逐渐为人们所唾弃。
加拿大在20世纪60年代受到美国民权运动的影响,社会风气日益民主化。自60年代,多元文化主义开始在加流行。多元文化主义意味着多种文化的平等共存,不存在其中一种文化居于统治或主导地位的问题。任何加拿大人(尤其是多数群体)都应当接受广泛的人类差异,克服种族主义、性别主义和其他形式的歧视。1963年加拿大议会成立了皇家双语委员会。1969年该委员会公布报告,强调加拿大少数族裔对加社会的贡献,要求自由平等地对待少数族裔。作为对皇家双语委员会建议的回应, 1971年10月8日,特鲁多总理在众议院宣布实行一项新的国家政策——多元文化主义。他明确指出,基于对民族多样性及其重要性的认识,加拿大联邦政府必须具有统一的民族文化政策。1988年加拿大政府又通过了《多元文化主义法》,它系统阐明了多元文化主义的主要思想、内容和实施方法。第一次以联邦法律的形式肯定了加拿大多种文化社区对加社会的贡献,提出政府有责任提高对这些社区作贡献的公众意识,促进它们的共同发展和全面参与社会事务。随后,加拿大政府又设立了内阁级的多元文化部,由一名国务部长负责多元文化事务,并拨出专款用于鼓励和帮助少数族裔发展本民族的文化。在多元文化政策下,加拿大公共机构中的少数族裔代表日益增加,国家活动(节日庆典等)中少数民族文化开始处于显著位。除了联邦政府的文化项目外,各省政府也有各项财政投入,用于建造少数族裔社区中心,扩大用不同族裔语言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
据统计,到1990年加拿大华人已达70万,约占全国总人口的2.5%。[14](pp. 147-160)加拿大多元文化主义政策的实施,为包括华人在内的各少数族裔社会地位的改善提供了法律上的支持与保障。作为加拿大人口众多的华裔,他们的生存与发展,自然会受到加社会的高度重视。
同时,移民政策的变化也是影响加拿大华人社会地位变化的重要政治因素。40年代以来,加拿大华人社会地位的变化,几乎与华人移民法的变化是同步的。华人移民政策的每一次变动都会对华人社会产生重大影响。战后移民政策历经解禁放宽到平等进入的变化,华人社会地位也逐步提高,渐趋朝着成为加社会平等一员的方向发展。
在华人移民政策问题上,加拿大深受美国影响。1943年美国废除排华法案,加拿大总理当即也在这一年公开承认:1923年的华人移民法是一个错误。随后的1947年就加拿大废除了华人移民法,给华人以公民权利,并且规定,凡是加入加拿大国籍的公民,可以申请妻子和未满18岁的子女来加团聚。[15](p. 92) 1967年移民法对华人移民政策做了重大调整,实行计分制,即申请移居加拿大的人根据年龄、教育程度和职业来打分,按分数高低安排到加的时间。法案取消了种族与国别的限制,削弱了移民官员的权力,使移民政策具有较大的公正性。[15](pp. 405-406)同时,法令的实施,为华人进入专业技术领域,从而加入到中产阶级的行列,提供了条件和可能。1978年,加拿大推行新的移民政策,将移民分为三类:家庭亲属移民、独立移民和难民类移民,此种分类力图兼顾人道主义、经济发展需要和国际人道主义三个方面的要求。[16](pp.78-79.)这项移民政策的实施,使得80、90年代以来,大批港、台移民和大陆移民分别借由商业移民(或称投资移民)与技术移民的身份进入加拿大。这两部分移民构成了加拿大华人知识阶层和中产阶级的主体。他们的到来,不仅对加拿大的金融和工商业产生了重大影响,而且有利于在加华人社会和政治、经济地位的提高,有利于争取民族平等的权利。
20世纪以来,加拿大土生华人 逐渐增多,他们是第二、第三代移民,甚至是第四代子孙,已经是完全的加拿大公民,除了外表特征,已经融入到加国社会。他们不仅讲着地道的英语,并且行为方式和思想价值观念也已完全本土化。与华人移民相比,土生华人尽管也受到各种歧视与不公平待遇,但终究是加拿大公民,在教育、就业等方面所遭遇的阻力较小,易于在社会流动中提升自己的地位 ,因此比其他华人移民享有更多的权利。特别是二战后初期,大批新移民还没到来之前,土生华人地位凸显,影响越来越大,成为决定华人社会地位的重要因素。
此外,加拿大土生华人也积极参与国家的社会生活,努力维护华人权益。1944年土生华人在温哥华建立温哥华华裔加拿大人联盟。1945年他们向不列颠哥伦比亚政府递交请愿书“要求给予该省的华裔加拿大人选举权”。该文件谴责强加到土生华人身上的种种政治与经济限制,自豪地阐述了土生华人在战争中所作的巨大贡献以及在文化移植和同化方面的进步,强烈主张“因为土生华人承担着,高兴地承担着全部公民职责,因而他们有权享有所有的公民权。”[17](p. 44)另外,土生华人还成立了自己的社团组织,如由专业与商业人士组成的华裔退伍军人会、唐人街之狮俱乐部、华人高尔夫球俱乐部、加拿大埃尔克斯慈善与保护秩序协会等,通过这些社会组织与主流社会加强联系,并维护全体华人的权益。
二战成为加拿大华人社会地位变化的重要转折点。随着时代的进步,战后两国的移民政策不断松动,社会文化环境也日趋宽松,再加上新生力量——土生华人群体的崛起等,无疑都对华人社会地位的提高起了促进作用。
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努力和奋斗,加拿大华人的社会地位较之以往有了很大程度的改善与提高,但是要想彻底消除种族歧视,华人真正融入加拿大主流社会,成为自由、平等的一员,还有很漫长的路要走,还会遭遇到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阻挠,还不得不面对许多挫折与坎坷,还需要全体华人携起手来,不懈的努力和争取。
[作者简介:] 高艳萍(1973—),女,河北文安县人,河北廊坊师范学院社会发展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美国与加拿大史和国际关系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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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10 22: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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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 永 平
(华东师范大学,国际关系与地区发展研究院,上海,200062)
[摘 要]加拿大宪法危机是加拿大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影响广泛的一件大事。魁北克分离主义无疑是其中危机演绎的关键因素。虽然魁北克不会放弃独立梦想,但诸多不利因素决定了魁北克难以独立,加拿大宪法危机的局面在短期内无法得到根本解决并逐步趋于淡化。
[关键词] 加拿大,宪法危机,魁北克,全民公决
A Study on Contemporary Canadian Constitution Crisis
Abstract: Canadian constitution crisis is a major issue in Canadian politics and society, which reflects conflict over power distribution between federal government and provincial governments. Quebec’s separatism is a main power that led to constitution crisis. Although Quebec don’t want to give up the goal of its independence, it is very hard for Quebec to be independent according to current adverse conditions. It is expected that Canadian constitution crisis cannot be thoroughly solved and will be cooled down in the near future.
Key words: Canada. Constitution crisis. Quebec. Referendum.
