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1947年加拿大废除排华法

          
李未醉  高伟浓
(暨南大学华侨华人研究所,广东广州,510632)
[提要]尽管早期华侨华人为加拿大的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但不列颠哥伦比亚反对亚洲人的情绪达到顶点,导致了加拿大1923年的移民法。根据此法,只有少量华人作为例外可以进入加拿大,其余华人禁止入境。1947年加拿大废除了这一法案,华人大量进入加拿大。加拿大废除1923年的移民法,是有着深刻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原因的,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但是1947年加拿大对华移民政策还不彻底,华人还是继续受到种族歧视。到1967年, 华人才取得移民的平等权利。
[关键词]加拿大,1923年的移民法, 1947年的移民法,华侨华人,种族歧视

A Brief Discussion on Canada’s Abrogation of the Act of Chinese in 1947
                                  
Abstract:The Province of British Columbia against immigrant Chinese arrived at top and passed a Chinese Act in 1923, although early Chinese immigrant had tried their best for Canada. According to the Act,no Chinese can enter to Canada except some special cases. Many Chinese entered Canada after Canadian government had abrogated the 1923 act. There were some reasons about politics, economically and socially for Canadian government to abolish the so said act, and it had a great effect in history. However, Chinese were still receiving discrimination until 1967.
Keywords: Canada, The Act of Chinese immigrant in 1923, The Act of Chinese immigrant in 1947, Oversea Chinese, Racial prejudice.