一、问题的提出
宪法,是立国之法和治国大纲,对于维持一个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但不幸的是,加拿大却为宪法所困,以致陷入长期纷争不决的宪法危机之中。
加拿大原先是英国在北美的殖民地。从1867年立国开始一个多世纪里,一直以英国议会通过的《英属北美法案》为宪法。加拿大许多政治家和仁人志士,一直期盼着从英国手中收回宪法,以彻底消除殖民地遗迹,并为此付出了不懈的努力。经过长期艰苦谈判,1982年联邦政府同9个省省长达成修宪协议,从英国手中正式收回了宪法,形成了加拿大现行的宪法。但该宪法遭到魁北克省的反对,一直拒绝签署和承认,从而使加拿大宪法陷入危机之中。为解决宪法危机,加拿大联邦政府多方努力,先后同各省达成了《米契湖协议》和《夏洛特城协议》两个宪法修正案,但最终都因未获批准而流产。一次次协议的失败,使魁北克省原本强烈的民族主义情绪更加激昂,并于1995年举行第二次全省公民表决,决心从加拿大分离出去,但结果以微弱多数票被否决。至今,魁北克仍游离于加拿大宪法大家庭之外,国家面临分裂的危机。
当代加拿大宪法危机不仅是长期困扰加拿大政坛的一大障碍,也是关系到加拿大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一个重大难题。因此,对这一问题进行解析,不仅有助于深入理解加拿大联邦制的特性,而且对于其它多民族国家处理本国面临的民族和国家统一问题也无疑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二、当代加拿大宪法危机的成因分析
当代加拿大宪法危机自产生以来,就一直成为加拿大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影响广泛、倍受关注的一件大事。我们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来透析加拿大宪法危机。
(一)魁北克分离主义和宪法危机
魁北克分离主义的独立要求是导致当代加拿大宪法危机的主要原因。而魁北克分离主义又是加拿大英法裔矛盾激化的产物。
自从法裔被征服以来,英裔由于人数多,地盘大,一直主宰着国家的政治经济生活。魁北克的法裔对此极为不满,长期以来为争取自身的政治、经济和语言文化的平等权利进行着不懈的斗争。特别是二战结束以来,随着“平静革命” 的进行,法裔的民族情绪高涨,主张魁北克独立的人越来越多。到60年代末,魁北克分离主义逐步兴起。1966年代表激进民族主义主张的民族联盟领导人丹尼尔•约翰逊上台执政,他认为现行的联邦体制和宪法是对魁北克的束缚,他声称:如果对联邦体制作重大变更的要求得不到满足,魁北克将退出联邦。1967年7月23日,法国总统戴高乐应邀访问魁北克。由于魁北克与法国历史上的联系、血缘上的纽带以及戴高乐个人的威望,使这次访问具有特殊的政治意义。戴高乐在蒙特利尔对欢呼的人群高喊:“魁北克万岁!自由的魁北克万岁!”戴高乐的话“象一颗火星落进魁北克充满反英情绪的火药桶里”,极大地激发了法裔分离主义情绪。1968年10月,分离主义政党魁北克人党正式成立,在其党纲中明确规定要“通过民主渐进手段争取魁北克独立”。从此,魁北克人党就成为魁北克分离主义的正式代表,掀起了争取独立斗争的高潮。1976年11月魁北克人党选举获胜,成为该省的执政党。它提出“主权-联系方案”,并于1980年5月20日在魁北克举行首次“主权-联系”问题公民表决,结果大多数人反对魁北克独立。魁北克的独立要求也遭到其它各省的反对,联邦政府总理特鲁多拒绝同魁北克省政府就该省脱离联邦问题进行谈判。他表示,修改宪法才是解决魁北克问题的有效途径。但魁北克拒绝进行任何修宪谈判。正是在魁北克的反对和阻挠下,联邦政府的几次修宪努力都无功而返。
从魁北克人党的政治主张出发就不难理解它为什么多次拒绝修宪协议。通过修宪,在联邦制范围内进行改革根本无法满足魁北克人党的要求。正如魁北克省谈判代表克劳德•莫林对当时的联邦司法部长让•克雷蒂安所说:“让,你知道我们是分裂分子,我们怎么能签字加入新联邦呢?” [1](p.148) 70年代以来魁北克同联邦政府达成的所有修宪协议从《维多利亚宪章》、《米奇湖协议》到《夏洛特城协议》都是在拥护联邦的魁北克自由党布拉萨执政时期达成的。但都无一例外遭到以魁北克人党为首的分离主义势力的反对。而每次魁北克自由党修宪失败后,魁北克人党就会借势击败魁北克自由党上台执政,它都是放弃渐进策略、避开修宪谈判,直奔独立主题,先后于1980 年和1995年发动了两次公民表决。使加拿大陷入动荡和分裂之中。可以说,只要魁北克分离主义存在,宪法危机就难以解决。
(二)各省与联邦政府的权力斗争
当代加拿大宪法危机的产生和发展反映了各省与联邦政府在权力分配上的摩擦、冲突和对抗。作为一个联邦制国家,加拿大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是分权而不是集权,但双方之间的权力分配关系因时势的变化却显示出不同的特点。
根据1867年宪法,省政府负责教育和社会福利等项目,这些项目起初不需要太多的开支,但进入20世纪特别是60年代后,随着省政府在公共服务如教育、卫生等方面承担的责任越来越大,以魁北克为首的各省省权意识开始觉醒,声称要对自己的经济发展负责,开始纷纷抵制联邦政府的权力扩张,同时向联邦政府要求越来越多的地方权力。但各省的要求又有所不同。魁北克除同其它省一样要求扩大省的财政权外,在历次修宪谈判中还要求在宪法中承认魁北克的独特性并赋予其特殊权力。以阿尔伯塔为首的西部草原三省反对联邦政府制定的国家能源计划,要求掌握对本省自然资源的控制权。在西部富省谋求削减联邦政府经济权限时,大西洋沿岸各省则由于经济力量薄弱在修宪谈判中却要求联邦保留强大的财政权以便进行有利于它们的财富再分配。这些内容都是70年代以来联邦与各省历次修宪谈判的焦点。
各方的权力争夺与冲突构成了当代加拿大宪法危机的主要特征,联邦政府与各省冲突激烈的程度从当时的报道中可窥见一斑。1980年11月8日在《财政邮报》上发表的一篇题为“战壕中的生活”的社论曾这样描述:“你能从报纸上看到事情有多么严重,一些关键词语几乎成为所有报纸头版上的大字标题:战争、战斗、投降、放弃、斗争、进攻、夺取、袭击。(它说的是)伊朗和伊拉克吗?是苏联和阿富汗吗?是以色列和它的阿拉伯敌人吗?当然不是,它是加拿大联邦政府和各省,这就是每天的新闻。”(p.137)
(三)土著民族与修宪问题
当代加拿大宪法危机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土著民族与英法主体民族在修宪问题上的矛盾。在加拿大这片广袤的土地上,自古就居住着土著民族,包括印第安人、因纽特人和法国移民与印第安人的混血后裔梅蒂人。长期以来,土著民族处于受压迫、受歧视的地位,一直被排除在加拿大政治生活之外,没有多少人真正愿意去倾听他们的呼声。土著民族是加拿大最早的民族,却也是最后获得选举权的民族,直到1960年《加拿大权利法案》实施后才得到宪法保证。
从70年代初开始,土著民族政治意识高涨,各种政治组织纷纷建立,开始作为一支独立的政治力量登上加拿大的政治舞台。在1982宪法收回谈判时,《权利与自由宪章》中起初并没有土著人的条款,因为一些省害怕土著人的土地要求会妨碍省政府对自然资源的控制。但在土著民族的不懈斗争和争取下,最终写进了宪法第35条,肯定了现存的土著民族权利,将印第安人、因纽特人和梅蒂人包括在“加拿大土著民族”的范围内。(p.37)但这项内容仍然十分模糊,无论从法律还是政治程序上都没有对这些权利的概念、内容作出明确的规定,因而土著人对于1987年达成的《米奇湖协议》宪法修正案表示强烈反对。同时对于协议承认魁北克省在加拿大是一个“独特社会”的条款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全加土著人部落首领指出:与魁北克相比,我们土著人才真正是一个“独特社会”。马尼托巴省议会中唯一的土著印第安人代表哈帕在该省对协议的抵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致使协议最终在最后期限前未得到该省的批准。对此,加拿大有评论说,《米奇湖协议》葬送在土著人手里绝不是一个偶然的差错,而是土著运动长期积累起来的挫折和力量的双重体现。 (p.34)
在1992年的《夏洛特城协议》全民公决中,多数土著居民认为其未能使自身权益得到更多保障而投了反对票。在1995年10月30日魁北克省全民公决中,魁北克省的土著居民坚决反对魁北克省从加拿大联邦独立出去。因纽特人主要谈判代表阿马戈利克指出:“如果魁北克省南部的多数人在没有北部土著人同意的情况下就单方面宣布独立,那他们就会有麻烦的。”(p.232)因此,土著民族问题和魁北克问题都不可避免地成为了加拿大修宪谈判所急需解决的主要问题。
(四)加拿大联邦制结构的缺陷
当代加拿大宪法危机从一个侧面暴露出加拿大联邦制结构的缺陷,纷争持续不决的当代加拿大宪法危机不禁引起人们对联邦制这一国家结构形式的反思。
联邦制是一种由中央和地方两级机构分享权力的立宪政体。中央的权力代表着统一和集中的方面,各地方的权力暗含着分散乃至分裂的趋势。(p.111)联邦制通过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权力平衡从而实现了集中与分散之间的平衡、统一性与多样性的平衡。当代加拿大宪法危机就是这两者失衡的表现。加拿大的联邦制包容了太多的多样性,在联合初期,它缺乏联邦内部的政治、经济、文化的交流和融合,缺乏这种来自内部的强大凝聚力。不同民族及其语言文化上的巨大差异又为实现统一设置了难以逾越的障碍,这些都使得地方主义盛行,以致各个地区的人们对自己所在地区的政治认同感高于对联邦政府的认同感。对此,一位加拿大政治家曾发出感慨:“在加拿大有安大略省爱国主义、魁北克爱国主义、西部地区爱国主义,每一种爱国主义均以鲸吞别人为基础,但就是没有加拿大爱国主义。”(p.128)这种地方主义的影响是巨大的,它打破了联邦制多样性与统一性的平衡,削弱了中央的权威,影响了整个国家凝聚力的产生。卡尔加里大学教授斯蒂芬•兰德尔认为加拿大的省权太大了,而且越来越大,这就使加拿大政府缺乏美国联邦政府那种强大的凝聚力。而这种凝聚力对于加拿大来说简直太重要了。(p.73)
作为中央政府,加拿大联邦政府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形势的发展,从整个国家的统一和发展考虑,往往需要制定某种全国统一的公共政策,但由于制度所限,常常受到从地区利益出发的各省阻挠。以至于今日联邦政策不得不依据在各地区怎样起作用而量体裁衣,但这又产生了新的后果,使问题更为复杂。如联邦政府为平衡差异对某些地区实行的倾斜政策,使其它发达地区的利益在事实上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比如西部地区,这些地区会产生某种被剥夺感,进而提出退出联邦的要求。而联邦政府在某个地区如魁北克采取的照顾其特殊利益的政策,有时非但不能使这些地区产生有利于国家统一的归属感,反而有可能使其“异族感”增强,从而提出更多不合理的要求。与此同时其它地区必然会产生不平等感,它不但会引起地区矛盾,而且会增加各地对中央的不满情绪。由此联邦政府与各省这两股集中与分散相互矛盾的力量交织在一起,形成了经久不息的斗争,这是困扰着加拿大的又一个难题。
(五)民主与和平的修宪道路
温而不火、激而不乱,遵循民主与和平方式是当代加拿大宪法危机表现出的一个显著特征。纵观当代加拿大宪法危机的发展过程,虽然其间冲突和摩擦时有发生,但却没有像有的国家那样爆发大规模内战和流血冲突,加拿大整个国家不但基本维系了社会的稳定,保持了国家的统一,而且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她的社会和经济发展的综合水平挤入发达国家的前列。
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第一,加拿大的民主发展是相当顺畅的,历史上没有严重的内战和长期的社会动乱。第二,加拿大人具有妥协和宽容的精神和传统,人们愿意在互相尊重和互相妥协的基础上达成某种协议。与美国通过暴力革命推翻英国殖民统治走上独立发展道路不同,加拿大是在英帝国内部,通过和平手段,采用协商、妥协等方式赢得独立,逐渐获得国家主权的。第三,加拿大人崇尚法治,重视秩序。1970年加拿大政府在“十月危机”中颁布“战时措施法”,向魁北克省出动万名军队和坦克便是一个突出的事例。这一举动完全有合法名义。而当时美国人都不能理解,为什么加拿大公众(主要是英语加拿大)能支持政府暂时限定公民自由。对于加拿大人来说,自由次于秩序,追求幸福不如追求和平与安全那么重要。哈哥弗说:“加拿大的政治社会较之公众的赞同更强调秩序、忠诚和对政府的依从。不是生活、自由和对幸福的追求,而是更需要和平、秩序和一个好的政府。”(p.94)加拿大的联邦之父在1867年建国时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就是“和平、秩序和良好政府”。到现在为止,这一原则仍然是加拿大宪法的宗旨和加拿大人追求的目标。因此,在加拿大宪法危机中,无论各方的立场和要求多么激进,但都能遵循民主与和平方式解决争端,也许这正是加拿大宪法危机屡有波折之外的成功之处。
三、当代加拿大宪法危机的前景展望
2003年4月14日,以让•夏雷(Jean Charest)为首的魁北克自由党一举击败执政长达9年的魁北克人党,它标志着魁北克和宪法危机进入一个新的时期。加拿大宪法危机是否因此而消融还是会继续持续下去呢?
(一)魁北克不会放弃独立
尽管魁北克独立势力在1995年魁北克全民公决中遭受重创,又在此次选举中失利,魁独运动转入低潮,但这并不意味着魁北克的分离主义从此就偃旗息鼓、销声匿迹。加拿大仍然面临魁北克从加拿大分裂出去的危险。这突出表现在独立派势力还犹存。主张独立的魁北克人党尽管失去了执政党地位,但仍获得了该省议会125个席位中的45个而成为反对党,这说明分离主义在魁北克仍然具有一定的民众基础。自由党的获胜很难说明魁北克人会就此完全放弃建立“一个新魁北克国家的梦想”,正如前魁北克总理兰德里(Bernard Landry)所说:“人们基于种种复杂的原因而投票,并不仅仅集中在他们是否支持独立方面。独立运动将不会就此消失。”雅克•帕里泽(Jacques Parizeau)为首魁独强硬势力的强大,从魁北克颇具声誉的独立派主帅布沙尔被逼辞去魁北克总理一事中可见一斑。在波澜不惊的魁北克政治掩盖下,涌动着的是强硬派所汇聚的暗流,它一有机会便会强烈迸发出来。
(二)魁北克难以独立
尽管魁北克独立雄心不减,但是,在目前仍存在着诸多制约魁北克独立的因素。
1、加拿大联邦内部的法律制约。加拿大政府为了遏制魁北克的独立倾向,联邦政府诉诸联邦最高法院。1997年8月20日,加拿大最高法院裁决魁北克省没有单方面宣布独立的权力,但如果魁北克所要公民表决的“问题明确”而后又获得“明确的多数”的支持,那么各方必须与魁北克就独立问题展开谈判。最高法院并没有就什么是一个“明确的多数”和“明确的问题”作出具体解释。这样皮球又踢回到了政治家那里。魁北克人党声称“明确的多数”意味着50加1票。而克雷蒂安则认为是2/3的多数票。
2000年3月15日,根据最高法院的裁决意见,加拿大联邦议会通过《C-20法案》对魁北克独立正式提出具体明晰的要求。主要内容是:第一,“问题”要明确。在一个省提出有关脱离联邦的公民表决的问题后,联邦众议院将必须在三十日内(大选期间可延长)对该问题是否明确作出决定。明确的标准是所要表决的问题是否清楚地表达出了该省全体居民独立的意愿,否则,该问题将被视为不清晰,公决将不应进行;第二,“多数”要明确。如果公民独立问题投票表决以多数票通过,联邦众议院要对其结果是否清楚表达出了该省多数居民的意愿作出裁决。明确的标准是赞成有效票的数量以及公决合法选民的投票率。如果其“多数”被视为不清晰,联邦政府将不与魁北克进入谈判过程;第三,基于加拿大宪法任何省都没有单方面宣布脱离联邦的权力,要独立的省必须和其它省以及联邦政府谈判修改宪法。从上述的规定可以看出,联邦政府为魁北克的独立设置了重重限制条件。即使魁北克勉强通过了“清晰的问题”和“清晰的多数”这两个关口,还需与联邦政府及其它省进行艰难的谈判,在这种条件下,魁北克的独立几乎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事。
2、魁北克的经济制约因素。在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的今天,魁北克省的经济发展越来越离不开加拿大其它各省和美国。如果魁北克独立,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不会自动惠及魁北克,这必将给魁北克带来严峻的经济困扰。魁北克省与全国在几百年里形成的经济联系使分离并非易事。联邦政府对该省有巨额投资,有大量国债和联邦财产,若要分裂就要偿还这些财产。独立局面一旦形成,魁北克将失去圣劳伦斯河的入海口,这对于以外向型经济为主的魁北克来说等于扼断了其生命线,对其国民经济将是个极为沉重的打击。因此,经济考虑将使魁北克很难形成强大的分离力量。
3、魁北克省内少数民族的反对。人数占该省约1/3人口的英裔居民和其它少数民族如日耳曼人、犹太人、意大利人、西班牙人和华人等都不支持魁北克独立。居住在魁北克的因纽特人等土著民族为了继续取得联邦政府对他们的特别照顾与经济补贴,也坚决反对魁北克分离出去,这意味着1/3的魁北克土著居住的土地将会从独立后的魁北克划出。这是闹独立的魁北克人所面临的不得不考虑的严峻问题。
(三)修宪之路困难重重
尽管修改宪法是解决当代加拿大宪法危机的根本出路。但近二十年多年来屡受挫折的修宪进程已经在魁北克与其它省之间形成了深深的鸿沟。在修宪原则上双方都主张平等。但平等对魁北克来说,这种平等是英法两大语言群体之间的平等。加拿大就是英法两大民族在平等基础上组成的,它绝不允许将魁北克降到一个省的地位。而对其它各省而言,平等是各省之间的平等。魁北克只是加拿大的一个省,它不应享受比其它省更多的特殊权力。前联邦总理特鲁多认为,“独特社会”的策略实际就是滑向主权-联系的快车道。(p.217)还有人担心,魁北克省会利用宪法赋予它的特殊权力,通过立法损害该省非法裔特别是英裔的权利。这种认识上的巨大分歧,无疑将会使修宪进程变得举步维艰。