    一.1923年加拿大移民法实施的背景
从19世纪中期开始,潮涌般的大规模中国移民被招募到东南亚、太平洋岛屿、澳大利亚以及北美等地去从事种植园和矿山的工作。来到加拿大的华人仅仅是那些去海外的华人中的一小部分。华人移民加拿大,一般从1858年讲起。在国外的加拿大华人史著作中, 加拿大华人史的划分稍有不同,有的史家把它分为四个阶段,有的分为五个阶段或者更多的阶段。但无外乎这几个时期:自由移民时期(1858-1885);征税限制时期(1885-1923);禁止时期(1923-1947);解禁放宽时期(1947-1967);平等时期(1967-目前)。①
在加拿大的早期中国移民中主要有两种人,一是淘金客,二是为修建太平洋铁路而被招募来的工人。在不列颠哥伦比亚地区的弗雷塞河和汤普逊河边蕴藏着丰富的金矿,早在1851年就有一个印第安人发现了金块,但是未引起人们的重视。在1855-1857年间,美国加州探险队与英国殖民政府合作,对这一地区进行了勘探,结果发现了大量的金矿。弗雷塞河发现金矿的消息不胫而走,吸引了许多人前来淘金。1848年被加州淘金热所吸引而来到美国的中国人也不甘落后。仅仅在1858年和1859年的两年里,就有大约2000名华侨离开美国到达加拿大。[1](P. 27)至1860年,又有许多来自香港,澳门和夏威夷的华侨来到不列颠哥伦比亚地区,加入淘金队伍。除少数人外,移民主要来自珠江三角洲这一小块地方,即三邑:顺德、番禺和南海的乡村;四邑:台山(1914年以前叫新宁)、开平、恩平和新会;还有邻近的中山(1925年前叫香山)。这些移民主要是农民、小贩和工匠。二十年后的1879年,仅在不列颠哥伦比亚地区的中国农民就有5700余名,其中淘金者、农民、渔夫各有千人以上,还有一千余人为一般劳工、家庭佣人、洗衣者、鞋匠和商贩等。[2](p. 210)1860年1月26日,维多利亚的《殖民者日报》提到有1,175名华裔矿工在弗雷塞河谷一带从事开采工作。[3](p. .62)1864年,为修建从昆斯涅尔到棉花木的马车路,来了200名华工和100名白人劳工。由于华工的努力,这条路才顺利建成。[4](p. 192)不列颠哥伦比亚于1871年加入联邦政府,之后,开始了建设横贯全加拿大的铁路和公路。据记载,从1876年到1880年即加拿大太平洋铁路建设之前的四年,坐船来加拿大的华人总数仅仅是2326人,而1881年这一年移民的数量就增加到2939人,到1882年全年移民数量增加到8083人。[6](p. 15)在1880年到1884年太平洋铁路建设期间,有11000名中国工人被送到加拿大,在修建这条铁路的过程中,有4000名中国工人失去了他们的生命。[7](P. .357)1884年有4577名中国人从事制钉、车衣、印刷、火柴、制鱼罐头、蔬菜、烧砖等。
早期中国移民为加拿大做出了巨大贡献。在发展交通运输方面,太平洋铁路把东海岸和西海岸连结在一起,使加拿大真正成为一个国家。当时的加拿大首相麦克唐纳说过:“没有华人就没有太平洋铁路。”1860年初,殖民政府在金矿区修建驿道所雇筑路工人大部分是华工,  在驿道上赶马车的工人有 60%是华工。 [7] <P.356.>在工农业生产方面,据皇家调查报告认为如果没有华工, 制鱼罐头, 制火柴和蔬菜生产是不可能的。