(四)宪法危机的发展趋势
修宪会议的屡屡失败,不仅使与会各方将修改宪法看成是冗沓的踢皮球运动,而且也使大多数魁北克人对旷日持久的“两极化”的争论产生了厌倦心理。据加拿大研究和信息中心所作的一项调查表明,绝大多数魁北克人拒绝再把他们贴上“联邦主义者”或“分离主义者”的标签。如果现在举行公民投票,只会有42%的人支持独立,而58%的人将会反对。这一数字与1995年公决时49.4%对50.6%几乎接近的支持率和反对率相比有了大幅度下降。魁北克自由党领导人夏雷当选魁北克总理后,表示要塑造一种新型的联邦制,但这种寻求将是“非宪法的”,也就是在不触动宪法修改的前提下改善与联邦及各省的关系。加拿大联邦政府也不愿贸然开启修宪谈判,因为自由党政府对于马尔罗尼政府启动无休止的修宪争执而垮台的教训有着清醒的认识。尽管魁北克人党强硬势力对几乎停滞的独立进程非常不满,伺机蠢蠢欲动,但在目前的形势下,通过全民公决成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因此,可以预料,虽然魁北克统独之间的斗争不会平息,但在今后一段时间里,魁北克问题以及由此引发的宪法危机将不会成为加拿大政治生活中的热门话题。
从1927年以来,加拿大为寻求一部“真正的完美的”的宪法付出了长期不懈的努力,也许他们应该记住伏尔泰的一句忠告:“最好是好的敌人。”(p.14)虽然在北美建立一个法语国家是加拿大一部分法裔长期的理想和希望,但是民族的差异不应该成为国家分裂的根据。在历史上,英法两大民族能够本着互相尊重、妥协和宽容的精神解决他们之间存在的分歧,和睦相处;在今天也一定能够克服发展进程中所出现的冲突和摩擦,最终找到彻底解决宪法危机的办法。前总理马尔罗尼说得好:“加拿大总是在应付对我们团结的挑战,我们应再次面对挑战。”(p.153)
【作者简介】 封永平(1967-),男, 华东师范大学国际关系与地区发展研究院2003级博士生 主要从亚太地区国际关系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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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ada
2006-12-10 22: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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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再荣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北京,100006)
[摘 要] 当代魁北克民族主义的产生不仅有深远的历史根源,而且与20世纪30年代末至50年代魁北克大规模的工业化城市化密不可分。法裔新中产阶级已成为当代魁北克民族主义的主导力量。魁北克法裔与非法裔的矛盾主要表现为语言的冲突。如果说,传统魁北克民族主义者主要在联邦体系内寻求法裔民族文化和宗教生存的话,那么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当代魁北克民族主义者所追求的则是法裔民族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全面发展。
]关键词] 魁北克,民族主义,根源
On the roots of the Nationalism in Contemporary Quebec
Abstract: The rise of contemporary Quebec nationalism not only has deep historical root,but also is related to the rapid industrialization and urbanization in Quebec from late 1930s to 1950s. The Francophone new middle class has become the dominating power of contemporary Quebec nationalism. The tension between Francophone and Anglophone was mainly reflected in respect of language conflict. The contemporary Quebec nationalists seek for the comprehensive development of Quebec economy, society and culture while the traditional nationalists fought for the survival of Quebec national culture and religion within Canadian federalism.
Key Words: Quebec, nationalism, roots.
自1763年英国征服“新法兰西”以来,民族主义作为一条主线贯穿整个法裔加拿大历史。然而以1960年开始的“平静的革命”为分水岭,魁北克民族主义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到60年代末,魁北克分离主义逐渐兴起。1976年11月,主张魁北克独立的魁北克人党在省议会选举中获胜,从而在魁北克执政。统一的加拿大联邦由此面临严峻的挑战。那么,当代魁北克民族主义如何产生的?具体有什么特点?本文将对此问题进行初步的探析。
一
魁北克问题由来已久。要研究当代魁北克民族主义的产生,首先要考察其历史根源。
魁北克是加拿大文明的摇篮,也是法裔加拿大人的聚居区。1608年,被称为“新法兰西之父”的法国人萨默•尚普兰在魁北克开始建立定居点,后来大批法国移民来到这里。到18世纪中叶,一个拥有6万多人口,基于法国语言、文化、宗教和传统但又有自身特色的法裔社会在魁北克建立起来。1775年至1763年的“七年战争”之后,新法兰西转归英国统治。英国对新法兰西的征服是造成加拿大法裔与英裔矛盾的主要历史根源。就在征服后的第一年,英国政府颁布了《皇室公告》,力图在魁北克推行英国的政治制度、法律、宗教和语言,并鼓励英国公民移居殖民地。然而,北美十三州殖民地革命的日益临近使英国政府同化法裔的企图化为泡影。为了将魁北克变成对付北美十三州革命的军事基地,英国政府不得不调整其初期政策。1774年5月颁布的《魁北克法案》规定:取消在魁北克实施代议制的计划;魁北克并行英国刑法和法国民法;保留新法兰西时期建立的庄园制度;天主教可以自由传教和征收十一税;法语和英语同为官方语言。1p. 15《魁北克法案》的颁布在很大程度上缓和了法裔居民对英国殖民地的敌对情绪,使魁北克最终没有成为北美的“第十四州”。但在另一方面,由于该法案从法律上保障了法裔加拿大人的语言、宗教、法律和庄园制度,“新法兰西”时期形成的法裔社会传统基本上得以延续下来,这反而加强了法裔加拿大人的民族意识。
美国独立战争结束后,1万多名效忠派分子被迫移居到魁北克,从而改变了魁北克人口的民族构成,法裔与英裔的矛盾随之发展起来。1791年,英国会议通过了《1791年宪法法案》,将原魁北克省划分为以英裔居民为主的加拿大省和以法裔居民为主的下加拿大省。法裔与英裔的矛盾得到了暂时的缓和。19世纪30年代,英属殖民地各省掀起了争取建立责任政府的改革运动。在下加拿大,由于法裔改革派与法裔统治阶层矛盾的日益激化,法裔人于1837年在路易斯•帕皮诺领导下举行起义,试图以武力推翻英裔特权集团,结果以流血失败而告终。起义失败后,英国政府为加强和巩固殖民政治,采取了相应的对策。新任总督德拉姆在《关于英属北美事务的报告》中指出:“他发现英语和法裔是一个国家中两个相互争斗的民族”。他们之间的矛盾是引起殖民地动乱的一个主要根源。他将主要责任归咎于法裔人,认为法裔人是一个“没有历史、没有文化”,“缺乏教育,停滞不前”的民族。因此他主张推行“英国化”的政策,具体措施是将上、下加拿大并成一个省,实行按人口比例进行选举的会议制。1p. 67德拉姆的建议立即得到英国政府的采纳。1840年英国会议通过《联合立法》,上下加拿大合并。不过,联合并没有成功地促进裔加拿大人的同化进程,反而加深了他们的分离情绪。
1867年加拿大自治领的建立标志着英属北美殖民地时代的结束,加拿大从此走上了统一与独立国家的发展道路。自治领的建立同时也意味着法裔加拿大人被置于强大的联邦政府的管辖之下,他们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处于少数地位。从那时起,两个重大事件深深影响了法裔与英裔、魁北克省与联邦之间的关系。
第一,加拿大西部的扩张和开发,严重威胁了魁北克省外法裔人的生存权利和文化权利,导致了法裔与英裔的激烈冲突,进一步激发了法裔的民族主义感情。1869年联邦政府购买了哈得逊湾公司的全部领地,并向红河区遣送移民,抢占农田,引起了当地居民梅蒂人的强烈不满,最终导致了以路易•里埃尔为首的梅蒂人发动红河起义。 1884——1885年,被赶到西北地区的梅蒂人在路易•里埃尔领导下再次举行起义。起义最终被镇压,里埃尔被判绞刑。里埃尔的死引发了一场新的民族争执。英裔加拿大人认为:“里埃尔的死是大逆叛国的应有下场”;而法裔加拿大人认为,里埃尔是英裔人压迫法裔人的牺牲品,处决里埃尔是对整个法裔民族的挑衅。1p. 1261890年,由英裔和新教徒占优势的马尼托巴省议会通过了《官方语言法案》,规定英语是该省唯一的官方语言,废除天主教会举办的法语学校。1913年,安大略省议会通过了17条新规定,限制该省边沿地区的法语教学。可以看到,在魁北克省外,法裔的语言权利受到了严重的限制。
第二,魁北克早期的工业化使英裔获得了对魁北克经济的控制权,从而影响了魁北克省内法裔与英裔的关系。英国政府新法兰西后,大批法裔商人、庄园主和政府官员离开魁北克,天主教牧师成为魁北克法裔社会“无可争议的领袖”。2p. 139魁北克法裔从此面临着两种选择:一是抛弃法语文化和传统,逐步被英裔加拿大人所同化。二是竭力维护法裔本民族的语言、宗教和生活方式,为本民族的生存而奋斗。法裔最终选择了第二条道路。统治魁北克的天主教会认为:“法裔加拿大人的前途在于农业,工业化和都市化是家庭和宗教信仰的一种威胁”。3p. 515因而主张放弃工业发展,坚持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否则法裔加拿大的文化传统将有丧失的危险。直到1867年,法裔加拿大的历史是一部乡村扩张和巩固的历史。4p. 53然后,法裔的高出生率导致了法裔人口的剧增,有限的土地无法容纳日益增长的劳动力,人口压力所造成的这种困境迫使法裔寻找自己的出路。从19世纪下半叶开始,大批英裔加拿大带着资本和技术,纷纷涌入魁北克,魁北克的工业化随之兴起。这样在魁北克的法裔与英裔之间形成的了一个特殊的关系。一方面,天主教会控制了法裔的教育、医疗、福利等事务,天主教的统治造成了一个政治上稳定、技术上落后、劳动力过剩的社会,这为英裔进入魁北克投资创造了得天独厚的条件。另一方面,魁北克的工业化既缓解了魁北克法裔的人口压力,又使英裔加拿大人占据魁北克企业的上层,控制魁北克的经济。同时他们并不干预魁北克的地方事务,他们拥有自己的教堂、医院和教派学校。双方基本上相安无事,各得其所。
二
20世纪30年代末开始的大规模的工业化和城市化以及由此引起的魁北克社会结构的变化是当代魁北克民族主义产生的主要经济和社会根源。
首先,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促进了魁北克经济的复兴,魁北克的工业化突飞猛进。战争期间,加拿大是同盟国军队的大后方,大部分工厂都转入了军用物资的生产。魁北克的矿产资源是加拿大军工生产的主要原料,这在很大促进了采矿业的发展。同时,美国的大量投资和廉价充足的水电为魁北克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必需的资本和能源。整个战争期间魁北克的工业经济经历了空前的繁荣,这种繁荣一直持续到50年代。魁北克某些工业部门增长速度甚至超过了加拿大的平均水平。从1939年到1950年,魁北克制造业产量增加了92%,而加拿大平均增长了88%,魁北克制造业的投资额增长了188%,而加拿大平均增长了154%。5p. 278
其次,魁北克工业化迅速进展的同时,农业作为经济活动的作用不断减弱。最明显的标志是农业人口的急剧下降。整个40年代,法裔农业人口比例减少近50%,由1941年的41%降到1951年的21%,但只有其中的40%迁往城市,其余的60%主要集中于村庄和乡镇,从事采矿业和纸浆业。到50年代,情况大为改观,农业人口下降到总人口的13%,农场数目从1951年的134,336个减少到1961年的95,777个。与40年代不同的是,绝大部分人口直接移居魁北克和蒙特利尔等大城市。到1961年,魁北克法裔的城市人口已达到71%。6pp. 12-13由此可以看出,到20世纪60年代初魁北克已成为一个高度城市化的社会,“农业已不再是一种生活方式,而是一种职业、一门生意。” 7p. 65
工业化和城市化必然带来城市规模的扩大和城市的繁荣。最为引人注目的是,蒙特利尔已崛起为为加拿大重要的经济中心。1961年,蒙特利尔的人口占魁北克全省的40%,它吸收了全省2/3的农业人口和几乎全部的战后外来移民,成为北美第六大城市和世界上仅次于巴黎的第二大法语城市。7p. 65蒙特利尔也是英裔魁北克人的聚居中心。到50年代,将近75%的英裔魁北克人居住在这一城市。英裔的商业和金融企业集团控制了该市的经济生活,英语成为大部分私营企业的工作语言。同时,蒙特利尔又是外来移民的聚居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大批中欧、东南欧以及亚洲的移民涌入蒙特利尔,极大地改变了当地的民族构成。英裔人口从1941年的24%下降到1961年的18%,而意大利移民从1941年的2%增加到1961年的6%,成为该市的第三大民族群体。8p. 491然而,英裔人口比例的下降并没有削弱英语在蒙特利尔的地位。相反,蒙特利尔语言的二元性得到了加强,因为大多数移民愿意选择英语作为他们的第二语言。民族构成的多元化和语言的二元化为以后的语言冲突埋下了种子。
工业化和城市化削弱了魁北克传统社会的基础,改变了魁北克的社会结构。一方面,大多数法裔人抛弃了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从事现代工业社会所需要的各种职业。产业工人取代农民成为魁北克最大的职业阶层,魁北克愈来愈受到这一阶层的影响。另一方面,随着魁北克第三产业的迅速发展,一个新型的职业阶层逐渐在魁北克社会崛起。这一阶层主要由那些领薪的专业人员构成,其中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科研人员、教育人员、职员和推销员。他们是法裔社会的新兴力量,被称为“新中产阶级”。法裔新中产阶级不同于由医生、公证人、商人和农场主构成的“旧中产阶级”。旧中产阶级主要是自由职业者,而新中产阶级通过专业训练,受雇于人,“他们的知识相当于商业的资本,但毕竟他们不拥有资本,因此他们在目标和利益上与法裔商人有很大的分歧。” 7p. 92法裔新中产阶级最早产生于魁北的法语大学。尽管拉瓦拉大学和蒙特利尔大学一直处于天主教会的控制之下,但在20世纪上半叶,由于这些大学相继设立了自然科学、技术科学、社会科学和商业管理科学等学科,非神职教师的人数在稳定增长。他们崇尚科学理性,反对教会的神学教育,主张将教学和科研转向世俗领域,以适应现代工业社会的需要。因此,到20世纪60年代初,魁北克各大学已培养出大批科技、管理和社会科学方面的人才,数量可观,且逐年增加。
总之,从30年代末到60年代初,魁北克正处再由传统的乡村农业社会向现代的城市工业社会的急剧变迁之中,其程度无论从广度还是深度来说都是空前的。然而我们更应注意是,魁北克的经济和社会带有某些独特性,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其一是魁北克省内法裔与英裔之间经济地位的差异。20世纪30年代,美国社会学家艾弗雷特•休斯通过对魁北克一个工业城镇的调查,最后得出如下结论:“在魁北克,英裔外来者占据工业经济的上层,当地的法裔人则屈居下层,他们在工业社会中无立足之地”。9p. 61随着魁北克工业化城市化的迅猛进展以及法裔新中产阶级的逐渐兴起,这种不合理的状况已有很大的改善。但法裔与英裔在经济地位方面的差异仍是很明显的(见下表)。
1961年魁北克男性劳动力的职业分布情况10p. 67
种族群体 人口比例 经理 专业和技术人员 职员和推销员 工人 农民
法裔 77.5% 63.8% 62.9% 72.3% 80.2% 91.1%
英裔 11.6% 19.0% 22.5% 17.1% 8.8% 6.1%
其他群体 10.7% 17.2% 14.6% 10.6% 11.0% 2.8%
由上表可知,直到60年代初,在魁北克企业的经理和专业技术人员阶层中,英裔所占的比例几乎相当于其人口比例的2倍,而法裔所占的比例大大低于其人口比例。相比之下,法裔在第一、第二产业(农民和工人)的人数却占绝对多数。职业分布的这种差异意味着收入的差异,1960年法裔的人均收入低于英裔22%。11p. 156
其二是魁北克和加拿大其他地区的差异。除大西洋沿海省外,魁北克在收入、住房标准和就业率方面低于其他省。1961年,魁北克男性劳动力的年收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00加元,低于安大略省约1000加元。魁北克30.7%的家庭生活在联邦政府规定的贫困线下,其失业率比安大略省高52.3%。7p. 69
其三是外来资本对魁北克经济的控制,造成魁北克经济的严重依赖性。据1961的统计,在魁北克的外来投资中,美国的投资额占74%。外国公司控制了魁北克工业的42%。在魁北克年产值超过1000万加元的165家企业中,只有26家掌握在法裔手中。11p. 186法裔仅控制了木材、皮革、家具和服装等行业。这些部门属劳动密集型产业,企业规模小,劳动生产率低。