蔬菜生产是中国人开创,而且几乎全部由华人经营。在加拿大资本积累中华人也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一是对华工超经济剥削而形成的资本原始积累。1858年到1884年,先后来到加拿大的华工按25000人计算,每人付给赊单的高利按60元计算,一共要付给高利达1500000元。至于压低华工的工资进行的剥削就更多了。二是向华侨征收的各类税款。自1874-1884年,由中国输入不列颠哥伦比亚的货物价值是1369779元,缴纳关税为410970元。而当时输入的货物多数是华侨需要的消费品,办理输入的绝大部分是华商,因此关税的绝大部分由华商缴纳;1879-1883年,仅在维多利亚市所收华侨商业牌照税、水费、道路费和房地产税四项共有39706元;而在1860年,温哥华和不列颠哥伦比亚殖民政府的全部收入只有150000元。[7](p. 359)由此可见华人缴纳的各类税款是多么巨大。
加拿大种族主义者出于对华人日渐增多的惊恐而不断制造排华事件。在华人刚进入加拿大的1858年,《维多利亚公报》在报道加利福利亚的排华消息后,就要求当局禁止华人妇女来温哥华和不列颠哥伦比亚,以免将来华人人口超过白人。[7](p. .361)1860年3月,在维多利亚的殖民地七人立法会议上,有人提议对华人入境每人征收10元人头税,但没有通过。在金矿区, 白人欺压华人的事件不断发生。1871年以后,政客和报上的排华叫嚣变本加厉,有组织的活动也增加了。1873年,加拿大出现了一个名叫“反华社”的组织,要求议会修改允许华人移民法案。1875年2月,在维多利亚市有人提议修改市政案例,以剥夺华人的选举权;1876年5月, 维多利亚市举行了反华集会, 市长也加入其中。1879年,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省长要求众议院限制华人移民,提出报告促使联邦通过反华立法,1884年,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议会通过了两个排华法案,即“1884年华人管制条例”和“1883—1884阻止华人移民条例”。在太平洋铁路建成以前,由于需要华工筑路, 联邦政府没有同意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通过的排华法案, 反华活动和对华人的暴力事件受到一定的限制。1885年太平洋铁路建成以后, 联邦议会通过了限制华人移民法案,并开始征收华人的人头税,而且以后一再加征,企图借此限制华人移民。1885年,每个华人缴纳50加元,到1907年增加至500加元。从1886年至1900年有28637名华人缴纳人头税,他们共缴纳1454239加元。1911年至1920年期间,29476个华人缴纳人头税共15198518加元。[4](p. 194)不列颠哥伦比亚反对亚洲人的情绪在此期间达到了顶点。由于白人对日渐增多的华人惊慌失措,导致了1923年的移民法。
总之, 1923年的移民法是在华人特别是华工大批涌入加拿大,而加拿大白人出于对华人的恐惧,在强迫华人交纳人头税企图迫使华人停止移民而无效之后,只好运用行政权通过专门立法而制订的。
二. 1923年的移民法分析