面对魁北克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相对落后状况,一部分具有强烈民族意识的法裔中产阶级知识分子试图寻找其中原因,探寻本民族的出路。从20世纪40年代末开始,他们相继创办了《责任》、《民族行动》、《自由城市》等刊物。他们以此为讲坛,发表文章,展开讨论。
首先,他们对代表魁北克保守势力和传统意识的天主教会进行了猛烈的抨击。在魁北克工业化城市化方兴未艾的40和50年代,天主教会仍控制着魁北克的教育和社会福利部门。法裔的大众教育从课程设置到指导思想都渗透着资本主义工商业的鄙视,重视古典的教育,轻视科学技术和商业管理知识的传授,培养出来的学生难以在充满竞争的工业社会里立足。因此,他们认为魁北克的落后在很大程度上教育落后造成,天主教会应对此全部责任。同时,教会漠视魁北克法裔城市生活的日益重要性,一直固步自封,抱残守缺。他们强调:“在传统上和使命上,我们必须是一个农民的民族,任何使我们离开土地的作法将削弱我们作为一个民族的力量”。12p. 422法裔民族主义者由此认为,天主教会在一般行为上与日趋高涨的工业化城市化浪潮是背道而驰的,教会以及教会控制的教育和社会福利机构必须进行改革。
其次,他们对执政的民族联盟政府提出了挑战。民族联盟是一个代表魁北克乡村和宗教利益的民族主义政党,长期以来垄断了魁北克的政治权力。该政党领袖莫里斯•杜普莱西斯在1936年到1939年和1944至1959年间曾两次出任魁北克省总理。杜普莱西斯政府对魁北克的经济采取“自由放任”的政策,认为经济增长完全是私人的事,经济发展的主动权掌握在农场主和商人等个人手中。法裔新中产阶级知识分子则认为,杜普莱西斯政府的政策加剧了魁北克经济的依赖性。只有扩大政府的干预作用,才能发展魁北克经济,提高魁北克法裔的经济地位,减少魁北克经济的依赖性。11 p. 329
三
通过以上考察可以看出,当代魁北克民族主义的产生有以下几个明显的特点。
一、当代魁北克民族主义的产生不仅有深刻的历史根源,而且与魁北克的现代化是密不可分的,两者的交叉互动构成了当代魁北克发展的主题。一方面,大规模的工业化城市化浪潮削弱了长期支配魁北克法裔生活的农业经济和宗教势力的基础,改变了魁北克的社会阶级结构,具有强烈民族意识的法裔新中产阶级由此崛起。同时,魁北克的现代化过程也是它与北美其他地区走向一体化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魁北克法裔与英裔、法裔与外来移民以及魁北克与联邦之间的各种联系日益频繁,从而引起了双方在利益上的摩擦和冲突。可以说,当代魁北克民族主义是在魁北克现代化的挑战过程中兴起的。另一方面,魁北克的现代化的全面进展需要克服其自身的各种障碍,尤其是民族联盟和天主教会等传统的政治和社会力量。而这些障碍的克服不得不借助于民族主义这面旗帜。因而在某种程度上,民族主义是魁北克法裔推进其现代化的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本身。如果说,传统魁北克民族主义者主要在联邦体系内寻求法裔民族文化和宗教生存的话,那么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当代魁北克民族主义者所追求的则是法裔民族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全面发展。
二、当代魁北克法裔与非法裔的矛盾主要表现为语言的冲突。应该看到,在20世纪60年代以前,法裔与英裔之间的语言冲突时存在的,但主要发生在魁北克省外。但到60年代后期,魁北克的语言问题日益突出,并成为魁北克历届政府的当务之急。如果我们从以下两个基本事实出发进行思考的话,就不难理解语言问题对当代魁北克法裔民族的重要性。其一是经济事实。二战以后,随着魁北克工业化城市化的迅速进展,以及北美经济日益朝一体化方向的发展,魁北克与北美其他地区的经济联系日益紧密,同时加拿大英裔和美国资本对魁北克的经济渗透进一步加深。这一趋势加速了人员、资本、商品(包括文化商品)和技术的流通,从而也加强了英语作为商业语言和科技语言的地位。其二是语言事实。600多万将法语的法裔民族生活在2亿多讲英语的被北美大陆中,其中80%多由聚集在魁北克。这无疑表明法语魁北克是北美英语文化汪洋大海中的一个孤岛。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外来移民将子女送往英语学校接受英语教育,因为他们意识到学好英语会给他们带来更多的经济机会。正是由于这种特殊的处境,魁北克政府成为法裔的代言人,才提出对语言问题进行干预的措施。语言是促进同化的主要因素,是传统文化的工具。如果英语逐步成为魁北克的主要语言的话,那么魁北克的法语文化就可能面临生存的威胁,魁北克法裔掌握自己经济的权力就会丧失。
三、法裔新中产阶级已成为当代魁北克民族主义的主导力量。新中产阶级的兴起是二战后西方发达国家的一个普遍现象。它是现代科技迅速进步以及由此引起的社会经济结构变革的必然产物。新中产阶级作为一种新兴的社会力量,既不是资本家阶级的一部分,又不是传统意义上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因而它有其自身的特点。在当代魁北克,我们至少可以看到以下两点:第一,作为科研人员、教师和记者,他们是法裔民族文化的创造者和传播者。面对汹涌而至的移民浪潮和英语文化的强大冲击,他们为法裔文化的生存深感忧虑。他们不满于魁北克政府的语言政策,强烈要求魁北克政府发挥其干预作用,加强法语教育,限制移民子女接受英语教育,支持法语出版,发展法语文化,以消除魁北克的英语化倾向。第二,作为经理、行政管理人员和工程师,他们主要集中于魁北克的公共部门,而在英裔和美国人的私营企业中无立足之地,他们要求魁北克省政府利用其强大的干预力量,创办公共企业,扶持法裔私营企业,为法裔跻身魁北克经济上层创造新的条件,从而使法裔成为“自己家园的主人”。
[作者简介] 徐再荣(1967—),男,中国社科院世界历史系博士,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世界环境史研究中心主任,主要从事环境史和北美史的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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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10 22:3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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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红
(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 保定 071051)
[摘要]:加拿大新民主党是国际民主社会主义运动的产物,又与国内环境不可分割。加拿大所独有的联邦结构、政党制度让民主社会主义在北美地区找到了发展的土壤,在西部地方主义的推动下民主社会主义在加拿大西部草原扎根;在国内各种力量的共同作用下,新民主党应运而生。可以说,正是在民主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加拿大社会民主运动才得以展开,平民合作联盟才从一个弱小的政治组织发展成为一个代表社会中下层人民利益的地方党,并成为活跃在加拿大政坛上的政治力量。
关键词:平民合作联盟,新民主党,民主社会主义
The Transmutation of NDP in Canada
Abstract: NDP is not only the results of international democratic socialism, but connected with the national environment. The unique federalism and party system afford fertile soil in the North American,and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western regionalism NDP took root in the grassland of the west of Canada. Now, we can see,just under the guide of democratic socialism ,the Co-operative Commonwealth Federation could round a small constitution into a local party and become a piece of political strength which enlivened in the Canadian political circles.
Key Words: Co-operative Commonwealth Federation, New Democratic Party, social democracy
在纷繁复杂的国际舞台上加拿大是一个较温和的国度,虽是一个多民族的移民国家但其和谐的社会氛围、稳定的政治局面让众多关注加拿大的学者及社会人士深感欣慰,即便如此是不是加拿大的民主制度已经完善了呢?一些加拿大的学者和官员的回答是否定的,他们认为在加拿大仍旧是精英政治、精英民主,然而这只是少数人的民主。正如卡尔加里大学的政治学教授汤玛斯•弗拉纳根(Thomas Felanagan)所言:只靠少数人决策是不民主的。 [1](p.12)长期以来,加拿大就一直由自由党、保守党和新民主党说了算。自由党、保守党自不必说了,长期以来两党轮流执掌加拿大联邦政权,国内外决策全权掌握在它们手中;然而新民主党呢,它是一个怎样的政治组织,又是如何影响加拿大政坛的呢?要回答这一问题还需对新民主党这一政治派别作一历史追溯。
一、从工人运动到平民合作联盟
任何一个社会团体、党派、政治组织的产生、存在和发展都是有其社会和历史背景的,新民主党也不例外。加拿大新民主党从历史上来说可以算得上是劳工阶层的代表,所以对它的追溯应该还原为加拿大工人运动的历程。
加拿大早期工人运动是以革命工联主义为指导的。革命工联主义(Revolutionary Industrial Unionism)又称工团主义,根本目的在于用包括总罢工在内的行动推翻资本主义制度,与更为传统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不同的是,工团主义通过工会和工人委员会寻求建立工人对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的直接控制。加拿大统一工会就是这一思想的实践者。他们主张以总罢工作为摧毁资本主义制度的手段但不排除采取政治行动的可能。然而由于加拿大统一工会组织成分复杂,革命工联主义在形式上采取了工团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折中,这在实际操作中又恰恰形成对传统工会的打击。一战前夕,革命工联主义已严重威胁到传统工会的存在,同时,对战时征兵制的激烈讨论使东西部工会领袖之间分歧加深,并进而影响到20世纪初期的温尼伯总罢工。
在加拿大工人运动的发展过程或者说其民主社会主义运动的创建过程中,发生在1919年5月到6月的温尼伯大罢工是关键性的社会运动。加拿大学者曾这样分析评价当时的社会阶级形式:现代社会的人类被划分为两大阶级,不劳而获者和劳而不获者。在这两个阶级之间长期的持续的斗争是必然发生存在的……在劳动力的买卖斗争中,出卖劳动力的称之为工人而买方则为雇主。在这样的事实中则不可避免的存在两个阶级之间的斗争,斗争的残酷迫使工人阶级联合起来寻求自我防卫,并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受到教育进而寻求社会变革。1919年温尼伯地区的工人就工资和工作条件与资方谈判,要求提高工资改善工作条件。当建筑和金属贸易界的劳资谈判破裂后,温尼伯行业劳工大会号召全体工人进行总罢工。数小时内,大约三万工人离开了自己的工作岗位,整个城市的工人不约而同地离开迫使工厂关闭,零售业严重受损,交通陷于瘫痪。社会公共事业领域的工人,包括警察、消防、邮政、电信、水利等领域的工人也都纷纷加入了罢工的行列,一场轰轰烈烈的温尼伯工人总罢工开始了。与此同时,出现了一个自称为“市民委员会”的组织,他们以温尼伯众多有影响的大资本家、银行家以及自由党和保守党政治家的支持为后盾,公开反对并破坏这次总罢工。市民委员会利用温尼伯日报为舆论阵地,不但不对工人提高工资改善工作条件的要求给予考虑反而诬蔑这次罢工运动是受国外指示的革命阴谋。联邦政府也迅速介入到这次事件中,保守党议员、劳工部部长G•罗伯特逊和内政部长亲赴温尼伯与市民委员会进行磋商。他们拒绝听取罢工委员会的陈述并马上转而支持日甚一日的剥削劳动者的资本家阶级。他们迫使工人复工否则就面临被解雇的危险。同时,联邦政府修订了移民法案,煽动叛乱罪的条例含义也被进一步扩大,那些参加罢工的移民将被驱逐出境。6月17日,政府逮捕了12名罢工领袖和参与者。其中包括加拿大工人运动领袖、刚刚返回温尼伯成为“西部工人新闻”主编的J•S•伍兹沃思。四天后,西北地区皇家骑警参加了温尼伯市中心举行的罢工工人的和平集会,遭到政府镇压,三十名罢工工人受重伤、一名死亡。政府军队血洗温尼伯大街,这一天被称为“血腥的星期六”。
1919年的温尼伯总罢工由于领导者的四分五裂,策略的含糊其辞,在外部势力的联合镇压下以失败告终,他们挑战政府权威也选择雇主,然而最终的失败证明了工团主义者策略的无效。
归结加拿大早期工人运动失败的经验教训可以看出,剥夺社会主义运动胜利机会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就是,加拿大早期工会领导人宁愿去联合业已存在的政治党派而不愿自己发起政治活动来提高自身觉悟。加拿大社会主义进程中的关键人物---J•S•伍兹沃思作为工会成员长期以来目睹了进步党作为一股政治力量挣扎、分裂直至最终消失的过程。前车之鉴,他拒绝了自由党政府给与的内阁大臣的职位。在长期的探索与实践中伍兹沃思发现了自己的斗争形式,当其他社会主义者仍在宣传以革命推翻资本主义制度时,他主张在加拿大的这种改变可以通过教育、组织并在政府机构工作人员的安全保护下实现,并且利用它对少数派政府讨价还价的能力在加拿大通过了第一部养老金法。
“对加拿大的工会组织和激进人士来说,20世纪是一个灰暗的世纪:持续的贫困和低工资问题长期存在却无人关注;工人阶级在全力反对洛克菲勒公司形成的所谓的工业民主形式---公司联合会;农民运动的幻想破灭。30年代世界性的经济危机横扫整个加拿大,资本主义制度摇摇欲坠,而资产阶级的天生的敌人却在忙于试图拯救这一罪恶的社会而无暇顾及对资本主义制度进行彻底的摧毁。”[2] (p.12)加拿大进步势力形势一片昏暗。如果说这一时期还有所成就的话,那就是激进的农民、工人开始逐步认识到他们之间的“同”远远大于“异”。终于,1932年农工联合倡导“合作联盟”,以此作为最基本的原则来规范生产、分配、交换活动,进而满足人们需要而非取得特殊利益。在这之前的20年代,社会主义运动的领袖人物伍兹沃思就开始了与一些政治活动家的社会活动,我们称之为“少壮派”(the Ginger Group)。当大危机肆虐之时,他们与各种劳工及社会主义者组织结合共同创立了一个新的社会主义党派,1933年的里贾纳宣言推选J•S•伍兹沃思为新党领袖并给这一新党命名为平民合作联盟[3](the Co—operative Commonwealth Federation)。这样,加拿大拥有了第一个正式的工人、社会主义者组织,加拿大社会主义运动的指导思想也逐步由革命工联主义过渡为民主社会主义。
二、平民合作联盟----新民主党
平民合作联盟诞生于大危机时期,它的成长经历了世界大战和经济复苏的洗礼,使本不成熟的加拿大社会主义运动欣喜之中又困难重重。它曾对大家公认的两党制、对长久以来持续交替执政的两大政党---自由党和保守党形成威胁,然而内忧外患之下平民合作联盟不得不进行重整,从而形成了一个既延续传统又有所发展的新的党派---加拿大新民主党。在平民合作联盟---新民主党的发展转变过程中,其指导思想也经历了由激进到稍稍的右转。
在新民主党七十多年的历史上,成立之初的“里贾纳宣言”被认为是所有纲领性文件中最激进的一个。主要表现在对待资本主义的态度和国有化问题上。里贾纳宣言批判资本主义社会是不公正、非人道的,“在财富和机会的分配中存在着极度的不平等”、“无节制的浪费和不稳定”。[4](p.119)宣言还揭露资本主义是一个人压迫人,一个阶级剥削另一个阶级的社会,必须推翻这个可恶的社会制度以一个新的、更为公正的社会来替代它。只有在这样的新社会里才能保证普遍福利,而非榨取剩余价值。在国有化问题上,里贾纳宣言要求对银行信贷系统、公共市政服务设施、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电力采矿等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实施国有化管理。里贾纳宣言是在震撼资本主义世界的1929---1933年的大危机年代诞生,它对资本主义社会的认识与批判是与时代特征和时代精神相一致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资本主义有了很大的变化,资本主义统治手段也有所调整,尤其是工人生活水平的提高、白领工人的增多、工人持股以及工人参与管理现象的出现,使革命的势头大大减弱,社会改良主义思潮获得发展。与社会发展同步进行的平民合作联盟也逐步出现了右转的倾向。