1923年的移民法,又叫“华人移民条例”,或“禁止华人入境法案”,共43条, 华人称之为“四三苛例”,它的主要内容是:
1.中国或具有中国血统的人, 以后不许以移民身份进入加拿大。
2.中国的外交人员、正式商人、大学留学生和在加拿大出生到中国受教育数年回来的人,准许入境。商人,不包括开设餐馆和洗衣店的人,也不包括零星产品售卖者(按:指自产自销的菜农)及其类似的人。实际上商人仅限于有资本从事中国与加拿大之间进出口贸易的人。商人带家属须经移民部长审批,只能短期居留。大学生限在学习期间居留。
3.取消人头税(按:这一条毫无意义,因为不准许入境,所以无须缴纳人头税),但以前以商人身份进入加拿大经商的华人或以商人子女身份来加拿大读书的华人,要补交税金500元。
4.现居留加拿大的华人,其家属不得来加拿大居留。
5.现居留加拿大的华人,离境以两年为限,逾期不准重返加拿大。
6.所有华人要在1924年6月30日以前向移民局登记,否则押解出境。
7.重返加拿大的华人, 以温哥华为入境口岸。轮船载运华人只准每250吨载重量接载一人。
加拿大禁止华人入境的原因,主要有:
    一是经济方面,当时加拿大经济还比较落后, 经济上严重依赖英国。 加拿大白人的生活水平还比较低。据李胜生研究成果表明, 加拿大在铁路建成后至少二十年的时间里, 经济情况一直持续的不景气,从1890年到1914年, 经济情况极其恶劣。[6] (p. .24)出于对华人人口增加的恐惧, 加拿大白人种族主义者在白人工人中恶意散布謡言,说华人在商业上对白人的竞争增加;华人小贩肩挑货物沿街叫卖,还用马和马车载货到乡村叫卖,把白人的生意夺走了。还胡说华工的增加使白种工人不能增加工资。[7](p. .362)挑拨白种工人反华,其目的是禁止华人入境,这经济方面的原因是白人种族主义者禁止华人入境的主要原因。
二是政治方面, 加拿大很早之前是法国人的殖民地,接着英国人进行统治,在1867年加拿大才建立国家,名之为“加拿大自治领”,人口以英国人和法国人为主,吸引的人口以英法等西方国家人口为目的。加拿大是一个白人占主体的国家,在白人的思想里,“天定命运”和“闪米特逻辑”已深深扎下根来。所谓“天定命运”,即白人注定要统治世界。所谓“闪米特逻辑”, 即其他人种要做白人的奴隶。“适者生存”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在北美地区的泛滥。按照这一理论,19世纪欧洲和美洲殖民者对亚洲(包括中国)和非洲的征服,对土著居民的赶尽杀绝,证明白人人种事实上要优胜于其他人种。 因此当白人工人的短缺不能满足于西部工业发展对劳动力日渐增长的需要的时候, 加拿大自治领曾认可华人的勤劳和对加拿大的潜在用途。当经济衰退时, 白人把异族群体华人说成是不可同化和低劣之种族,并加以排斥。剥夺华人的公民权利、拒绝华人移民以及华人在谋取职业时进行各种限制,并由国家以法律形式认可,使之制度化。Guida C. Man 认为,种族主义不仅是个人和态度上的问题,它们不是存在于真空之中,它们是制度化的行为,深藏在社会结构、劳工组织以及在社会和政治体制之中,而且深入其内部和遍布各地。[8](p.68)
三是文化方面, 加拿大受英帝国主义传统的影响。在英国文化、机构、习俗和思想及态度等各个方面, “白人优越论”已深深散播在其中,那种认为亚洲人、黑人和土著居民天生低劣的思想,是英帝国主义留给加拿大的一份传家宝。加拿大虽然没有变成帝国主义的一员,但是她继承了英国人那种来源于“种族优越论”的种族主义传统。白人优越论得到广泛传播,通俗文学总是不厌其烦地把中国描绘成一个普遍贫穷的、令人恶心的疾病流行、极度虚荣、生活标准低劣的社会。[1](p. .73)加拿大的报界大肆宣传中国人是低劣的、不文明不开化的民族。
加拿大还受到邻国美国的影响。在美国,优生学与种族问题紧密地结合起来,在二十世纪前十年里解放的黑人问题和欧洲的大众问题,后者是从十九世纪九十年代起到来的,他们的到来是被看作是对纯美国人素质的一种威胁,为此他们进行了大规模限制移民的运动,在较小程度上,采取绝育法。优生学提出他们的理由是作为爱国的一种表现。他们认为斯堪的纳维亚人的优秀的特征创造了美国的制度,而下等种族的特征则对他们的制度有潜在的威胁。这一挑战是对优生学的一种否定,优生学派要阻止国家制度被那些传播缺陷的人所破坏。在这一点上,非常类似于十九世纪农业方面的养殖理论。有人这样认为,相隔很远品种的混杂会导致返祖或野种。[9](p.108)
美国在1921年,1924年,1929年先后通过了移民法案,20世纪美国移民政策发生的重要转变是以质量选择前提下的数量限制取代单纯的质量限制,它欢迎西北欧移民,歧视东南欧移民,继续排斥亚洲人和非洲人。[10](p. 81)
1923年的移民法案对华人社会造成了严重后果。
1.导致华人社会的严重的男女比例失调。根据这一法案,只有少数华人作为例行可以进入加拿大,甚至华人的家属也不准进入。这就导致华人社会的严重的男女比例失调,它使居住在加拿大的华人从1931年的46,519人减少到1941年的34,627人。在华侨中绝大多数人是男人,而且大部分居住在加拿大的不列颠哥伦比亚省。[4](p. 194)
       2.使华人人数减少,整个华人社会的发展停滞不前。“在此例施行23年间,华人获得加籍者仅8人,全加四五万华侨减至3万人,华侨至感痛苦与损失。”[5](p. .862)
    这一苛刻的条例引起华侨的强烈抗议。各地华侨在多伦多进行集会,成立“全加华侨驳例总局”,会后到加拿大首都渥太华请愿,向联邦议会提出抗议书,对“四三苛例”进行逐条批驳,指出“1923年的移民法”不合人道主义,违背国际公法。1924年维多利亚的华侨社团发起,把每年的7月1日定为“加拿大华侨耻辱日”,借以抗议1923年的移民法案的实施。1927年5月温哥华华侨社团发出“关于华人移民条例给加拿大公民的呼吁书”,要求给予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华人以平等待遇。
三.1947年加拿大废除1923年的移民法

   物极必反,天道如此,人事亦然, 加拿大的华人长期遭受歧视,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情况终于有所改变。1947年加拿大联邦政府废除了1923年的移民法,并由加拿大联邦政府公布了新的移民法。
1947年加拿大废除1923年的移民法的原因有:
其一,抗日战争提高了华侨华人在加拿大社会的地位和影响。 抗日战争极大地提高了中国的国际地位。中国和美国、英国、加拿大成了反法西斯战争的盟国。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中国是联合国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中国和加拿大在1943年提高了外交使节的级别,第一次互派大使。1944年中国和加拿大签订协定,规定两国互相保护对方侨民的正当权益。同时, 中国坚持抗日战争达八年之久,付出了巨大牺牲,从而大大地提高了中国在全世界人民包括加拿大人民在内的心中的地位。加拿大华侨华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不论是对祖国还是对加拿大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后, 加拿大宣布对日作战, 中国和加拿大成了反法盟国。加拿大华侨华人有500多人加入加拿大军队, 华侨华人还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购买了加拿大政府发行的胜利公债1000万加拿大元。[7](p. 421)华侨华人还自愿在海外提供优质服务,加入红十字会等。[6](p. 110)祖籍广东中山的雷昆照,出生于温哥华,1942年在加拿大皇家空军服兵役,1944年3月前往英国服役 ,担任轰炸机飞行员,曾飞行欧洲30次,后来不幸被德国飞机击落,英勇献身,年仅23岁。[11](p. 40)>这种舍己为公的己于人精神给加拿大人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大大改善了中国人的形象。
其二, 国际社会的影响。美国废除排华法案的影响。早在1943年, 美国就已废除排华法案,并且每年接受105名来自中国的移民。同时,中国人的形象有了变化。当中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以一个战胜日本国的胜利国出现时, 加拿大很难再对来自盟国中国的移民实行歧视性的政策,特别是当这种政策与联合国宪章中的人权声明相矛盾时更是如此。《联合国宪章》要求实行民主平等和人权,而加拿大已于1944年在联合国宪章中签字,成为签字国之一,有义务遵守公约。
其三,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加拿大已经开始逐步改变对华移民政策。1945年,即加拿大自治政府开始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征召加拿大华侨进行义务兵军事训练的一年以后,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政府在是否给予东方血统加拿大人以公民权利的问题上做出了让步,授予加拿大华人士兵以投票权。1946年加拿大颁布的加拿大人公民身份法,使得加拿大很难再使东方血统的加拿大人保持那种二等公民的地位。一年以后, 公民权利的授予又扩大到普通的华裔加拿大人。[6](p.111)废除1923年的移民法的问题,在1947年已是当务之急了。
其四,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加拿大和中国两国政府和人民之间已建立起伟大的友谊。抗日战争爆发后,为支援中国人民的正义战争, 加拿大共产党和美国共产党联合成立了援华委员会,派遣以著名胸外科专家加拿大共产党员白求恩大夫为首的医疗队来华。1938年4月, 白求恩等人从延安出发,前往晋察冀根据地,6月到达五台山。1939年11月, 白求恩在一次手术中因细菌感染而不幸牺牲。在中国近两年的时间里, 白求恩为中国人民的抗日战争做出了重要贡献。 加拿大教会医生罗光普早在抗日战争爆发后不久就担任了中国北部和中部地区的国际红十字会主任,领导和组织以郑州为中心的战地救援工作。从1939年起直到抗日战争胜利,他主要在大西南负责领导国际援华物资的运输工作,并组织战地医疗队帮助前线救治伤病员。抗日战争期间, 罗光普曾借参加国际红十字会会议的机会前往英国、美国、荷兰、德国等国进行演说;他还利用回加拿大休假的机会在学校、教会等处发表演说。罗光普的演说宣传了中国人民的正义战争,为中国募集到了一定数量的救援基金和物资。[12](p.611) 加拿大和中国两国政府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互相支持。1941年7月31日加拿大内阁做出了与华建交的决策。中国国民政府表示同意,并于1942年派遣刘师舜赴加拿大担任首席公使。加拿大总理在1942年任命维克托为驻华公使。943年维克托飞抵重庆,建立加拿大驻华使馆。[13](p.104) 加拿大还向中国国民政府提供军事援助达1亿美元,对中国的抗日战争有一定的帮助。
其五, 华侨华人25年来不断争取平等移民权利。在1923年到1947年的25年间, 华人不断进行斗争。一是组织反苛例社团。各地华侨在多伦多进行集会,成立“全加华侨驳例总局”,会后到加拿大首都渥太华请愿,向联邦议会提出抗议书,对苛例进行逐条批驳,指出“1923年的移民法”不合人道主义,违背国际公法。二是每年开会声讨“加拿大华侨耻辱日”。1924年维多利亚的华侨社团发起,把每年的7月1日定为“加拿大华侨耻辱日”,借以抗议1923年的移民法案的实施。1927年5月温哥华华侨社团发出“关于华人移民条例给加拿大公民的呼吁书”,要求给予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华人以平等待遇。三是反对其他种族歧视的斗争。例如,各地政府制定的东方移民商店不得雇佣白人妇女的法令影响了他们的生活。有的华侨店主故意雇佣白人妇女,希望通过打官司废除此条例,但是没有结果。华侨店主于是效仿日本侨民的做法,聘请律师上诉到法院。1931年各省议会终于废除此法令。[1](p. 202)