这一时期平民合作联盟的领导人开始对里贾纳宣言中指出的根除资本主义的结论进行忏悔,他们认为正是这样的提法让这一党派看起来比现实中更为激进、更脱离实际。早在1944年平民合作联盟的领袖戴维•刘易斯就公开表示了他对混合经济的支持,这一行动被看作是对传统社会主义的背叛、是意识形态的右转、是历史的倒退,然而实际上它却在暗示了这一组织未来的方向。在1956年通过的温尼伯宣言中这种右转更加明显,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大大减弱,对根除资本主义的问题只字未提,在国有化问题上态度相当谨慎。指导思想的变化对平民合作联盟的继续存在发展提出了挑战,同时这一政治组织本身在这一时期也经历了或喜或悲的坎坷。
1935年就在平民合作联盟成长之际,威廉姆•阿伯哈特领导的社会信用党竞选失利,阿尔伯塔省热情的农民政府倒台,加拿大最激进的省份很快成为最保守的地带。同一时期只有在萨斯喀彻温省,平民合作联盟还能得到选票支持。1942年平民合作联盟的一位候选人在保守党的传统选区--育空南部地区取得了中期选举的胜利,这让保守党领袖深感不安,似乎一夜之间平民合作联盟成为一支不可忽视的选举力量。1943年安大略的省选举推动了平民合作联盟选票从5%骤升到了31%,离组阁只有一步之遥;一年后在萨斯喀彻温省赢得了选举胜利执掌政权。[2](p.14)这一时期盖洛普民意测验显示平民合作联盟这一新生力量获得的民意支持是它的任何对手所不及的。这一时期似乎看到了加拿大社会主义胜利的曙光,然而历史的发展告诉我们这只是昙花一现。自由党看到了失败的威胁,害怕其智囊团会转向平民合作联盟,于是马上把家庭救济和一系列退役军人法写进了法律条文,并对公众许下了种种动听的诺言。同时,保守党也在自己的名字中加上了“进步”的字样。一些商业团体恶意的支持反社会主义运动,把平民合作联盟与希特勒的纳粹主义相连,一些共产主义者甚至也加入了这一活动。而且,为防止民主社会主义占据社会主流意识,共产主义者和自由党组成畸形联盟大大分裂了左翼选票。1945年的联邦大选平民合作联盟的优势已不再突出,在安大略,其民意支持率滑落到了22%,立法议席也从顶峰时期的34个一落千丈,只赢得了可怜的8个席位。
再也没有什么能够唤起平民合作联盟战时的发展势头。在渥太华、在从新斯科舍到不列颠哥伦比亚的省立法会议也曾给与了平民合作联盟些许的鼓舞,但都无济于事。成员的四分五裂、领导人的倦怠、经费危机以及日益下滑的支持率,这一切被看作了加拿大抗议活动的终止。尽管在萨斯喀彻温省实力不减,但在萨省的胜利无法成为向整个加拿大扩展的平台。
1957年,平民合作联盟庆祝成立25周年。庆祝委员会收集了各种照片、回忆录、散发的广告,并印制了纪念册,有的人把这看作平民合作联盟稍稍提前的讣告,看似要结束它的历史使命。然而情况变幻莫测,1957年的选举平民合作联盟获得了25个议席,高于1945年以来的任何一次,但公众支持率却下降到了历史最低点:9.7%。当人们正在思考平民合作联盟还能否作为一种社会民主意识的代表继续存在的时候,一年后的选举坚定了人们的信念。1958年平民合作联盟的支持率下降到极点,只获得了8个议席和9%的支持。[2](p.19)同期,党内最受敬重的两位领袖被击败,平民合作联盟的危机已不再是秘密。其实,在这之前的1955年12月,在平民合作联盟和工会内部就召开了关于成立一个新的组织以取代平民合作联盟的讨论,取得了广泛支持;1957年新成立的安大略联邦工党通过大会决议授权平民合作联盟的新的组织活动;同年5月,新党委员会(NCNP)给平民合作联盟和加拿大劳工大会(Canadian Labour Committee简称CLC)以平等代表,6月平民合作联盟一致投票支持与加拿大劳工大会联合。1958年,成立仅两年的加拿大劳工大会于4月声明支持政治联合,进行新的政治运动。 1958年11月新党委员会发表第一本小册子,1959年8月发起第一个大型专题讨论会,讨论有关新党的组织、社会哲学、指导思想等问题。1962年平民合作联盟和劳工联合会分别召开代表大会最后讨论新政治活动。1961年4月平民合作联盟的前领袖斯坦利•诺里斯概括了党的最终组织形式、计划。1961年新党宣言(The New Party Declaration)的发表标志着新民主党(New Democratic Party)的正式成立。新民主党继承了平民合作联盟的成员组成,也延续并发展了民主社会主义思想。
三、六十年代以来的加拿大新民主党
加拿大左翼领导人做出成立新的组织以发展存在了近三十年的平民合作联盟的决定是形势所迫,同时也另有考虑。在加拿大工人运动的历史上,许多工会组织的领导人宁愿与业已存在的强势党派去结合而不愿自己发起社会运动,而且,左翼组织与工会之间大大脱节。分析欧洲社会主义运动的历史,他们认为社会主义运动要有所发展不能脱离工会的支持,加强与工会的联系成了领导人不可不考虑的问题。同时,作为政治活动主体的政党要使自己的社会理念得到实现去争取选民、扩大选民基础是十分必要的。自平民合作联盟成立以来,左翼力量在讲法语的魁北克地区几乎空白,然而,魁北克在地理上来讲是加拿大的一个大省,就政治活动来说要在整个加拿大有所作为是离不开魁北克的力量支持的,所以,在魁北克地区取得左翼力量的突破也是新民主党成立的原因所在。
追溯新民主党自1961年正式成立以来的历史,迄今为止共经历了五届领导人:1961-1971年为T.C.道格拉斯,1971-1975年为D.刘易斯,1975-1989年为E.布罗德本特,1989-1995年为A.麦克劳克琳,1995-2002年为A.麦克唐娜,2002年J.林顿成为新民主党的新任领导人。与它的前身平民合作联盟相比,新民主党的成立也算左翼决策的一种成功,虽然迄今为止仍未在加拿大联邦执政,但在联邦政府里新民主党在少数政府事务中的影响一直最大。新民主党党员和议员大多数来自中部,最集中、主要的是来自渥太华,在魁北克一直未能选出议员。曾有一位魁北克加拿大进步保守党议员1986年脱党加入新民主党,但次年又离开新民主党。尽管如此,1987年仍在魁北克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欢迎。[5] (p.609)
作为加拿大政坛上的一支力量,新民主党在国内事务中充当着社会主义和复合经济稳健派角色,倡导福利国家,忠实地拥护联邦政府,因而更能得到各省地方权力机关的认可。在对外事务中,以和平主义为指导,表现出强烈的缓和倾向。然而由于新民主党在一些问题上对美国的较排斥立场美国的一些作家在文字评论中称新民主党为“战斗的民族主义的据点”。诚然,作为加拿大的国内政治派别,新民主党反对加拿大加入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和北美空防联合司令部(NORAD)的事务中,要求加拿大成为无核区。在对外贸易和外资产业尤其是美国资产在加比例问题上,强烈要求加拿大经济的完全独立。但我们应该看到,新民主党的民族主义是温和的而非战斗的。正是迫于新民主党的压力,自由党政府才设立了一些民族主义机构,如国家能源规划署和外国投资审查局。
总之,自新民主党成立以来,它品味了作为选举组织的起伏跌宕,指导思想也进行着微妙的变化。时至今日,新民主党仍只是一个在地方执政无缘联邦政权的政治组织,但它并非可有可无的,正是在新民主党的建议推动下,加拿大的各项福利政策和社会问题才可以更好的解决。对整个加拿大尤其对部分省区来讲新民主党的功绩是不可磨灭的。
[作者简介]张晓红(1975—),女,河北保定人,2005年毕业于河北师范大学法政学院,现为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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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The Co—operative Commonwealth Federation,国内多数人称之为“平民合作联盟”,也有人称之为“合作联邦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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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10 22: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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