四. 1947年加拿大联邦政府新的移民法及其影响

1947年加拿大联邦政府公布了新的移民法。根据此法规,凡是已经加入了加拿大国籍的公民,可以申请妻子及未满18岁的子女来加拿大团聚。华文教师、编辑与特殊技术人员可以以非移民身份申请入境。
新的移民法与过去的1923年的移民法相比,是有利于华人的。这是华人25年来不断争取平等移民权利斗争的重大胜利。
但是这只是放宽了对华人移民的限制,并没有让华人取得和欧美移民平等的权利。居住在加拿大的华侨华人仍然需要按照1930年9月30日颁布的2115号内阁命令,先入籍取得公民资格后才可以向加拿大申请妻子和18岁以下的子女入境,而对欧美移民只要在加拿大居住5年,即使他们不加入加拿大国籍就可以申请起家属到加拿大,并且加拿大对欧美移民的子女不限制在18岁以下。[7]<P.437>由于加拿大当局从1924年起就禁止华人家属来加拿大, 华人在祖国的1924年以前出生的子女到了1947年都已超出18岁,因此在实际上等于继续禁止华人子女到加拿大。长期研究加拿大华人的专家李胜生教授认为, 1947年至1962年加拿大对中国移民的限制反映了加拿大反亚裔和其他非白种族裔移民者之移民政策的种族偏见。虽然加拿大在1947年废除了1923年的移民法,但是加拿大政府并没有必要像对待欧洲或美国移民那样同等地对待中国移民。既然在1947年以后的十年内这些限制性的措施仅允许华裔加拿大人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和未婚的子女向加拿大移民,一些华人不得不采取非法手段才能进入加拿大。[6](p. 113)
此后, 加拿大颁布了一系列对华人移民政策,但是都是不彻底的, 都带有种族歧视的性质。1967年10月, 加拿大政府宣布实行《新移民条例》,此条例实行计分制。即申请移民到加拿大的移民根据年龄、教育程度和职业来打分。按分数的高低安排到加拿大的时间。
《新移民条例》与过去的移民法相比,它具有以下进步性:一方面,不再按种族、国家来选择移民,而是把申请者的能力作为独立移民身份来加拿大的标准;但从人道主义出发,公民或居民的亲属仍可申请移民。另一方面, 移民厅官员的权利被削弱。过去, 移民厅官员可以根据自己的意见允许或者否决申请者的要求。假如他们清廉,能使移民条例保持较大的公平性。反之, 假如他们与申请者有交情或接受了他们的礼品,一些不具备条件的申请者就可以顺利地通过审查从而排挤了那些本来有条件的人,这对后者来说是不公的。1967年的移民法在分数面前人人平等,使移民法更具有客观性和公正性。正是因为《新移民条例》的进步性,它获得了许多亚洲人的拥护,同时有利于加拿大政府吸纳更多的技术人才,并且表明加拿大朝着多元文化主义方向大大迈出了步伐。
华人在战后的加拿大获得了许多机会。正如李胜生所指出的那样:“自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西方国家的华人已得到更多的社会承认并且在工业增长的发展机遇中和战后的繁荣中受益匪浅。同时,这些资本主义国家不得不处理民族不平等的矛盾和他们在历史环境中对少数民族不公平所产生的文化多样性问题,把公平原则和非歧视纳入了自由民主的框架之中。在加拿大、澳大利亚和许多欧洲国家的力量结果,改变了在战后十年的移民政策,反过来,为分居在各地的华人社区的发展和通过移民增加人口创造了新的机遇。”[14](p.27)
1947年移民条例虽然不是彻底的,但是它为以后移民法的改进奠定了基础。我们可以这样说,没有1947年移民条例,就没有1967年《新移民条例》的诞生;1947年移民条例是华人获得平等移民权利的预报,它鼓舞着华人不断争取平等移民权利斗争的重大胜利。1947年移民条例是加拿大政府正确对待华人的开始,在国际社会倡导人类平等的形势发展下,最终使华人得到她应当得到的移民权利。这也是加拿大政府顺应时代潮流的结果。

[作者简介 ]李未醉(1965-),男,江西余干人,暨南大学华侨华人研究所在读博士生, 上饶师范学院讲师,从事华侨华人研究。高伟浓(1953-),男,广东恩平人,暨南大学华侨华人研究所教授,从事华侨华人研究。

参考文献:
[1]黄昆章、吴金平.加拿大华侨华人史[M] 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1.
[2]吴必康、黄鸿钊.加拿大简史[M]香港∶香港开明书店,1993.
[3]李东海.加拿大华侨史[M]加拿大自由出版社,1967.
[4]阮西湖.加拿大民族志[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
[5]广东省档案馆等编.华侨与侨务选编〔1〕[M]广东人民出版社,1991年.原载1947年粤侨导报第十三、四期.            
[6][加]李胜生.加拿大的华人与华人社会[M]香港∶三联书店香港有限公司, 1992.
[7]李春晖、杨生茂.美洲华侨史[M] 北京∶东方出版社,1990.
[8]Guida C. Man.Nogotiating new lives:The Experience Of Chinese Immigrant Women In Canada.Proceedings I:The 4th International Chinese Overseas Conference[M]Taiwan.2001.
[9]Kay  J Anderson,Vancouver's Chinatown.Racial Discourse in Canada1875-1980[M]McGill-Queen's University.1993.
[10]李小兵.美国华人:从历史到现实[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3.
[11]中山侨刊[J],1999年7月,总第27期, P40.
[12]李喜所.五千年中外文化交流史(4)[M] 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 2002.
[13]杨令侠.战后加拿大与美国关系研究[M]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 2001.
[14]Peter S . Li.Chinese Overseas as A Minority in Majjority Settings.Proceedings Ⅱ:The 4th International Chinese Overseas Conference[M]Taiwan.2001.
canada   2006-12-10 22:33:35 评论:1   阅读:970   引用:0
新书 @2007-01-06 16:11:40  123
购买该商品的顾客还买过·侨乡社会转型与华侨华人...

您最近浏览过的商品·中外文化交流与华侨人研...

浏览更多同类商品【世界文化】

·欧罗巴秋韵
·西方文化百科辞典
·图说中世纪服装
·吴哥石林
更多>>
   中外文化交流与华侨人研究
作者:李未醉 著 出版社:华龄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6-12-1 ISBN:7801783581 字数:271000 印次:1 版次:1 纸张:胶版纸 定价:28 元当当价:22.1 元节省:5.90 元钻石vip价:22.10 元
共有顾客评论0条

内容提要
中国是有着五千年悠久文化传统的国家,中华文化早在一千多年前,就广泛地传播到东南亚、日本、欧美等地。在中华文化发展的过程中,我们也先后接受过印度文化、欧洲文化、美洲文化的影响,中华文化与世界各国文化的交流,大大促进了人类文明的发展和进程。本书没有按一般文化交流史著述的要求,系统地展示文化交流的各个方面,而是另辟蹊径,专门论述了中国与某些国家的文化交流。其上篇比较集中地考察了音乐文化、理学 思想文化以及科技文化在越南的传播与影响。下篇则集中考察了中国与加拿大的文化交流。作者在微观研究方面,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有些内容是一般研究者很不涉猎的,它将为新的中外文化交流史的撰写,提供有益的借鉴。

作者简介
李未醉,男,1965年生,江西余干人,博士,副教授,2001年云南师范大学世界史研究生毕业获得硕士学位,2006年暨南大学专门史博士研究生毕业获得博士学位。博士学位论文曾经获得暨南大学创新基金资助.在全国各级刊物上发表论文30余篇,其中核心十余篇。主持完成省级课题二项,在研省级课题一项,在研院级课题二项。现为中国加拿大研究会会员,上饶师范学院学报编委。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外文化交流、华侨华人和朱子学。
联系地址:天津市卫津路94号南开大学加拿大研究中心 300071   电子邮箱:nankaifush@163.com